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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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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光琛(?—1681年),字廷献。清朝政治人物。

明朝礼部尚书方一藻之子[1]。曾与吴三桂缔盟为忘形交。早年为歙县廪生,善谋略。已中式举人,因顺治辛丑奏销案无端被罢黜,亡命至云南,入吴三桂幕。吴世璠败亡,光琛束手就擒,被凌迟于市。[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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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刘健:《庭离录》
  2. ^ 《清稗类钞·卷二十六》:顺治辛丑奏销案 有乡试中式而生员已革,且有中进士而举人已革,如华亭董含者。方光琛为歙县廪生,亦中式后被黜,遂亡命至滇,入吴三桂幕。撤藩议起,三桂坐花亭,令人取素所乘马与甲来,于是贯甲骑马,旋步庭中,自顾其影,叹曰:“老矣。”光琛从左厢出,曰:“王欲不失富家翁乎?一居笼中,烹饪由人矣。”三桂默然,反遂决,军中多用光琛谋。世璠败,光琛亦就擒,磔于市。光琛,字献廷,明礼部尚书一藻子,皖人也,不应在国治奏销案内。亦以各省厉行此事,国治为尤酷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