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尧俊 (1905年)
外观
林尧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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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日治台湾台北县大加蚋堡大稻埕 | 1905年6月16日
逝世 | 1962年4月15日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大同区保安里 | (56岁)
国籍 | 大日本帝国 中华民国 |
职业 | 电影资助、负责人 戏院经营者 |
配偶 | 林李尽(正室) 刘瑞芳(侧室) |
父母 | 林简(父) 林郭招(母) |
林尧俊(1905年6月16日—1962年4月15日),台湾日治时期台北市人,祖籍福建省同安县。电影负责人、前大光明戏院与永乐戏院经理[1][2]。
生平
[编辑]林尧俊生于1905年,台北市大同区人,家族排行第二。从事台湾电影事业,为电影巡映公司“南星映画社”的创始人[3][4]。
台湾光复后仍从事影业,担任电影拍摄的资助者和负责人。如1946年6月24日,上海昆仑影业公司在台湾成立办事处时即以林尧俊为负责人。同时经营大稻埕地方的戏院以维系运作[5][6]。
1962年4月于台北辞世。
参考文献
[编辑]- ^ 中國方志叢書-臺灣地區第65期:第10卷.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 ^ 臺北市志稿:第8卷/文獻委員會.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 ^ 圖解台灣電影史/作者:葉龍彥.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 ^ 臺灣電影戲劇史/作者:呂訴上.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 ^ 中國電影史:第3卷/作者:杜雲之.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
- ^ 電影大事記(1898-1964):開放博物館. [2022-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