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榕(?—1890年),原名甲先,字申夫。四川剑州(今剑阁)人。清朝官员。
世居剑州(今剑阁樵店乡)。咸丰二年(1852年)进士。曾是曾国藩幕僚,以才兼文武著称,深得曾国藩信任[1]。官至湖南布政司、江宁盐运使。
李榕看不起李鸿章的人品。后因得罪权贵[2],御史张云上书弹劾李榕用伶人陈升管理库房,朝廷派李鸿章办理此案,同治八年(1869年)五月罢官职。有十三峰全集。光绪十六年卒。有子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