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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士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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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的普鲁士十二省

普鲁士省份(德语:Provinzen Preußens)是1815年至1946年间普鲁士的主要行政区划。普鲁士的行省制度是在1815年斯泰因-哈登贝格改革中引入的,主要由公国和历史地区组成。省被划分为几个行政区(Regierungsbezirke),再细分为地区(Kreise),然后再细分为最低级别的乡镇(Gemeinden)。省是普鲁士王国普鲁士自由邦的最高行政级别,直到1933年纳粹德国对省辖的区域建立了事实上的直接统治并设立了大区。普鲁士的行省制度与其本身在1946被盟军终结。普鲁士各省成为德国许多联邦州的基础,例如勃兰登堡州下萨克森州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它们是普鲁士省份的直接继承者。

德意志邦联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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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年的的普鲁士诸省

普鲁士王国原来的核心区域是由勃兰登堡侯国普鲁士公国所组成的勃兰登堡-普鲁士地区。1653年,普鲁士增加了早期波美拉尼亚省。在1720年及1815年两度从瑞典取得瑞属波美拉尼亚后,便与早期波美拉尼亚省合并成波美拉尼亚省。普鲁士于1740年的西里西亚战争取得了西里西亚省

经过了1772年的第一次瓜分波兰后,新增加的皇家普鲁士和瓦米亚城便成为西普鲁士省,而普鲁士公国(和一部分的瓦米亚城)则成为东普鲁士省。其他内兹河附近的新占地区则成为内兹区。又再经过了1793年到1795年的第二次第三次瓜分波兰后,这些新占的领土被重整为新西里西亚南普鲁士及新东普鲁士三省,同时内兹区被重新分配到西普鲁士及南普鲁士。这三个省份于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中被迫让给波兰会议王国,但南普鲁士的西部被保留了下来,随后并入波森大公国

1822年,于利希-克莱沃-贝格省和下莱茵大公国合并成莱茵省。1829年,东西普鲁士两省合并成普鲁士省,但是又于1878年重新分割回原来的两省。霍亨索伦-希格马洛根霍亨索伦-黑兴根两个亲王国于1850年被普鲁士占领,随后成为霍亨索伦省

1866年,在普奥战争之后,普鲁士吞并了几个与奥地利结盟的德国国家,并连同先前占领的丹麦领土,将它们组织成三个新的省份:

德意志帝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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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战争的结果终结了由所有德语国家组成的大统一国家的愿望。相反,北德意志邦联是在普鲁士的领导下建立的。在普法战争以及南部巴伐利亚、巴登和符腾堡并入联邦后,德意志帝国于1871年宣告成立

从1875年起,各省成为通过每个农村和城市地区(德语:Landkreis和Stadtkreis)的代表结合区域自治的机构,形成任期6年的省级议会(德语:Provinziallandtag),其首脑从其中间选举产生该自治机构的一部分、Landesdirektor(任期6至12年)和省级政府(德语:Provinzialausschuss,直译为“省级委员会”)以及上级普鲁士皇家行政机构的一部分,监督-省范围-自治市和县以及每个省(德语:Regierungsbezirk,仅仅是普鲁士政府的监督机构)。为此,相应的普鲁士内政部长任命了一名高级专员(德语:Oberpräsident)到每个省,后者在普鲁士政府任命的省议会(德语:Provinzialrat)的帮助下完成了他的任务。

1914年的普鲁士诸省

魏玛共和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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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的普鲁士诸省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意志帝国解体,取而代之的是魏玛共和国。1918年后的普鲁士省份如下:

现在德国完全或几乎在德意志帝国的普鲁士王国旧边界内的以绿色表示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普鲁士未能幸免于德国的战败和分裂,并于1947年2月被正式废除。普鲁士东部的六省被割让给苏联和波兰,中部和西部的省份分别并入盟国和苏联占领区,随后被重组。德国在一战和二战中损失的土地绝大部分来自普鲁士王国东部的领土,这些前东部领土的归属在冷战期间一直存在争议,西德政府和德国保守派认为是《波茨坦协定》强加于德国之上的条款,所以始终予以否认,直到1990年两德统一前签订的《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中才官方放弃这些领土。普鲁士王国对德国影响深远,今日有九个德国的联邦州都来自曾经普鲁士的领土,它同时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德国政府因之设立了普鲁士文化遗产基金会(Stiftung Preußischer Kulturbesitz)来进行组织管理,该基金会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文化组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