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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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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军衔依照时代不同可区分为两大类,一为以满洲人传统的八旗为主的旧式军衔制度,二为袁世凯新军所采用的西式新军军衔制度。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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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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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制度清朝时期特有的一种以满洲人为主导的军事社会组织,起源于女真人的射猎组织牛彔额真[参1]。它以军事化的方式将满洲社会的军政、生产、司法、宗族融合在这一制度的管理之下[参2]。八旗制度是清朝统治者能够占领中原的基石,因此它一直被历代清朝皇帝视作根本。

而八旗军中,彼此之间以“补子”表示彼此之间的等级高低。[3]

代表动物 麒麟 狮子 花豹 老虎 虎猫 犀牛 犀牛 海马
1759–1912 [4]
阶级 一品 二品 三品 四品 五品 六品 七品 八品 九品

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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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肇建北洋六镇时即模仿普鲁士军制设立阶级,1904年12月,清政府练兵处会同兵部向朝廷奏准《另定新军官制事宜》,建议“参仿八旗官员之秩序,旁采各国军营之规章”,按照西方军官军衔的三等九级制,取代旧的官阶制度,建立新军的阶位品级体制,军官“区为三等,析为九级”。1905年3月,练兵处、兵部设计出军官军服和军衔标志的第一个图案式样。8月,练兵处提出军官授衔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12月经清政府批准,陆军军官开始按新官制评定等级,此即中国近代军衔制度之滥觞。具体分为:

上等第一级,正都统;原提督,从一品

上等第二级,副都统;原总兵,正二品

上等第三级,协都统;原副将,从二品

中等第一级,正参领;原参将,正三品

中等第二级,副参领;原游击,从三品

中等第三级,协参领;原都司,正四品

次等第一级,正军校;原守备,正五品

次等第二级,副军校;原千总,正六品

次等第三级,协军校;原把总,正七品。

1909年11月,军咨处又奏请朝廷在军阶第一等第一级内正都统之上增设“大将军”、“将军”两衔,与正都统同为上等第一级;设立士官衔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在军官和军士之间增设“额外军官”衔一级。

军衔图示
军衔名称 上等第一级 上等第二级 上等第三级 中等第一级 中等第二级 中等第三级 次等第一级 次等第二级 次等第三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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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

  1. ^ 孟森 2010,第19页
  2. ^ 阎崇年 2006,第1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