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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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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国
دولة فلسطين‎
国歌:
巴勒斯坦国宣称的领土(绿色)[3] 以色列亦宣称的领土(浅绿色)
巴勒斯坦国宣称的领土(绿色)[3]
以色列亦宣称的领土(浅绿色)
巴勒斯坦国宣称领土(浅绿色) 及实际控制领土(绿色)
巴勒斯坦国宣称领土(浅绿色)
及实际控制领土(绿色)
  • 首都
  •  
  • 行政中心
最大城市拉法
31°16′N 34°15′E / 31.267°N 34.250°E / 31.267; 34.250[6]
官方语言阿拉伯语
宗教
伊斯兰教
政府单一制
共和制
法律上为议会制
实际为半总统制[7]
• 总统
马哈茂德·阿巴斯b
阿齐兹·杜韦克英语Aziz Dweik
立法机构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
形成
1988年11月15日
2012年11月29日
• 与以色列之主权纠纷
持续中c[iii][8][9]
面积
• 总计
6,220平方公里
• 水域率
3.5[10]%
5,860平方公里
360平方公里[11]
人口
• 2016年估计
4,816,503[12]第123名
• 密度
731/平方公里
GDPPPP2008a估计
• 总计
119.5亿美元a
• 人均
2,900美元a
基尼系数0.355[13](2009年)
人类发展指数 0.690[14](2018年)
 · 第119名
货币
时区UTC+2(​)
UTC+3
日期格式dd/mm/yyyy
行驶方位右边
电话区号+970
ISO 3166码PS
互联网顶级域.ps
  1. 基于巴勒斯坦中央统计局的数据。
  2. 亦是该国政府领导人。[iv]
  3. 以色列占领下英语Israeli-occupied territories宣称。

巴勒斯坦国(阿拉伯语:دَوْلَة فِلَسْطِين‎,罗马化Dawlat Filasṭīn),通称巴勒斯坦(阿拉伯语:فلسطين‎),位于西亚西部的巴勒斯坦地区,是一个受到有限承认的主权国家。然而,巴勒斯坦国的约旦河西岸地区长期面临与以色列的领土争端。由约旦河西岸地区和加沙地带这两块土地所组成,主张首都为耶路撒冷,政府所在地为拉姆安拉

巴勒斯坦地区自中世纪以来由奥斯曼帝国统治,一战终结帝国解体后由国际联盟交予英国治理,期间欧洲、中东及北非的犹太社群陆续迁至英属巴勒斯坦托管地,这引发了当地阿族的抗争与起事,而二战后英国欲结束托管,联合国通过分治方案,主张按分布与比例分别建立犹太与阿拉伯国家各一。1948年以色列旋即宣布建国,中东阿拉伯诸国随后对其宣战而导致谈判无限期延后;而以色列于1967年六日战争爆发后,更击退埃及约旦军队并占领西岸、加沙。自1988年发表巴勒斯坦独立宣言后,已获138个联合国国家承认建国,该国由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为首组建的民族政府宣称全部主权,但其领土自赎罪日战争后仍受以色列不同程度上的军事占领和控制,尤其加沙地带则有哈马斯势力,至今双方仍常有冲突[16][17][18][19][20]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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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世纪至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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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0世纪前后,闪米特族的迦南人定居在勒凡特南部(迦南)的沿海平原。前12世纪开始,犹太人的祖先以色列众部落迁此并在东部山地定居。大概同一时代,非利士人作为海上民族的一支,自爱琴海一带迁至迦南,并在迦南东南部沿海建立若干城邦,史称五城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迦特迦萨)。一般认为,早期的非利士人可能来自克里特岛(参见《阿摩司书》第九章第七节)。以色列部落与非利士人一直处于对峙状态(见希伯来圣经撒母耳记》中的相关叙述)。非利士人于公元前7世纪被亚述人所灭,并从大部分史书中消失。以色列于前11世纪建立统一的王国,公元前935年所罗门国王死后分裂为北部的以色列王国和南部的犹大王国,后来亚述帝国萨尔贡二世于前721年灭北方以色列王国,巴比伦帝国尼布甲尼撒二世于前586年灭南方犹大王国。此地区后成为波斯帝国亚历山大马其顿帝国塞琉古帝国统治。在这些政权的统治下,该地区一般称为撒马利亚犹太地。公元前63年,罗马共和国格奈乌斯·庞培率军占领了此地。原来定居在此的迦南人多在古以色列建国前后被消灭或被以色列奴役后犹太化(参见圣经《约书亚记》)。约100年后,至罗马帝国时期,犹太人的半独立地位被剥夺并遭到驱除。为消除犹太人的影响,罗马帝国开始使用巴勒斯坦一名来泛指这一地区,但定义的区域模糊,同期至少有十个以上的名称也同时使用。巴勒斯坦这一名称正式的启用开始于1918年,即英国建立的英属巴勒斯坦托管地

4世纪罗马帝国分裂为西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后,此地属于东罗马帝国叙利亚南部的一部分。公元638年,阿拉伯穆斯林军队占领耶路撒冷和周边地区。十字军东征期间,又被十字军反复占领过近200年。1187年的哈丁战役后,萨拉丁取得对此地大部分地区的控制权。1260年至1300年之间的部分时间,蒙古人曾短暂的控制过此地,13世纪末又被埃及马木留克王朝所占领。

奥斯曼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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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开始统治耶路撒冷和附近的大片领土,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1918年大战结束后,英国占领了全境,正式称为巴勒斯坦。这个时期的巴勒斯坦人包括阿拉伯人、犹太人、奥斯曼人和撒马利亚人等多个民族。

一战期间的1915年,在时任英国第一海军大臣丘吉尔的主导下,英军队对奥斯曼帝国发动了加里波利之战,遭遇惨败。在随后的1915年7月至1916年1月间,英国高级专员亨利·麦克马洪与地方首领侯赛因·本·阿里互通信函,达成著名的麦克马洪-侯赛因协定,英国也派遣陆军中尉托马斯·爱德华·劳伦斯(即阿拉伯的劳伦斯)前往中东,组织当地以贝都因人部落为主的军事力量与奥斯曼帝国作战,有效削弱了奥斯曼帝国的势力。1916年5月16日,英国的中东专家马克·赛克斯英语Mark Sykes和法国外交官弗朗索瓦·皮科又签订了赛克斯-皮科协定,以图获得法国中东军事力量的支持。1917年一战尚未结束时,英国外长贝尔福发表《贝尔福宣言》:“国王陛下政府赞成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内建立一个民族之家,并会尽力促成此目标的实现,但要清楚明白的是,不得有任何行为,是可能会伤害已经存在于巴勒斯坦的非犹太社群的宗教权利,以及犹太人在其他国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政治地位。”贝尔福试图获得犹太人支持。此时犹太人在约旦河西岸今巴以地区只拥有少量土地,人口不足10%。但由于犹太人在该地区发展工业,引发大量阿拉伯劳工拥入,使得阿拉伯人口占绝大多数,把原有的贝都因人排挤成绝少数。在战中,英国向阿拉伯人、法国、犹太人三方允诺了存在矛盾的对当时奥斯曼帝国领土的划分。

英国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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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结束后,奥斯曼帝国完全退出中东地区并于1923年瓦解,而阿拉伯部落之间纷争不断,最后1918年默认由英国占领。1920年,国际联盟委托英国管辖巴勒斯坦地区。1922年英国将托管地以约旦河为界,划分为两部分:东部(现约旦)由与劳伦斯并肩作战的哈希姆家族管理;西部由英国管理,此地区遂被正式称为巴勒斯坦地区,尚未成为受各国承认的国家,此时犹太居民占总人口11%。

在英国支持下,犹太人掀起第三和第四次“回归浪潮”,1931年,犹太人口上升为17%,导致与当地的阿拉伯人爆发冲突。泛阿拉伯主义者对此不满,阿敏·阿·侯赛因在1920年发动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暴动。1933年,纳粹在德国上台,引发第五次犹太人“回归浪潮”,1937年至1948年犹太复国主义者多次发动恐怖袭击,在1936年至1939年有数场流血暴动发生。对此英国在1939年颁布一份白皮书,规定1939年后的5年内犹太人可再移民75,000人,此后不再接受犹太移民。这份白皮书被许多犹太人和锡安主义者视为是对犹太人的背叛,并且认为那违背《贝尔福宣言》。阿拉伯人的抵抗也并没有就此平息,他们希望完全停止犹太人的移民。

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者和宗教领袖阿明·侯赛尼与希特勒进行会谈(1941年11月28日)

1940年,犹太人已占当地居民总数的30%。后来在欧洲发生的1941年纳粹犹太人最终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动犹太人“回归”。1944至1948年之间,约20万犹太人通过各种途径辗转来到巴勒斯坦地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1945年,巴勒斯坦地区已经有60万犹太居民,接近当地居民的三分之一;根据不同统计口径,当时犹太人拥有7.4%或约6%的土地,阿拉伯人拥有11.6%或约46%的土地,外籍人士拥有6.9%的土地,公共及其他土地(包括政府拥有的地区和未开垦土地)占70.6%或约48%,实际上是贝都因人的半沙漠游牧地区。[21][22]

以色列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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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英国于1947年2月18日将巴勒斯坦问题提交联合国,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11月29日通过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该决议提出在原英国巴勒斯坦托管地建立两个国家,一个是犹太国,另一个是阿拉伯国。犹太人接受此决议而阿拉伯国家拒绝接受。1948年5月14日,英国结束对巴勒斯坦地区的委任统治。犹太人依照联合国181号决议宣布以色列建国。随即阿拉伯联盟国家埃及伊拉克黎巴嫩叙利亚以及外约旦(1950年改称约旦)的军队相继进入巴勒斯坦,同时,阿拉伯联盟发表声明对以色列宣战,第一次中东战争由此爆发。

1967年,巴勒斯坦阿拉伯区面积6,242平方公里,包括约旦河西岸地区5,879平方公里(其中死海面积220平方公里),及加沙地带363平方公里。巴勒斯坦阿拉伯区边境被以色列完全控制,包括与约旦间隔的约旦河,并无独立的海陆空边境管辖权,其水电、粮食、日用品、医疗等仍然依赖劳务输出和国际援助,向以色列购买。

巴勒斯坦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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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1月15日,在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举行的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第19次特别会议通过《独立宣言》,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宣布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首都为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国。在国际承认巴解的情况下,该国已与世界上多数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因内部两大势力严重不和,在2007年加沙之战后形成分裂局面,其中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即“哈马斯”)占有加沙地带,以加沙地带政府管理该地;而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即“法塔赫”)主导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则管治约旦河西岸

2011年10月3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投票表决,接纳巴勒斯坦为该组织正式会员,这是巴勒斯坦首次以正式成员国的身份加入联合国机构。

2012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表决巴勒斯坦国升格为“非会员观察国”的提案时,虽遭美国以色列强烈反对,仍以138票支持,41票弃权、9票反对的票数通过了67/19号决议

截至2015年9月,已经有136个联合国正式会员国(占联合国会员国总数的70.5%)承认巴勒斯坦国为一个独立国家

对于巴勒斯坦目前是否符合《蒙得维的亚公约》中的国家定义,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符合,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巴勒斯坦的状况不符合《蒙得维的亚公约》的要求。[23]例如巴勒斯坦是否有“一定界限的领土”?因为巴勒斯坦所宣称的领土,有许多被以色列占领,无法确认领土范围。[24]也有人反对使用《蒙得维的亚公约》来确定国家地位,并称巴勒斯坦主张国家地位的最大希望是透过国际承认。[23]

不过,国家拥有国家地位,无论是基于《蒙得维的亚公约》的国家定义或者经由普遍的国际承认,不代表就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由于以巴冲突和纷争尚未得到解决,巴勒斯坦目前仍无法加入联合国。当一个国家申请加入联合国,必须得到联合国安理会15个成员国中至少9个成员国的批准才能通过。而如果5个常任理事国中的任何一个否决了申请,该申请国也无法加入[23],在这之后必须获得联合国大会2/3多数支持[25]

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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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中,1915年,在丘吉尔的主导下,英法军队对奥斯曼帝国发动了加里波利之战,遭遇惨败。随后英国军官,阿拉伯的劳伦斯,组织当地以贝都因人部落为主的军事力量与奥斯曼帝国作战,有效削弱了奥斯曼帝国的势力。一战结束后,奥斯曼帝国完全退出此地区并于1923年瓦解,而阿拉伯部落之间纷争不断,最后1918年默认由英国占领。1920年,国际联盟委托英国管辖巴勒斯坦地区。1922年英国将托管地以今约旦河为界,划分为两部分:东部(现约旦)由与劳伦斯并肩作战的哈希姆家族管理,西部由英国管理。此时西部犹太居民占总人口11%。

1917年至1948年间,大量犹太人从欧洲、中东及北非涌入巴勒斯坦托管地,加入19世纪移民来的犹太人,建立新的城市如西耶路撒冷特拉维夫。1947年2月18日,英国外交大臣欧内斯特·贝文于议会下院表示将巴勒斯坦问题提交联合国。4月2日,英国正式向联合国提出将巴勒斯坦问题列入会议日程的请求。[26]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181号决议,在巴勒斯坦分别建立一个犹太国和一个阿拉伯国。根据该决议,当时拥有巴勒斯坦地区7.4%的土地、占巴勒斯坦人口1/3的犹太人可得到该地区56%的土地(约1.52万平方公里),包含内盖夫沙漠;而占巴勒斯坦人口2/3的阿拉伯人则可得到该地区43%的土地(约1.15万平方公里)。[27]犹太人接受该决议并宣布在第二年建国;阿拉伯人认为联合国无权干涉,故拒绝了该决议;托管方英国则对决议投弃权票。[28]

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建国,随后爆发了第一次中东战争,阿拉伯联军战败,阿拉伯人控制的土地面积由1947年联合国大会181号决议规定的1.15万平方公里下降到1.05万平方公里[29]。第一次中东战争结束之后,约旦占领了约旦河西岸的部分巴勒斯坦土地,并于1950年宣称将其合并为约旦王国,这一地区包含了大部分的阿拉伯人,约旦将其纳为正式的约旦公民。约以双方以“绿线”划分实际占领区,与联合国决议划定的巴以分治国土已相差甚远。至2019年,约旦仍视约旦河西岸绿线东部为其领土,因此从约旦北部的艾伦比口岸入境以色列时,约旦不视为从约旦王国出境;而在南方的约以口岸,约旦则视为两国的边界口岸。

1956年与1967年分别爆发了第二次中东战争第三次中东战争。以色列入侵埃及和叙利亚,1967年6月10日以色列宣布正式停火时,巴勒斯坦全境包括约旦河西岸和耶路撒冷已被以色列完全占领,巴勒斯坦地区以外,埃及的西奈半岛、约旦的约旦河西岸和叙利亚的戈兰高地也被以色列占领。

1973年,以色列遭到埃及和叙利亚入侵,分别攻击六年前六日战争中被以色列占领的西奈半岛和戈兰高地,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第四次中东战争使得100多万阿拉伯人逃出巴勒斯坦地区世代居住的家园躲避战乱[30],战争结束后,以色列拒绝这些的逃离的居民返回家园,沦为难民。阿拉伯国家如埃及和叙利亚接受了部分难民,但没有义务为难民提供公民权,而以色列仅承认约旦河西岸未逃离的阿拉伯人有永久居留权,但不提供公民的权益。

1964年5月28日,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成立[31]。1964年9月,第二次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一致承认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为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31]。1974年10月,在拉巴特召开的第七次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强调指出,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31]。1976年9月巴解组织成为阿拉伯联盟正式成员。1974年11月2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邀请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以常驻观察员身份参加联合国大会的会议和工作,并参加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其他机构发起的所有国际会议[31]

1988年11月,在阿尔及尔举行的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第19次特别会议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国[30]

1993年8月20日,以色列与巴解组织在挪威首都奥斯陆会面达成协议,相互承认对方政治地位。

1994年5月4日,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以色列在开罗签署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关于在加沙和杰里科实行有限自治的协议》,1994年5月12日,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成立。1994年到1995年,以色列国防军撤出了69%的加沙地带和90%以上的约旦河西岸地区[32],但约旦河沿岸及边境仍由以色列控制,以色列仍维持保安部队。2005年,以色列进一步从加沙撤军,但是依然控制加沙的海岸线以及加沙与埃及之间的一个狭长区域。

2007年6月,哈马斯通过加沙之战法塔赫手中夺得加沙的控制权。

2012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67/19号决议授予巴勒斯坦国非会员观察员国地位,巴勒斯坦并获得可于国际刑事法庭控告以色列[33]的权利。

2016年12月23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以14票支持、0票反对、1票(美国)弃权,通过第2334号决议,要求以色列立即和完全停止在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的所有巴勒斯坦领土上的定居点活动。美国一改以往做法,在本次决议案投票时弃权。[34]2016年12月民主党总统败选后此案提出,安理会常任国无人反对所以通过,此决议等于宣布约旦河西是以色列强占的巴勒斯坦领土,这是1979年以来美国首次没有行使否决权阻碍联合国通过谴责以色列的决议案;以色列对此强力反弹[35],随后以色列针对提案国、赞成国都暂停外交或外贸交流。

2024年2月18日、2月21日,以色列内阁和以色列议会相继表示反对国际社会单方面承认巴勒斯坦国。[36][37]

2024年5月10日,联合国大会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以143票赞成、9票反对、25票弃权通过决议,认为巴勒斯坦国符合《联合国宪章》 第四条规定的联合国会员国资格,应被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决议建议安理会重新“从有利角度”审议巴勒斯坦以会员国身份加入联合国的申请,还赋予巴勒斯坦从2024年9月大会第79届会议开幕以后、参加联合国会议时的一系列权利和特权,包括其坐席安排和在发言名单上的顺序。[38]

给予观察国地位的67/19号决议表决:
  赞成   反对   弃权
  未出席   非成员
加入教科文组织的表决:
  赞成   反对   弃权   未出席
  非成员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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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领导人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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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政府为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立法机关为巴勒斯坦立法会(国会)。巴勒斯坦总统马哈茂德·阿巴斯

政治派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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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的政治派别主要有法塔赫(隶属于巴解组织)、哈马斯以及其他一些小的党派或武装组织。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由若干个政治及军事组织组成。

巴勒斯坦解放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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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巴解,以法塔赫为主),是一个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政治及准军事组织,著名的巴勒斯坦政治家亚西尔·阿拉法特2004年逝世前一直是主要领导人。他们专注于以约旦河地中海一带土地组成建立一个独立的巴勒斯坦国,1988年宣布立国后承认以色列及放弃恐怖主义,并主张透过和平谈判达致立国,以1967年六日战争前的领土控制范围作为边界。因此与更激进的哈马斯常有冲突,哈马斯主张全面用武力直接消灭以色列。

由于巴解坚持巴勒斯坦必须拥有整个耶路撒冷(以色列拒绝放弃其主权),导致跟以色列的谈判十多年来长期陷入僵局,但因为哈马斯的关系,以色列始终视之为谈判对象,但维持强硬态度。近年积极改善跟西方和周边国家的关系,以换取更大的支持和承认。目前控制约旦河西岸部分地区。

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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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马斯成立于1987年,是巴勒斯坦的一个伊斯兰运动组织和政党[39],主张消灭以色列,并在巴勒斯坦全境建立伊斯兰主义国家,与法塔赫及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为首的自治民族权力政府分庭抗礼。

该组织走向两个极端:一面从事慈善事业,另一面进行对以色列的攻击活动。部分同情巴勒斯坦的人特别是穆斯林人士往往认为哈马斯是反以英雄,以色列和大多数西方国家政府一直定性哈马斯是恐怖组织。许多阿拉伯国家对哈马斯与穆斯林兄弟会伊斯兰主义组织不满,在以色列攻击哈马斯时亦谴责哈马斯。

2006年1月26日,主张消灭以色列的哈马斯在巴勒斯坦第二次立法委员会选举中获胜,对巴以局势产生巨大波动。2007年6月,哈马斯通过加沙之战在法塔赫手中夺得加沙地带的控制权。哈马斯其后清除加沙地带所有法塔赫活跃分子及犹太人,彻底控制加沙,以色列其后对加沙进行封锁,埃及亦关闭边境,仅限于运送人道物资至今。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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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受巴以冲突影响,巴勒斯坦一直未能形成完全独立的经济体系。外国直接投资几乎不存在。除了农业,巴勒斯坦的收入还依赖于国际社会的援助以及以色列或其他地方巴勒斯坦劳工的收入。[40]

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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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国的国际承认情况

截至2024年6月,巴勒斯坦国已获得146个联合国会员国圣座梵蒂冈)和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国的全面外交承认。[41][42]

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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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瑞典正式承认巴勒斯坦国家地位,成为第一个正式承认巴勒斯坦国的北欧欧盟国家。2014年12月17日,欧洲议会也以498票赞成、88票反对、111票弃权,原则上支持承认巴勒斯坦国的国家地位。[43]至今有包含瑞典英国法国爱尔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会都已表决通过承认巴勒斯坦国的国家地位。[44]部分东欧国家在共产党统治时期已承认巴勒斯坦国家地位。

2015年5月14日,圣座签署了一项条约,正式承认巴勒斯坦国。根据该条约,梵蒂冈赞成解决以巴冲突的两阶段方案[45]。而此条约在2016年1月3日正式生效[46]

2024年5月22日,挪威爱尔兰西班牙宣布承认巴勒斯坦国。[47] 随后以色列正在将驻挪威及爱尔兰代表召回。

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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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承认巴勒斯坦的国家地位,两国建立外交关系[48]

马来西亚与巴勒斯坦之间亦相互支持[49]马来西亚文莱印尼至今一直拒绝承认以色列。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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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g of Palestine
巴勒斯坦所属的西岸及加沙地带之选举地图。绿色地区是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控制区域,浅黄色则是以色列政府实际控制的行政分区,蓝色为城市名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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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国北邻以色列叙利亚,东邻约旦,南邻埃及。约旦河西岸地区是内陆国

巴勒斯坦国的西岸东边为约旦河约旦河以及死海的中心线为巴勒斯坦国与约旦的分界线。

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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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国的气候主要为地中海型气候,特征为夏季漫长而又炎热少雨,冬季较为短暂且凉爽多雨。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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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共划分为16个省。(图中绿色地区是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实际控制区域)

人口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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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每年的中期)[50][51][52]
年份 约旦河西岸 加沙地带 总共
1970 69万 34万 103万
1980 90万 46万 136万
1990 125万 65万 190万
2000 198万 113万 311万
2004 220万 130万 350万
2008 241万 150万 391万
2010 252万 160万 412万
以上来源:美国人口调查局
2006 250万 150万 400万
2009 248万 145万 394万
以上来源:巴勒斯坦中央统计局英语Palestinian Central Bureau of Statistics

巴勒斯坦宗教(2014年)

  伊斯兰教(93%)
  基督宗教(6%)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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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勒斯坦政府中央统计局的统计,在2009年中期,巴勒斯坦人共有1070万,其中390万(36.6%)居住在巴勒斯坦国国内,120万居住在以色列,500万(46.2%)居住在阿拉伯国家,60万(5.7%)居住在其他国家[53]

根据《卫报》2008年的报道,巴勒斯坦国是世界上人口增长最快的一批国家之一,在2008年之前的20年中增长了30%。同时目前(指报道发行的那一年——2008年)在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东耶路撒冷有376万巴勒斯坦人,而十年前(指1998年)是289万[54]

根据联合国2010年的报道,巴勒斯坦国的人口为440万[55]

根据巴勒斯坦中央统计局的统计,2009年巴勒斯坦国的平均人口密度为654人/平方公里,其中约旦河西岸和东耶路撒冷的平均人口密度为433人/平方公里,加沙地带的人口密度为4073人/平方公里[56]

2021年巴勒斯坦国人口为 5,227,193人。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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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人口中有93%是穆斯林,绝大多数都是逊尼派伊斯兰教,也有一小部分阿赫迈底亚派和无教派穆斯林(15%)。巴勒斯坦基督徒占6%人口,德鲁兹人撒马利亚人占1%人口。

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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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语是巴勒斯坦的官方语言,当地居民大多使用巴勒斯坦阿拉伯语希伯来语英语也被广泛使用。希伯来语是约占16%人口的以色列人的主要语言,也是许多巴勒斯坦人的第二或第三语言。[57]

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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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88年《独立宣言》发表至今,巴勒斯坦仍旧是一个尚未完全独立的国家,拥有自己的维安部队,亦可发出护照及独自参加国际体育赛事,但实际上财政及军事仍然受到以色列控制,居民出国仍需通过以色列的核准。目前欧洲议会已承认其国家地位,但仍将哈马斯列为恐怖组织。[44]

2005年,以色列撤走加沙地带的驻军与垦民区,但保持控制领空、海岸线及边境。

2007年1月15日,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马哈茂德·阿巴斯拉姆安拉会见到访的美国国务卿康多莉扎·赖斯时表明不会接受现在的临时边界而立国,更提出以1967年六日战争前的疆域作为边界,即完全控制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及加沙地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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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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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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