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质 (明朝刑部尚书)
外观
李质(1316年—1380年),字文彬,号樵云,广东德庆人。明朝初期政治人物。工诗,有《樵云集》。
生平
[编辑]元朝末年,其担任何真下属,招募士兵平乱德庆兵乱,其他郡县均得益于其保证。当时的名士刘三吾、颜子中、孙蕡、张智等人都对其赞赏有佳。洪武元年,其跟从何真投降明朝,并被授中书断事。次年改任都督府断事,执法严厉。洪武五年,晋升为刑部侍郎,后为刑部尚书,治狱平恕。随后出任浙江行省参政,三年期间卓有政绩。朱元璋念其年老,于是召还,咨询时政,李质知无不言。随后改任靖江王右相。之后靖江王因罪而废,李质连坐而被杀[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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