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杜和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杜和春
大明刑部四川司主事
籍贯陕西巩昌县陇西县
出生嘉靖二十九年庚戌十二月二十九日
陕西巩昌县陇西县
配偶娶孙氏,继娶刘氏
出身
  • 万历五年丁丑科同进士出身

杜和春(1550年—?),字体健,号还朴,陕西巩昌县陇西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陕西乡试第四十三名。万历五年,登进士第三甲第二百二十七名[1][2][3]。历官直隶乐亭县知县[4]涞水县知县。官至刑部四川司主事。

家族

[编辑]

曾祖父杜鏓,曾任寿官;祖父杜文清;父亲杜心,号静山,敕封文林郎涞水县知县。母霍氏。具庆下[5]

参考文献

[编辑]
  • 《刑部四川司主事还朴杜公(和春)墓志铭》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康熙《永平府志·卷之十四》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五年丁丑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