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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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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
Basic Law Promotion Steering Committee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营机构
主席政务司司长
副主席政务司副司长
部门资讯
成立日期1998年1月
类型非法定机构
联系部门政务司司长办公室
联络资讯
网站官方网站

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英语:Basic Law Promotion Steering Committee)前称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是香港于1998年1月成立的公营机构,由政府官员与非官方成员组成,负责为推广《香港基本法》的整体计划和策略提供意见,并作为组织《基本法》推广工作的中心点,以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上各有关方面所进行的推广工作。主席为政务司司长。委员会分五个工作小组,包括本地社区、教师及学生、公务员、香港以外地区人士及工商专业界。[1]

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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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副主席
非官方委员
官方委员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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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即

  • 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

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

组长

  • 李慧琼

非官方委员

  • 蔡德昇
  • 顾敏康教授
  • 郭永强
  • 邝美云
  • 刘智鹏教授
  • 李銮辉
  • 李子树
  • 彭韵僖
  • 汤修齐
  • 黄锦良
  • 王惠贞
  • 杨勇

官方委员

  •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
  • 教育局局长
  •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
  • 保安局局长
  •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
  • 政府新闻处处长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
  • 工业贸易署署长
  • 法律政策专员

参考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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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 [2018-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0) (中文(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