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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汝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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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汝舟
大明黟县知县
籍贯浙江湖州府乌程县
字号字以虚,号受菴
出生嘉靖甲辰年十月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黄氏
亲属子:九范、九叙
出身
  • 万历十九年辛卯科山东乡试第五十五名

温汝舟(1544年—?),字以虚,号受菴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人,民籍,明朝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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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易经》,曾任山东馆陶县学训导。万历十九年(1591年)中式辛卯科山东乡试第五十五名举人[1][2]。二十一年除上虞县教谕,升太湖县知县,起复补黟县知县。[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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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温珵;祖温稠;父温纹;母蔡氏。永感下。弟汝楫;汝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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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浙江辛卯科同年序齿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