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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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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大韩民国法制处
 大韩民国政府机构
法制处
법제처(朝鲜文)
机构概要
成立时间1961年10月2日
机构类型政府机构
机构驻地韩国世宗特别自治市
机构首长处长:李完揆
上级机构国务总理
网站韩国法制处官网
影像资料

法制处大楼

法制处韩语:법제처法制處 Boepje-cheo */?),韩国国家行政机构之一。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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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8年8月 - 总理室所属法制处设置。
  • 1954年11月29日 - 改组为法务部所属法制室。
  • 1960年6月15日 - 改组为国务院事务处所属法制局。
  • 1962年12月26日 - 再次改组为总理室所属法制处。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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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方面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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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法活动的调整;法律法规等的起草与审定;法律法规的有权解释;法律法规的宣传;地方政府及自治团体的法制指导工作等相关事宜。

行政复议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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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务总理行政审查委员会,行使对案件的审理、议决等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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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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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长
    • 发言人
  • 次长
    • 企画调整官
  • 国务总理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

下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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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营支援课
  • 行政法制局
  • 经济法制局
  • 社会文化法制局
  • 法令解释情报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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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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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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