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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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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新界北總區
位于上环中港道中区警区总部
大埔区警察总部及大埔警署

警察总区(英语:Police Regions,简称Region,是香港警务处执行日常的警察事务,所划出的行政区域,与香港行政区划存在着一定差异。警察总区分为6个,分别为港岛总区、东九龙总区、西九龙总区、新界北总区、新界南总区及水警总区,各由一名职级为警务处助理处长的总区指挥官带领。总区下设警区(俗称环头District,区指挥官为总警司),区下设分区Division),(部分)分区下设警署分区(Sub Division)。每总区均有总部,对下每区均有警署(部分区更设有警区总部,如中区警区总部等。),对下每分区均有分区警署,部分分区更设有警岗警察服务中心(目前有一所,属于中区警区总部建筑群。)、警察社区联络办事处以至其他的警务设置,例如报案中心等。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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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开埠之初,香港地域只包括香港岛,警察队将香港岛北岸称为维多利亚城,划分成四环,即西环上环中环下环(即今湾仔铜锣湾),余下地段再细分九约,大致由坚尼地城至铜锣湾。数十年间在这些环内先后共设立过以号码命名的9所差馆(现称警署),另设有较小型的差馆,如坐落于香港仔赤柱薄扶林的差馆没有编号。

初时分为3区(District),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当时各区均由一名总警司担任指挥官,后期再加上水警区。逐渐发展为现今的地域总区(Region)界线,并且以一名警务处助理处长担任指挥官,此乃成形于1982年的重组计划,并在1998年完成分拆新界南及新界北总区后,维持6个总区。

总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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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总区指挥官在日常警察事务上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并且负责实行总部所制定的政策和执行重点。香港警察总部对各总区作出行动支援提供资源,例如总区重案组警察机动部队大队、冲锋队及总区辖下各个交通组,由总区指挥官根据该区的需要及行动职务决定分配[1]

全香港的24个警区均设有警署,提供24小时的前线服务,负责执行传统的警察事务,包括:保护生命、保障财产、防止罪行、侦查罪案、维持治安及对灾难等作出迅速回应。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负责监控总区及区的资源调配,人员可透过巡逻通讯器系统,与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保持联系,利用姓名索引系统、第三代车辆牌照及驾驶执照综合资料电脑系统等相关警务系统获取所需资讯[2]

相关参见 第三代指挥及控制通讯系统

警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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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由香港警察总部执帅,辖下每个警区均另设有总区总部Headquarters),即5个陆上总区总部和一个水警总区总部;负责管理在总区层面上处理有关行动的问题和程序。

警察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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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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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九龙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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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九龙总区总部
    • 行政部
    • 行动部
      • 东九龙总区冲锋队
      • 警察机动部队东九龙总区大队
    • 东九龙总区刑事总部:启德协调道105号
    • 东九龙交通部:启德协调道105号
      • 交通意外调查组
      • 执行及管制组
  • 黄大仙警区:黄大仙沙田坳道2号
      • 慈云山报案中心[注 2]:慈云山道151号[7]
    • 西贡分区:西贡普通道1号
  • 观塘警区:观塘鲤鱼门道9号
  • 将军澳警区:将军澳宝琳北路110号
  • 秀茂坪警区
    • 秀茂坪分区:观塘康宁道200号
    • 牛头角分区:启德协调道105号
      • 启德邮轮码头警察报案中心:承丰道33号启德邮轮码头2楼(开放时间﹕星期一至五0900时至1700时或当邮轮泊岸)

西九龙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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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九龙总区总部
    • 行政部
    • 行动部
      • 西九龙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
      • 警察机动部队西九龙总区大队(石硖尾行动基地)
      • 西九龙总区冲锋队(旺角警署)
    • 西九龙总区刑事总部
    • 西九龙交通部:红磡卫环里8号
      • 交通意外调查组
      • 执法及管制组
  • 油尖警区
    • 油麻地分区:油麻地友翔道3号
      • 油麻地报案中心[注 3]:油麻地广东道627号
    • 尖沙咀分区:弥敦道213号
      • 西九龙站报案中心(开放时间:24小时):柯士甸道西3号西九龙站B1层
  • 旺角警区:太子道西142号
  • 深水埗警区
  • 九龙城警区

新界北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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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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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界南总区总部荃湾城门道8号
    • 行政部
    • 行动部
      • 警察机动部队新界南总区大队
      • 新界南总区冲锋队
    • 新界南总区刑事总部
      • 新界南总区防止罪案组:荃湾城门道8号新界南总区警察总部十二楼
    • 新界南交通部:荃湾城门道8号新界南总区警察总部地下
      • 行政组
        • 调查及支援组
        • 执行及管制组
  • 荃湾警区:荃湾荃景围23至27号
  • 葵青警区
  • 沙田警区
    • 沙田分区:沙田禾𪨶街1号
      • 小沥源报案中心:小沥源源顺围25-27号[注 8]
    • 田心分区:沙田显径街2号
    • 马鞍山分区:马鞍山路200号
  • 大屿山警区
    • 大屿山北分区:大屿山顺东路1号
    • 大屿山南分区:大屿山屿南道45号
      • 大屿山南警署:大屿山梅窝虎岗山路1号
  • 机场警区

水警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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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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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筲箕湾分区于2001年并入柴湾分区,筲箕湾警署改为交通意外及筲箕湾报案中心,供港岛交通部使用。[3]
  2. ^ 慈云山分区于2006年7月1日并入黄大仙分区,慈云山警署报案室改为报案中心,其余设施改作东九龙总区刑事总部的办公地方。[6]
  3. ^ 全新油麻地警署于2016年5月22日正式投入服务。旧油麻地警署保留报案中心,方便市民报案。
  4. ^ 石硖尾分区于2004年4月并入深水埗警区其余的两个分区,石硖尾警署报案室改为石硖尾报案中心,其余设施改作西九龙机动部队行动基地。
  5. ^ 红磡分区于2000年12月与何文田分区合并,何文田警署改为红磡警署,位于红磡卫环里的原红磡警署则改为西九龙交通部总部。[9]
  6. ^ 大兴分区于2000年9月并入屯门警区,大兴警署改为大兴行动基地。[11]
  7. ^ 梨木树分区于2006年4月1日并入葵涌分区,梨木树警署改作梨木树行动基地,后再改为侦缉训练中心[12]
  8. ^ 小沥源分区于2001年12月并入沙田警区其余3个分区,小沥源警署改作小沥源行动基地,原报案室改作小沥源报案中心。[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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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警隊架構:行動處. [2010-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29). 
  2. ^ 《香港警务工作》撮要报告系列-实行有效的多层警务架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警声》第859期,2007年11月7日
  3. ^ 合并增添力量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警声》717期,2001年9月21日
  4. ^ 港島區聾人遇事報案,有即時手語翻譯提供協助. [2024-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6). 
  5. ^ 海傍分區及中區分區合併. [2010-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7). 
  6. ^ 慈云山与黄大仙两分区合并《警声》825期,2006年6月21日
  7. ^ 黄大仙警区慈云山警察服务中心暂停服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23年4月14日
  8. ^ 深水埗警区石硖尾报案中心暂停服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23年3月29日
  9. ^ 警署合并计划为西九龙交通部提供更佳办公环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00年12月1日
  10. ^ 香港警務處人員編制分布表. [2016-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30). 
  11. ^ 屯门警区合并计划 节省资源改善服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警声》688期,2000年9月27日
  12. ^ 葵涌分区接收十九个巡逻区份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警声》第821期,2006年4月12日
  13. ^ 沙田合并计划 提高工作效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2001年12月19日
  14. ^ 竹篙湾警岗正式启用[失效链接]
  15. ^ 水警马料水基地启用[永久失效链接]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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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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