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宋有文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宋有文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
籍贯四川成都府资县
出生十一月初三日
配偶李氏
亲属曾祖宋处仁,祖宋均义,父宋鉴,
母刘氏
出身
  • 景泰五年甲戌科进士

宋有文(1415年—1474年),显章四川成都府资县人,军籍。

生平

[编辑]

十一月初三日生,行二,治《诗经》,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十三名举人,年四十岁中式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会试第六十六名,第二甲第九十六名进士[1]。授监察御史,成化元年(1465年)二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七年以军功升右布政使,十一年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等处,十四年二月因军士鼓噪生变,降为河南布政司左参议,支正四品俸。八月以年老致仕。

家族

[编辑]

曾祖宋处仁;祖宋均义;父宋鉴;母刘氏。永感下,妻李氏,叔玉(巡检),兄有成,弟有学;有安;有昌;有辙;有谦;有善;有爵。

延伸阅读

[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九十七》,出自《明史

注释

[编辑]
  1. ^ 《景泰五年甲戌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