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铁路运输
德国铁路运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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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概况 | |||||
国营铁路 | 德国铁路 | ||||
客运量 | 19.5亿人次(2010年,仅德国铁路)[1] | ||||
客运周转量 | 785.82亿(2010年,仅德国铁路)[1] | ||||
货运量 | 4.154亿吨(2010年,仅德国铁路)[1] | ||||
铁路里程 | |||||
总里程 | 41,315千米(25,672英里) | ||||
电气化里程 | 19,857千米(12,339英里) | ||||
铁路轨距 | |||||
主要铁路 | 1,435毫米(4英尺8+1⁄2英寸) | ||||
电气化 | |||||
主要铁路 | 15 kV 16 2/3 H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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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5年,德国的铁路运输营业里程为41,315公里,其中电气化铁路里程为19,857公里。轨道总长度达76,473公里。德国也是国际铁路联盟(UIC)的成员,其UIC成员代码为80。
发展沿革
[编辑]铁路系统
[编辑]德国铁路
[编辑]概览
[编辑]德国铁路股份公司以及约150家私营铁路公司合共运营有23,496辆含动力的铁路车辆[2]:
客运 | 货运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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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 | 短途 | |||
动车组 | 538 | 15,224 | 0 | 15,762 |
机车 | 2,650 | 1,950 | 3,134 | 7,734 |
合计 | 3,188 | 17,174 | 3,134 | 23,496 |
2006年,德国的长途列车共发送旅客约119,968,000人次(平均距离为288公里),短途列车共发送旅客约2,091,828,000人次(平均距离为21公里)。同时,货物的发送量为346,118,000吨,平均距离为309公里[3]。
德国铁路股份公司(国家控股的私人公司)是德国铁路运输服务的主要提供商。近年来,众多竞争者脱颖而出并开始创业,它们大多提供由国家补助的地区性铁路服务。但也有一些像威立雅运输的私营企业提供长途服务。德国全境提供的列车类别如下:
- 德国铁路长途列车
原于1988年推出,用于替代前快速列车和城际列车的区际列车类别已在2003年被撤销。德国铁路主要通过加密城际特快列车服务,并将城际列车降级运营来融入原区际列车所发挥的作用。
- 威立雅运输(提供原区际列车路线服务)
- 齐萨尔皮诺(通往意大利,服务于2006年12月中旬中止)
- 区域铁路和地方铁路交通由各联邦州组织运营并提供财政补贴。根据欧盟的法律程序它通常是通过招标批出运营合同,各联邦州在宣布短期或长期的合同后会进一步订立合作条件,例如运营车辆的购置等。在过去的几年中,尽管一些州份已向当地的德铁区域运输颁发了长期合同,但也有不少私营铁路公司赢得了招标,例如西北铁路和内蒂内拉。区域和地方铁路的列车类别包括:
轨距
[编辑]爱尔兰轨距-1,600毫米/5英尺3英寸
[编辑]国家/地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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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 巴登大公国国家铁路 1840–1855[4] |
俄罗斯轨距-1,520毫米/4英尺11+27⁄32英寸
[编辑]国家/地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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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 仅在萨斯尼茨渡轮码头,用于连接来往于立陶宛克莱佩达、俄罗斯波罗的斯克之间的波罗的海货运火车渡轮。 |
标准轨距-1,435毫米/4英尺8+1⁄2英寸
[编辑]国家/地区 | 公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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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 德国铁路 |
米轨-1,000毫米/3英尺3+3⁄8英寸
[编辑]国家/地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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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 哈茨窄轨铁路、有轨电车 |
其它
[编辑]Gauge | Not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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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制 | 英制 | |
1,800毫米 | 5英尺107⁄8英寸 | 奥伯韦斯巴赫山区铁路 (仅缆索铁路段)[4] |
1,458毫米 | 4英尺92⁄5英寸 | 莱比锡交通公司 |
1,450毫米 | 4英尺91⁄5英寸 | 德累斯顿交通公司 |
900毫米 | 2英尺117⁄16英寸 | 莫利巴德铁路 |
750毫米 | 2英尺51⁄2英寸 | 洛施尼茨环形铁路、魏瑟里茨山谷铁路、多尔尼茨铁路、齐陶窄轨铁路 |
站台高度
[编辑]欧盟委员会于2002年5月30日发布了适用于高速铁路旅客乘车的站台高度互用性技术规范[5]。其标准高度是550毫米和760毫米。因此德国所有新建的铁路站台均采用此标准,其中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州采用550毫米标准,黑森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和柏林则采用760毫米标准[6]。
与邻国铁路的连接
[编辑]与德国相连的邻国铁路运输均采用标准轨距,尽管其供电类型或其它系统(例如信号)制式可能有所区别。
- 丹麦 - 电压转为25千伏50赫兹工频交流电
- 波兰 - 电压转为3千伏直流电
- 捷克 - 电压转为3千伏直流电
- 奥地利 - 电压相同
- 瑞士 - 电压相同
- 法国 - 电压转为25千伏50赫兹工频交流电或1.5千伏直流电
- 卢森堡 - 电压转为25千伏50赫兹工频交流电或3千伏直流电
- 荷兰 - 电压转为1.5千伏直流电
- 比利时 - 电压转为3千伏直流电
城市快铁
[编辑]城市快铁(德语:S-Bahn)是一种连接城市中心及近郊地区的快捷铁路系统,主要应用于德国、奥地利、瑞士、丹麦等欧洲国家。 S-Bahn这个词是德语“城市快捷铁路”(Stadtschnellbahn)的缩写,是一种服务于城市中心以及近郊和附近乡镇交通的铁路系统。它的标准因城市而异,但是一个共通的特征是高效和同调的发车时间(通常每条线路的发车间隔不少于20分钟,但是汇合到主线的部分只有2、3分钟)。在大城市中,这意味着对各条轨道的充分利用。在城市中心部分,一般都采用地下或者高架轨道。
有轨电车
[编辑]有轨电车,是一种通常由高架高架电缆受流、电动机驱动,依赖固定轨道行驶的公共运输工具,基本上是轻轨运输系统分类下面的一种。列车车厢分别有单节和多节编组的设计,但是总长度一般不大于100米,以避免造成路口交通不畅。
地铁
[编辑]德语区国家对地铁的称呼是“U-Bahn”,来源于德语对地铁的全称“地下铁路”(Untergrundbahn),为德语“地下”(Untergrund)、以及“铁路”(bahn)两字的合称。现在以“U-Bahn”名称经营的铁路系统,包含下列城市:
- 柏林地铁 (U-Bahn Berlin)
- 汉堡地铁 (U-Bahn Hamburg)
- 慕尼黑地铁 (U-Bahn München)
- 纽伦堡地铁 (U-Bahn Nürnberg)
- 法兰克福地铁 (U-Bahn Frankfurt)
同属德语区的维也纳地铁亦称为 U-Bahn Wien。
未来计划
[编辑]铁路文化
[编辑]相关条目
[编辑]注释
[编辑]- ^ 1.0 1.1 1.2 Geschäftsbericht 2010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2-10-13. Deutsche Bahn AG
- ^ Federal Statistical Office of Germany, Fachserie 8, Reihe 2.1: Verkehr, Eisenbahnverkehr/Betriebsdaten des Schienenverkehrs 2006
- ^ Federal Statistical Office of Germany, Fachserie 8, Reihe 2: Verkehr, Eisenbahnverkehr 2006
- ^ 4.0 4.1 Rieger, Bernhard. Breitspurbahn. 2006-04-23 [2007-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1-07).
- ^ Commission Recommendation of 21 March 2001 on the basic parameters of the trans-European high-speed rail system referred to in Article 5(3)(b) of Directive 96/48/EC. eur-lex.europa.eu. European Union. section 6.1. 21 March 2001 [2012-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4).
Platform height is measured between the track running surface and the platform surface along the perpendicular
- ^ 存档副本 (PDF). [2012-11-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