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九华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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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九华(?—17世纪),字瑞生,江西瑞州府新昌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天启七年(1627年),李九华中式丁卯科江西乡试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登进士,授福建南安县知县,以兵部主事主持四川乡试,历任车驾郎中,出为井陉佥事,锐意整修边防、训练士兵;曾经在朝廷上陈意见但未得理会。定州闻警,他委派妻子刘氏守城,自行带兵北上,盗寇却乘机攻入获鹿,刘氏督兵守城八天后失陷,一家被杀。李九华来不及救援,以丢失领土遭连坐戍边,后来起用为湖广参议[1]。南明年间,益王朱慈𤆃于建昌起兵,他和陈泰来、胡维霖、熊士逵打算跟从,被按察使漆嘉祉、举人戴国士劝止[2],后事不详。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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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赵珽 |
明朝南安县知县 1630年-1635年 |
继任: 周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