湛保庶
湛保庶 John Chamber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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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31年12月4日 英国林肯郡 |
逝世 | 2013年11月22日 英国格洛斯特郡 | (81岁)
职业 | 殖民地官员 |
湛保庶,CBE[?](英语:John Walter Chambers,1931年12月4日—2013年11月22日),英国殖民地官员,1983年出任香港社会福利署署长,1984年升任卫生福利司兼立法局官守议员,任内负责检讨香港的公营医疗制度,促成医院管理局后来于1990年成立。1988年从港府退休后,他旋获重新聘用为临时医院管理局首任秘书长,1990年透过公开招聘成功过渡到新成立的医管局续任秘书长一职,到1993年底卸任。
湛保庶毕业于剑桥大学圣凯瑟琳学院,1955年加入香港政府,早年曾任副民政司、民政署署长、副新界政务司和副社会事务司等职,1980年出任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秘书长,任内协助薪常会发表多份以公务员薪酬水平为议题的报告书。后来在社会福利署署长任内,他特别关注香港的长者安老服务和托儿服务,并且积极扩充社署人手。
在卫生福利司任内,湛保庶全面检讨香港的公营医疗制度,期间于1985年2月委托澳洲的W·D·司葛顾问公司负责检讨工作。港府其后于1986年3月对外公布顾问公司撰写的报告书,提出要设立一个独立于公务员体制的医院管理机构,把政府医院和受政府资助的补助医院纳入同一架构,并调整医疗收费,希望藉以解决当时公立医院面对病床不足、人满为患和制度僵化等问题。湛保庶随后就顾问公司的报告书建议对公众展开广泛咨询,促成港府在1987年9月原则上决定成立法定的医院管理局,但要先设立一个“临时医院管理局”作过渡安排,以便有充足的时间顺利衔接。
临医局在1988年成立后,出任该局秘书长的湛保庶与多家补助医院就将来医管局的接管安排商讨方案,并研究将来医管局的组织和运作细节。临医局复于1989年底向港府提交报告书,交代成立医管局的细节,港府遂根据报告书的建议在1990年5月向立法局动议二读《医院管理局条例草案》。草案在同年7月三读通过成为法例后,医管局即于同年12月正式成立,标志着香港公营医疗的发展踏入新的阶段。医管局成立后,湛保庶顺利过渡成为首任秘书长,任内参与逐一和当时的医院事务署和15家补助机构签署合并协议的工作,并处理原有公务员和补助医院员工转职到医管局等涉及复杂聘用条款的事务,一直到1993年底才约满离任。虽然医管局的成立一度解决公立医院过往病床不足等问题,但随着病人数目急增和服务大幅扩展,结果后来又逐渐衍生出种种制度上和运作上的问题。
生平
[编辑]早年生涯
[编辑]湛保庶1931年12月4日生于英国林肯郡拉森墟(Market Rasen),[1]是父亲赫伯特·钱伯斯(Herbert Chambers)和母亲埃塞尔·M·华德(Ethel M. Ward)所生的长子。[2][3][4]他另有一名胞弟,名叫迈克尔·G·钱伯斯(Michael G. Chambers)。[5]湛保庶早年于1941年至1950年受教于拉森墟的德阿斯顿学校(De Aston School),1950年加入皇家空军服役,1951年除役后再升读剑桥大学圣凯瑟琳学院,主修现代语言和中世纪语言,1954年获文学士学位(B.A.)毕业,继后又于1959年获增授文学硕士学位(M.A.)。[6][7][8]
政务官生涯
[编辑]大学毕业后,湛保庶旋获英政府殖民地部聘用,1955年6月以二级官学生身份加入香港政府,1959年因职系重整成为政务官,随后于1964年晋升为高级政务官。[9][10]他早年曾奉派到辅政司署人事处、防卫科和华民政务司署等部门,历任助理华民政务司和总助理华民政务司等职,并早于1961年奉委官守太平绅士。[11][12][13]1969年至1973年,他出任助理辅政司(地政)一职,期间于1970年获补送到英国白金汉郡的三军联合参谋学院深造。[8][1]返回香港后,他先后获晋升为首长级丙级和乙级政务官,1973年5月出任副民政司,[14]同年9月3日出任民政署成立后的首任署长,但在任一个多月后由何鸿銮于10月15日接替,并复任副民政司一职。[15]1974年,他出任副新界政务司,任内协助时任新界政务司锺逸杰处理新界民政,到1977年再调任副社会事务司,期间兼任港府教育委员会委员。[6][1]在副新界政务司和副社会事务司任内,他都曾以署任司宪的身份暂任立法局官守议员。[16]
1980年9月,湛保庶接替卫理钦出任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秘书长一职,任内于1981年8月进一步晋升为首长级甲级政务官。[1][10]当时的薪常会成立只有一年多,而担任秘书长的湛保庶则负责统筹薪常会的日常运作,和向薪常会主席锺士元爵士和一众委员就公务员薪酬水平检讨事宜提供意见和支援。[17]在秘书长任内,他由1980年到1983年先后协助薪常会发表第五号至第十二号等八份报告书,内容除了涵盖公务员薪俸检讨外,还有涉及公务员超时工作和相关津贴、公务员学历基准、见习职级和长期服务增薪点等方面的检讨;[17]当中较重要的决定,包括薪常会在1982年落实日后检讨公务员薪酬的时候,除了比较公务员与私人机构雇员的基本薪金以外,还会一并考虑两者所得的附带福利,从而减低公务员薪酬调整对私人机构雇员的影响。[18]
湛保庶担任薪常会秘书长两年多后,于1983年3月接替程尚文出任社会福利署署长,当时他一度兼任立法局官守议员一职,但到立法局于同年9月改组后退任。[1][16]此外,他在任内也兼任香港房屋委员会委员、港府社会福利咨询委员会主席和康复发展协调委员会委员等职,其后又于1984年获委任为香港城市理工学院创校校董之一。[8]湛保庶过往曾任副社会事务司,所以对社会福利事务并不陌生;在社署署长任内,他特别关注长者安老服务的发展,除了支持社会服务团体开办更多的安老院舍,他寻求在公共屋邨增设长者宿位,以及在香港岛、九龙和新界各地购入不少私人楼宇单位,用作收容一些有自我照顾能力的长者,使更多长者得到社会适当的照顾。[19][20]在安老服务以外,湛保庶也支持社会服务团体扩充特别是新市镇地区的托儿服务,以应付那些地区对托儿服务不断上升的需求。[21]同时间,为了应付日益扩张的服务,他还研究扩充社署人手,并在1983年放宽该署助理社工主任的入职要求,让没有社会工作文凭的人士也可受聘用,然后由社署提供在职培训,从而吸引更多人士应征。[22]放宽入职条件后,同年展开的招聘工作共收到741宗申请,较过往多出七倍。[22]
卫生福利司
[编辑]卫生福利政策
[编辑]1984年12月,时任香港总督尤德爵士以湛保庶接替程庆礼出任卫生福利司,同时兼任立法局官守议员;[16]到1986年1月1日,他的职级再进一步实任为布政司署司级政务官。[10][23]作为卫生福利司,他负责统筹香港的医疗和社会福利事宜,并管辖医务卫生署和社会福利署等相关部门。[14]任内,他继续关注香港的长者安老服务发展,并检讨社会福利政策,当中包括研究向私营安老院舍作出规管,确保该等院舍提供的服务达至一定水平;[24]有关构思促成港府后来在1989年10月推出“买位计划”,除了鼓励私营安老院舍改善服务水平,又由政府向该等院舍购买部分床位,以减少长者等候入住政府资助安老院舍的轮候时间。[25]
另一方面,湛保庶任内处理过轰动一时的“郭亚女事件”,事件缘于1986年5月,社会福利署人员在葵涌葵兴邨一个单位揭发六岁女童“郭亚女”涉嫌遭母亲长期幽禁的案件。[26]由于该名母亲怀疑患有精神病和多次拒绝社署人员入屋了解情况,加上社署方面担心“郭亚女”可能遭到虐待,结果时任社署署长陈方安生决定引用《保护妇孺条例》,由社署人员联同警方、消防、以及政务处和房屋署的人员破门入屋带走女童。[26]女童事后被送往儿童院看管,而其母则被送往精神科医院接受治疗,社署初时更一度以案件涉及虐儿为理由禁止两母女见面。[27]“郭亚女事件”引起很大反响,支持社署行动的意见认为陈方安生处事迅速果断,从而保障女童安全;[26]但也有舆论质疑她涉嫌滥用权力和在非必要的情况下批准破门入屋。[28]湛保庶在事件发生后与陈方安生跟进“郭亚女”与其母的生活状况,并由他主持检讨《保护妇孺条例》的工作,促成立法局后来在1987年修订该条条例,简化了怀疑精神病患者的送院程序。[29][30][31][27]
湛保庶在卫生福利司任内处理过其他较重要的工作,还包括在1986年4月把原来的环境保护处升格为环境保护署,专责制订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和加强管制香港的各类污染,环保署后来于1989年转归当时新成立的规划环境地政科管辖。[32][33]针对吸烟问题,湛保庶曾经研究立法限制烟草商制作广告和禁止未满18岁的青少年吸食香烟,但受到烟草商和广告商的压力,有关工作在其任内未有明显进展。[34]当中,他只能成功落实由1988年开始禁止电视台在下午4时至晚上10时30分播放烟草广告,有关禁令要到他卸任后的1989年才扩展到电台;[35]一直到1990年,港府才全面禁止电视和电台播放烟草广告,而《吸烟(公众卫生)条例》在1994年修订后,才明令禁止出售烟草予18岁以下人士。[35]
公营医疗改革
[编辑]医疗改革背景
[编辑]除了上述的工作,湛保庶在卫生福利司任内推动最主要的工作,要算是直接推动当时的公营医疗改革,和促成医院管理局后来在1990年成立。[14]早于1964年,香港政府已发表《香港医疗服务发展白皮书》,确立公营医疗体系向普通市民提供低廉或免费的医疗服务,作为基本原则;[36]到1974年,港府再发表《香港医务卫生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白皮书》,重申公营医疗体系向市民,特别是那些要依赖公营医疗服务的广大市民,负起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角色。[36]然而,随着人口不断增长,再加上市民对医疗服务的期望日益提高,以及营运成本急速上涨,结果造成病人轮候诊治的时间大增,也使公营医疗服务面临愈来愈大的压力。[37]市民在公营医院轮候长久的时间才获得治疗,和医院人满为患、病床不足,导致病房和走廊放满“帆布床”,均成为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公立医院的写照。[37][38][39]
此外,当时公营医院由港府的医务卫生署监管,其政府部门的身份被指权力过分集中、作风官僚、制度僵化,而且在医院运作和监察上与各主要医院的领导层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医院缺乏自主权,公众参与不足,对医疗服务信心减退,结果广为人所垢病。[37][38]医务卫生署管辖的公营医院主要分为由政府营运的政府医院,以及受政府拨款资助由慈善团体营运的补助医院。[37]双重的体制,也造成资源调配困难,补助医院资源分配不足,同时补助医院员工待遇比起政府医院员工较为次等,也使补助医院的资源未能善用。[37][38]
有见及此,踏入20世纪八十年代,社会舆论终于唤起改革公营医疗体制的呼声,而来自医学界的方心让(后为爵士)、叶文庆和来自商界的邓莲如(后为女男爵)等多位立法局非官守议员,也分别提出改革公营医疗体系的迫切性;[40]当时甚至有舆论提出要成立一个独立于政府的医院管治机构,让医院在管理院务上取得最大的自主权,从而造就所谓“新的医院管理文化”。[38]成立一个“医院管理局”的构思最先由立法局非官守议员吴树炽于1983年提出;[40]到1984年5月,当时的卫生福利司程庆礼向行政局提交有关建议检讨公营医疗制度的文件,并获得行政局支持,但有关的检讨工作,要到湛保庶在1984年12接任卫生福利司后才正式展开。[40]
《司葛报告书》
[编辑]上任卫生福利司后,湛保庶立即成立一个策划委员会,负责筹备和督导公营医疗体制检讨的工作;[41][42][43]该委员会由他本人担任主席,成员除了包括方心让和叶文庆两位具医学界别背景的立法局非官守议员,还有妇产科医生周宝煌、医学联会主席李福权和港府高级公务员课程总监施立德(L. M. Sneddon)。[44]1985年2月,湛保庶正式以450万港元委托澳洲的W·D·司葛顾问公司(W. D. Scott)负责全面检讨香港的公营医疗制度;[42]期间顾问公司与策划委员会召开13次正式会议和多次非正式接触,并在大约150个星期的研究和咨询工作中,进行约150次会面,会见来自卫生福利科、医务卫生署、其他政府部门、各补助机构和医院、专上院校、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职工协会、私立医院、医学界、新闻界和压力团体等超过350名相关人士,听取他们的意见。[45]
经过深入的检讨工作,司葛顾问公司在1985年12月向港府送交《关于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报告书》(简称《司葛报告书》),报告书随后于1986年3月25日向公众发表。[46][47]报告书的重点,包括建议港府设立一个独立于公务员体制的医院管理机构,并调整医疗收费,当中建议三等病床收费与医疗成本挂钩、收取固定入院费用、制订急症室收费和手术室特别收费,和增设以中产阶层为对象的二等病床等。[48][36]报告书向外发表后,随即引起舆论关注,医学界虽然普遍同意设立独立医院管理机构的构思,但对细节有所保留;[49]而公务员团体则质疑是否有必要把政府医院实行“非公务员化”。[49]面对外界的的疑虑,湛保庶多次强调顾问报告书并非建议把公营医疗私有化,也不是要出售医院,他承诺将来所有有需要的市民仍可得到公营医疗照顾;[50][51]而针对新的医院管理机构员工,他指出他们的薪酬福利会以现有公务员的薪酬福利作参考,底薪将与公务员看齐。[52]
《司葛报告书》发表后,湛保庶立即展开一个广泛的公众咨询工作,有关工作促成卫生福利科随后于1987年3月发表有关对报告书的《各界人士意见摘录》;[47]根据该份意见摘录,港府结论设立一个“医院管理局”的建议获得市民普遍支持,但前提是港府不可因此放弃承担资助医疗服务的责任。[53]有见及此,港府内部最终在1987年9月原则上决定成立法定的医院管理局,以便透过其独立于公务员体制和行政独立的身份统一公营医院制度,从而长远提高整体公营医疗的素质。[54]但在成立医管局前,港府先设立一个“临时医院管理局”作过渡安排,以便有充足的时间顺利衔接,经过多番筹备,临医局在1988年10月1日成立,而湛保庶也在前一天从卫生福利司一职退休。[54][14]
草创医管局
[编辑]在过渡安排下,时任香港总督卫奕信爵士选以刚卸任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的锺士元爵士为临时医院管理局主席;[55]同时,原有的医务卫生署也在临医局在1988年10月成立后,于翌年4月被分拆为卫生署和医院事务署,以便长远再把政府医院事务由医院事务署转交将来的医院管理局负责。[56][57]至于湛保庶虽然已经从卫生福利司一职退休,但鉴于他任内负责主导公营医疗检讨,早年又曾在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与锺士元共事,因此他旋即以首长级甲级政务官的身份获港府重新雇用,出任临医局秘书长一职。[58][14][59][60]
在临医局秘长书任内,湛保庶协助临医局与多家补助医院就将来医管局的接管安排商讨方案,并研究将来医管局的组织和运作细节。[61]1989年底,临医局向港府提交《临时医院管理局报告书》,报告书其后于1990年4月4日由港府向外发表。[62][37][54]该份报告书就将来医管局的组成、架构和管理等细节提出建议,当中包括建议医管局成为法定机构、改善医院管治和强化公众参与等。[48]另外,报告书认为公营医院病房收费过低,建议长远应该分阶段调高收费,并提出“收回成本”大约15%至20%为上限。[48][36]
报告书发表后,随即交由立法局展开辩论,而报告书内有关“收回成本”的建议,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38]当时有不少舆论忧虑医管局一旦落实“收回成本”,长远将导致医疗服务“私营化”,担心政府不再负起提供公营医疗服务的角色,最终要市民负担一切的医疗支出,而多名立法局议员也认为,港府日后如要调整政府医院的收费政策,务必要先展开广泛的公众咨询。[38][63][64]舆论关注的另一项焦点,是有关于将来医管局雇员的聘用条件和现有公务员过渡到医管局的转职安排;虽然临医局的报告书未有触及有关事宜,但外界仍认为港府在此议题上宜慎重行事。[65]
根据《临时医院管理局报告书》的建议,时任卫生福利司黄钱其濂随即在1990年5月2日向立法局动议二读《1990年医院管理局条例草案》,[66]最终有关草案在一遍争议声中,于同年7月25日获立法局三读通过成为法例,意味医院管理局的成立已成定局。[67]事实上,湛保庶曾私下批评,临医局制订报告书的步伐过于急促,导致补助机构每家医院既有的独特传统和特色未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对补助机构并不公平。[68]《医院管理局条例》获通过后,港府在短时间内火速筹备成立医管局,医管局复于1990年12月1日正式成立,标志着香港公营医疗的发展踏入新的阶段。[55]新成立的医管局继续由锺士元出任主席,而医管局的日常运作则由执行总监、发展处长和秘书长以外界称之为“三头马车”的模式领导。[58]经过港府公开招聘,执行总监一职由伊利沙伯医院内科顾问医生和主管杨永强出任,发展处长由澳洲悉尼西南区卫生处管理支援及资讯服务总监彭秀文出任,而湛保庶则成功过渡到医管局出任秘书长,三人都是以合约形式聘任。[58][55]
医管局成立后,湛保庶与其他医管局高层逐一与当时的医院事务署和15家补助机构签署合并协议,成功于一年内接管36家医院和合共三万多名员工。[55]虽然湛保庶曾私下承认签订合并协议的过程较为急进,但及早接管补助医院的原因是为免夜长梦多。[68]当时,医管局一方面要求补助医院在指定的三年限期内签署合并建议,否则停止对补助医院发放拨款;[68]另一方面,补助医院员工普遍憧憬医院局提供的优厚聘用条款,也迫使补助机构不得不尽早接受合并协议。[68]湛保庶形容,补助机构其实是在“被人用枪指著头颅”的情况下与医管局进行合并谈判,当最大规模的东华三院与医管局签署合并协议后,余下原本抱观望态度的多家补助机构也就只好相继跟随。[68]除了合并协议外,湛保庶也负责安排原有政府医院公务员和补助医院雇员以新的聘用条款受雇于医院局,同时又容许原有政府医院公务员选择以公务员身份继续在医管局任职,尽管聘用条款繁复,但却确保医管局初期的顺利运作。[69]
1993年,港府决定改组医管局以提升效率,并增设首席执行官一职取代原有执行总监、发展处长和秘书长的“三头马车”局面,结果湛保庶选择在同年12月约满后卸任,而杨永强则同时成为医管局首任首席执行官。[70]为表扬他在香港公营医疗改革方面的工作,湛保庶于1990年获英廷颁授CBE勋衔;[71]在此以前,他已经在1987年获授OBE勋衔。[72]
晚年生涯
[编辑]湛保庶卸任医院管理局秘书长一职后告别香港,长居英国。[73]他卸任时的医管局终于把政府医院和补助医院纳入同一个公营医疗架构内,而医管局也不再属于公务员体制的一部分,从而使运作较昔日灵活;[66]透过在各主要医院成立管治组织,也使权力下放到运作层面和强化由社区人士参与医院管治。[66]虽然医管局的成立一度消除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医院布满“帆布床”的局面,但由于医管局打造了价廉物美的形象,服务又不断扩展,却反而造成了病人数目大量增加和公私营医疗市场失衡的问题。[39]相比医管局在1990年成立以前,港府在1986年至1990年投放于医疗卫生的公共开支只由原来每年的48亿港元增至90亿港元,但到医管局成立的第10年,即2000年,港府的拨款却已急增至接近300亿。[39]在拨款急增的情况下,却又未能追上服务扩展的步伐,结果踏入2000年以后,医管局逐渐浮现病人轮候时间愈来愈长、限制病人用药和医护人员长期超时工作等问题。[39]
晚年的湛保庶身体状况欠佳,长年患病,2013年11月22日在英国格洛斯特郡病逝,终年81岁。[74][73]
附录:主要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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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生活
[编辑]湛保庶于1965年4月10日在香港娶伊莎贝·玛丽·麦当劳(lsabel Mary MacDonald)为妻,两人育有两名女儿,分别名珍妮花·凯瑟琳(Jennifer Catherine,1969年生)和狄宝娜·玛丽(Deborah Mary,1971年生)。[6][8]他生前的兴趣包括音乐、学习语言、旅游和散步等。[1]
在香港生活初年,湛保庶曾于1955年至1962年加入香港空军辅助队服务。[8]他在港生活期间也是香港会、位于旧山顶道的妇女游乐会和皇家亚洲学会香港分会会员。[8]热衷教会音乐的他曾在港加入茜萨莉安合唱团(Cecilian Singers)。[8]
荣誉
[编辑]殊勋
[编辑]- 以下列出荣誉全称及缩写:^
头衔
[编辑]- 湛保庶 (John Walter Chambers,1931年12月4日-1961年)
- 湛保庶,JP (John Walter Chambers, JP,1961年-1987年1月)
- 湛保庶,OBE,JP (John Walter Chambers, OBE, JP,1987年1月-1990年1月)
- 湛保庶,CBE,JP (John Walter Chambers, CBE, JP,1990年1月-11月)
- 湛保庶,CBE(John Walter Chambers, CBE,1990年11月-2013年11月22日)
相关条目
[编辑]注脚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Kay (1989), p.72.
- ^ "Births Mar 1932: John W. Chamber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reeBMD, retrieved on 1 June 2014.
- ^ "Marriages Dec 1927: Herbert Chambers and Ethel M. Ward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reeBMD, retrieved on 1 June 2014.
- ^ "Marriages Dec 1927: Ethel M. Ward and Herbert Chamber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reeBMD, retrieved on 1 June 2014.
- ^ "Births Jun 1933: Michael G. Chamber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reeBMD, retrieved on 1 June 2014.
- ^ 6.0 6.1 6.2 Sinclair (1979), p. 22.
- ^ Cambridge University List of Members Up to 31 December 1988 (1989), p. 215.
- ^ 8.0 8.1 8.2 8.3 8.4 8.5 8.6 Sinclair (1984), p.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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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席副华民司湛保庶主持青少年杯足球赛开球礼〉(1968年7月17日)
- ^ 13.0 13.1 〈四司获擢升至布政司署司级〉(1986年2月6日)
- ^ 14.0 14.1 14.2 14.3 14.4 〈英女皇元旦日授勋,九十一位官民获赏〉(1989年12月30日)
- ^ Hong Kong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 of Home Affairs, E. P. HO, JP for the Financial Year 1973-74 (1974), pp. 22 and 35.
- ^ 16.0 16.1 16.2 "The Honourable John Walter CHAMBERS, OBE, JP" (retrieved on 1 June 2014)
- ^ 17.0 17.1 "SCCS Reports" (retrieved on 1 June 2014)
- ^ 〈公务员每年调整薪酬,今后将列入福利因素〉(1982年5月14日)
- ^ 〈当局已购大量私人楼宇,今年可收容七百名老人〉(1983年4月24日)
- ^ 〈黄凤亭颐安苑昨开幕〉(1983年5月3日)
- ^ 〈社会署长湛保庶表示,大埔今年将会增设三百个托儿所名额〉(1984年2月22日)
- ^ 22.0 22.1 〈助理社工主任职位申请者增加近七倍〉(1983年12月9日)
- ^ 〈英女皇元旦日授勋,八十二人获殊荣〉(1986年12月31日)
- ^ 〈湛保庶称政府视乎最新发展,考虑修订老人福利政策〉(1986年11月13日)
- ^ 〈临时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受资助的老人院舍宿位〉(1997年12月12日)
- ^ 26.0 26.1 26.2 〈港督评论郭亚女事件称:社署兼无做错〉(1986年5月31日)
- ^ 27.0 27.1 〈郭亚女母亲离医院,目前正在庇护场工作〉(1986年9月26日)
- ^ 〈社署处理郭亚女事件,两位讲师认为不恰当〉(1986年5月28日)
- ^ 〈政府现正检讨保护妇孺条例〉(1986年6月15日)
- ^ 《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第34F条(造访于2014年6月1日)
- ^ 〈有关处理葵兴女童被幽禁事件,社会署将全面检讨〉(1986年5月15日)
- ^ 〈环保处提升为环保署,制订政策并管制污染〉(1985年11月16日)
- ^ 〈环保咨询委会成员背景平均〉(1988年11月7日)
- ^ 〈电视禁播香烟广告,湛保庶称难以推行〉(1986年9月15日)
- ^ 35.0 35.1 《香港控烟法例及工作的演变》(造访于201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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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编辑]中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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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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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编辑]政府职务 | ||
---|---|---|
前任: 首任 |
民政署署长 1973年9月–10月 |
继任: 何鸿銮 |
前任: 卫理钦 |
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1980年9月-1983年2月 |
继任: 费士陶 |
前任: 程尚文 |
社会福利署署长 1983年3月-1984年11月 |
继任: 陈方安生 |
前任: 程庆礼 |
卫生福利司 1984年12月-1988年9月 |
继任: 周德熙 |
前任: 首任 |
临时医院管理局秘书长 1988年10月-1990年11月 |
继任: 裁撤 |
官衔 | ||
前任: 首任 |
医院管理局秘书长 1990年11月-1993年12月 |
继任: 裁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