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可成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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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可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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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工部主事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吴江县 |
出生 | 庚辰八月廿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卢氏 |
亲属 | (子)重光、重元、重庆、重华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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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可成(?—?),字懋学,号文湖,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应天府乡试第九十二名。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登三甲第三十三名进士[1][2]。刑部观政,授浙江山阴知县,胡宗宪在浙江剿倭,召他入幕府参谋军事。升南京工部主事,降蒲州同知,不久免职归乡[3]。
家族
[编辑]曾祖叶芳,广西布政司副理问 赠尚宝司少卿;祖父叶绅,尚宝司少卿;父叶旦,母汝氏[4]。兄可久、可大、叙(举人)、观(正术)、允(医士)、可守。弟可与、可仕、可畏(生员)。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苏州府志》:叶可成字懋学,嘉靖三十二年进士,知山阴县,有廉直声。胡宗宪督师办倭,知可成才,留之幕府,令参谋,画动中机宜。宗宪性刚,有所失,军吏莫敢争,可成善为调护,多所补救。以荐擢南京工部主事,谪蒲州同知。有嫠妇私于僧,诬其子以逆,可成佯坐子死,令妇具棺,及伺具棺者,僧也,遂纳僧于棺,而释其子,人咸快之。寻免归卒。时有计江者喜谈兵,好奇计,亦在宗宪幕府,有谋画功,宗宪荐之朝,江谢不受,时论高之。吴江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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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璿 |
明朝浙江山阴县知县 嘉靖三十二年-三十五年 |
继任: 李用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