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国民革命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国民大革命

国民革命为一中国国民党发明的政治名词,泛指清末民初时期反抗满清北洋政府统治的主要武装起义及战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辛亥革命二次革命护国战争护法战争东江战役北伐战争等;广义定义有时会涵盖第一次国共内战,但北伐成功后的大部分武装冲突如蒋桂战争中原大战抗日战争第二次国共内战等绝少被包括在内。

沿革

[编辑]

国民革命一词最早使用在于孙中山在中国同盟会时期所撰写的《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一书中的“军政府宣言”,用以标明:古中国历代的推倒旧朝代的革命运动,不过是彰显君主帝制变革的“英雄革命”;现在推倒满清的革命运动,是彰显民主共和精神的全民革命运动,所以用‘国民革命’称之。

...我等今日与前代殊,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尚当与民变革;虽纬经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故前代为英雄革命,今日为国民革命。所谓国民革命者,一国之人,皆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即皆负革命之责任;军政府特为其枢机而已。自今已往,国民之责任,即军政府之责任;军政府之功,即国民之功;军政府与国民同心戮力,以尽责任。用特披露腹心,以今日革命之经纶,暨将来治国之大本,布告天下。[1]

自从“军政府宣言”以后,孙中山就没有再对国民革命做多余的解释;晚年在于“北上宣言”与“国民党最小纲领宣言”,对于国民革命意思概要为“建设独立自主国家,以维护人民的权益”[2][3]。但孙中山死后,国民革命常被中国国民党党员广泛使用于其所发动的各种军事行动当中;而直至台湾解严以后,国民革命才退出中华民国政治惯用语。在文艺活动方面,以戴季陶先以《国民革命与中国国民党》一书简单概要国共合作的用意之后,国民革命被定位为中国国民党历史的另称。

1927年清党后,国民政府的官方话语中,为突出中国国民党领导国民革命的延续性,把清党以后的北伐又名“二期北伐”;一般选取1928年完成全国形式上统一的东北易帜,作为国民革命胜利结束的标志。中国共产党基于阐释己方革命的合理性,将清党定性为“反革命政变”,并以此作为国民革命以失败告终的截止日期。中国共产党在描述这段革命历史时,用“大革命”取代了“国民革命”。“国民革命”这一名词,在国民党共产党上述语境中逐步淡化,直至退出了民众视野。[4]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1. ^ ...孙中山:军政府宣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以为国民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独立自由之国家,以拥护国家及民众之利益。孙中山:北上宣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尝谓国民革命运动之志望乃在为人民之利益,而谋中国之自由与独立。孙中山:国民党最小纲领宣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李翔:“‘国民革命’概念演变——以1897年-1927年为中心”,《南京社会科学》,2008年第12期,第70-78页。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