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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新屋保龄球馆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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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新屋保龄球馆火灾
日期2015年1月20日
时间2时2分(UTC+8
地点 中华民国台湾)桃园市新屋区中兴北路101号
起因变电箱爆炸起火
死亡6名消防员
受伤2人

桃园市新屋保龄球馆火灾(又称亚洲保龄球馆火灾),是一场发生在2015年1月20日的台湾火灾

2015年1月20日凌晨2时,桃园市新屋区中兴北路101号“新屋保龄球馆”火灾,桃园市政府消防局紧急派出84人抢救;2时52分,铁皮钢架的2层楼建筑因发生闪燃,突然烧塌,6名消防队员殉职。[1][2]其建筑物的1楼是亚洲游泳池、2楼是保龄球馆。

该建筑为20年违建,等级本为30天内必须拆除的“A1-A4”等级被涂改成“非供公众使用”的A7级或是“无立即拆除必要”的B级,过去6年来28次安检仅1次没过[3]

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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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箱爆炸起火。[2]

殉职消防员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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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年龄 分队
陈凤翔 26 永安
陈彦茗 22
蔡长融 21
张桂彰 22 观音
曾重仁 27 新屋
谢君杰 29 草漯

生还逃出火场的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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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带停水扁掉后,仍在火场里的6人因烟雾迷漫与现场障碍物太多互相失联。

消防员黄钰翔因被铁丝绊倒,隐约记得要转弯,幸运走至出口,据其口述:“其实我不知道那就是出口,因为我的面罩上厚厚一层灰,什么都看不到。当我要调头往回走时,刚好一个学长拉住我。”其余6消防员则不幸死亡,陈尸在离门口不到几米的距离,其中蔡长融,离出口仅有12步的距离。[4]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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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9日,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针对新屋火警起诉。

  • 桃园市政府消防局立即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29条第1项对5名被告同仁,予以“停职”处分;新闻稿表示如经一审判决无罪则予以复职。[5]
  • 保龄球馆负责人刘德斌因未依法检修造成电源线年久失修引发火灾,“火警自动警报设备”、“紧急照明设备”因失修无法发挥初期救灾功能,认定刘的行为与6名消防员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被桃园地方法院裁定违反消防法致人于死罪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6年10月,其后刘德斌上诉,2022年5月31日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一审认事用法无违误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6]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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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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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痛失英才,追念勇消~財團法人旺英衛教基金會捐贈慰問金~. 内政部消防署万维网. 2015-01-21 [2018-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07). 
  2. ^ 2.0 2.1 周敏鸿、郑淑婷、李容萍、林子翔、余瑞仁. 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火燒塌 6消防員殉職. 自由时报. 2015-01-20 [2015-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20). 
  3. ^ 郑淑婷、邱奕统、周敏鸿. 緩拆違建害死6消 2公務員是共犯. 自由时报. 2015-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5日). 
  4. ^ 房慧真、摄影 林佑恩 吴逸骅.新屋大火周年/那一夜,从地狱回来报信的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报导者.2016-03-25
  5. ^ 针对新屋火警案起诉案之声明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桃园市政府新闻处.2015-05-29
  6. ^ 新屋保齡球館大火6勇消殉職 業者二審仍判6年10月刑. [2022-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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