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杰 (1950年)
外观
李英杰(1950年3月—2014年9月15日),男,湖南长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辽宁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函授毕业,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生平
[编辑]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本溪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中共鞍山市委书记,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2010年1月当选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2]。2014年去世[3]。
参考文献
[编辑]-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李英杰.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2).
- ^ 辽宁省委决定:陈海波任沈阳市委副书记 李英杰不再担任. 人民网. [2012-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7月8日).
- ^ 李英杰同志逝世. 人民网. [2014-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7).
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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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政高 |
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5年12月—2010年1月 |
继任: 陈海波 |
前任: 尉端恩 |
本溪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4年12月—1997年11月 |
继任: 吴起成 |
政党职务 | ||
前任: 胡晓华 |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书记 2003年3月—2005年12月 |
继任: 张杰辉 |
前任: 董九洲 |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书记 1997年9月—2003年3月 |
继任: 王 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