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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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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主任空缺
副主任
3
陈海燕(兼党委副书记)、何婧、孙海珊
纪委书记张烨(兼党委副书记)
二级巡视员王军刚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洛阳市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洛阳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市政府大楼15楼
对外官网http://gzw.ly.gov.cn/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2013年6月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洛阳市国资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洛阳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洛阳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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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特别说明,均持股100%

  • 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洛阳开元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洛阳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 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
  • 洛阳国昊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
  • 洛阳古都丽景集团有限公司(66.67%,但洛阳市国资委将表决权委托老城区国资运营中心行使,最终控制人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
  •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洛阳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洛阳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
  • 洛阳新型建筑材料厂
  • 洛阳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洛阳鑫通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51%)
  • 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洛阳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
  • 洛阳龙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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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1]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其贯彻实施情况;依法对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服务;服务联络驻洛中央(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工作。

(三)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与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四)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负责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监督执行。

(七)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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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设下列内设机构:[2](一)办公室。

(二)综合与政策法规科。

(三)企业改革科。

(四)考核分配科。

(五)人事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六)产权管理科。

(七)财务监管与资本运营科。

(八)规划发展科(招商引资科)。

(九)央企联络科。

(十)党建工作科。

(十一)监督检查科(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十二)信访科。

(十三)机关党委。

(十四)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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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政府信息公开 -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文(中国大陆)). 
  2. ^ 政府信息公开 -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gzw.l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