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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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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欧洲宗教战争的一部分

直布罗陀战役(1607)
日期1568年-1648年
地点
欧洲战场(自1566/8年):
结果

明斯特和约

参战方

欧洲同盟:
英格兰王国 英格兰王国
(1585–1604, 1625–1630)
法兰西王国法兰西王国 法兰西王国
(1589–1598自1635年)

葡萄牙 葡萄牙王国
(自1641年)[note 5]


海外同盟
(自1600年代)

西班牙 西班牙帝国


欧洲同盟:
葡萄牙 葡萄牙帝国
(c.1580–1640)[note 6]

共同交战国
哈布斯堡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
(1629, 1632, 1635)[note 7]
指挥官与领导者

八十年战争荷兰语Tachtigjarige Oorlog;西班牙语:Guerra de los Ochenta Años),又称为荷兰起义荷兰语Nederlandse Opstand)、佛兰德战争(西班牙语:Guerra de Flandes),是一场哈布斯堡尼德兰(或西属尼德兰)与西班牙帝国于1568年至1648年期间爆发的战争,其中于1609年—1621年之间存在了12年的和平时期(称为“十二年休战”)。八十年战争过后尼德兰七省联邦共和国独立,成为“荷兰共和国”,因此八十年战争也被认为是荷兰独立战争

初始阶段,西班牙腓力二世的军队收复了大部分反叛的省份。然而,在被放逐的威廉一世的领导下,北方各省继续他们的抵抗,并成功地驱逐了哈布斯堡王朝的军队,并于1581年,成立了尼德兰七省联邦共和国[note 8] 共和国的心脏地带的威胁解除了,不过战争持续在其他区域进行。

1609年签订十二年的休战协定,双方在海外的掠夺争战从未停止。1621年,停战协定届满,尼德兰七省联邦共和国与西班牙帝国之间的战争又起,就和欧洲各国在1619年启动的三十年战争时间重叠。最终,达成1648年的“明斯特和约”(该条约是“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一部分),尼德兰七省联邦共和国正式被确认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成为“荷兰共和国”。

荷兰共和国与西班牙帝国经历了这场八十年战争,对后来的英国内战美国独立,也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战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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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争前十年,荷兰已经越来越不满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西班牙对荷兰人的重敛苛税,且哈布斯堡王室的规模阻碍了来自西班牙政府的支援和管理。

西班牙也实施严格的罗马天主教会统辖政策,并以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强制执行。在当时的宗教改革运动产生了许多新教教派,在十七省有许多追随者。包括马丁·路德德意志宗教改革、荷兰改革者门诺·西门再洗礼派以及荷兰改革教会英语Dutch Reformed Church喀尔文的教义。这些发展导致了公元1566年的偶像破坏动乱,此反对崇拜偶像的愤怒使众多北欧教堂拆除天主教的雕像和其他天主教装饰。

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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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欧洲各个王室家族之间相互联姻和继承,今天欧洲版图上的各国自古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1516年,来自荷兰根特(今属比利时)的查理王子继承了费迪南伊莎贝拉王位,史称查理五世

查理五世来自欧洲著名的哈布斯堡家族。他虽然来自荷兰,但在镇压了西班牙各地的叛乱后已经完全被西班牙所接纳。查理五世最后留下的名言是“对主保圣人祈祷时,讲西班牙语;只有喊狗喊马时,我才讲荷兰语。”而此时,被河流运河分割而形成的17个尼德兰行省,实际上是西班牙疆域的一部分。

他的儿子腓力二世继承西班牙王位后,继续统治荷兰。但“无代表,不纳税”的思想开始在荷兰流传,1560年代,荷兰贵族就在威廉一世的率领下开始了反抗,在1568年到1648年打了一场长期的独立战争。对西班牙来说,这是一次内战,交战的双方为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天主教王室和受到路德派喀尔文派影响的荷兰新教基督徒。[15]

战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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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义和镇压(1566-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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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德兰(即现在的荷兰)各省为摆脱西班牙的统治而进行的长期武装斗争。

1555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将尼德兰赐给其子、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由于腓力二世坚持推行哈布斯堡家族一贯奉行的战争,重税和集权政策,并同一直图谋自治的尼德兰三级会议相对抗。

1559年,腓力二世从尼德兰回到西班牙,坐镇马德里发号施令,从而更加激起荷兰人的不满。

1562年,佛兰德布拉班特爆发了小规模起义。为加强对尼德兰的控制,阿尔瓦公爵秉承腓力二世的旨意在布鲁塞尔实施恐怖统治

1568年1-4月,荷兰省泽兰爆发起义,奥兰治亲王、拿骚的威廉·范·奥兰治(沉默者威廉)(1533-1584)组建一支荷兰军队,从而开始了一场持久的、时起时伏的独立战争。

喀尔文派的游击队、“丐军”开始在陆上和海上不断进行袭击和抢劫活动。同年5月25日,拿骚的路易(Louis of Nassau,1538-1574)指挥的一支荷兰人小部队在海利赫莱(Heiligerlee)首战告捷,但同年7月在耶明根(Jemmingen)之战中受挫。然而,“乞丐军”的活动仍非常频繁,他们封锁了布鲁塞尔的出海口。

反叛(1572-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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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年4月1日,“丐军”攻占了鹿特丹以西的布里尔港(Bril)随后又陆续占领了一些城市。同年,奥兰治亲王、拿骚的“沉默者”威廉被推选为联合省共和国执政。至此,荷兰人占领了布鲁塞尔附近的所有地区。

1574年,西班牙军队围攻莱顿未果。同年4月,拿骚的路易斯莫克荒原之战荷兰语Slag op de Mookerheide中兵败被杀。后来,尼德兰南方各省按照1576年根特协定(Pacification of Ghent)与北方联合,以驱逐西班牙军队。西班牙新任总督亚历山大·法尔内塞遂卒军重新征服南方各省。

复位和再征服(1579–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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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年,南方各省接受安抚,结成阿拉斯同盟(Union of Arras),向西班牙人妥协;北方各省则于同年成立联省共和国(United Provinces,即乌特勒支同盟),进而谋求更大程度的自治。

1581年,位于低地国家(今天荷兰、比利时)等地的七个行省联合起来,宣布成立“尼德兰七省共和国”(De 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开始对西班牙海外据点发动攻击。[16]

由于西班牙军队准备消灭新生的共和国,沉默者威廉向法国求援,心怀叵测的安茹公爵弗朗索瓦答应相助,但安茹公爵的真正用心在于控制尼德兰。

1584年,威廉遭暗杀,西班牙人重新控制佛兰德布拉班特,迫使迁都海牙

1586年,莱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率领一支英国远征军进入尼德兰,援助荷兰人,但未能扭转局势而撤走。联合省遂决心在其新执政、沉默者威廉之子毛里茨亲王的率领下单独作战。后因西班牙人忙于其它战事(见西班牙无敌舰队西葡战争),无暇进行北尼德兰战争出现暂时的、非正式的休战状态,但不久这种局面又被打破。

僵局和妥协(1588-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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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年,莫里斯率军发动攻势,并赢得尼乌波特战役的胜利。

1601-1604年,西班牙军队围攻并占领奥斯坦德。疲于征战的西班牙人被迫于1609年签署12年停战协定,事实上承认了联合省共和国的独立。由于荷兰省在联合省共和国的经济和政治地位十分重要,故亦称荷兰共和国。

1599 年至 1609 年是西班牙帝国与新兴荷兰共和国之间八十年战争(约 1568 年至 1648 年)的一个阶段。 在此之后的十年(1588-1598)中,荷兰国家军队在拿骚总督莫里斯和拿骚-迪伦堡的威廉·路易斯的领导下进行了重大征服,并以十二年休战(1609- 1621)的结束而结束)于 1609 年 4 月 9 日。1599 年至 1609 年期间总体上处于僵局。 著名的尼乌波特战役(1600 年)为荷兰人带来了战术上的胜利,但没有长期收益,而西班牙人在奥斯坦德围城战(1601-1604 年)和斯皮诺拉的1605 -1606 年战役中的征服却被荷兰人有效地平衡了。荷兰海军在直布罗陀海战(1607 年)中取得胜利,同年西班牙国家破产财务困难是促使荷兰人、尤其是西班牙人走上谈判桌寻求停火的主要原因之一。

十二年休战(1609–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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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特会议

军事维持和贸易减少使西班牙和荷兰共和国都面临财政压力。 为了缓和局势,1609 年 4 月 9 日在安特卫普签署了停火协议,标志着荷兰起义的结束和十二年休战的开始。 对荷兰倡议者约翰·凡·奥尔登巴内维尔特来说,这项休战的缔结是重大的外交政变,因为西班牙透过缔结该条约,正式承认了共和国的独立。 在西班牙,停战被视为重大耻辱——她遭受了政治、军事和意识形态的失败,对其威望的侮辱是巨大的。关闭斯海尔德河以禁止进出安特卫普,以及接受荷兰在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海上航道上的商业活动只是西班牙人反对的几个问题。

尽管国际层面和平,荷兰国内事务却陷入政治动荡。 最初的神学争论导致了抗议者(阿民念派)和反抗议者(戈马主义者)之间的骚乱。 一般来说,摄政王会支持前者,平民会支持后者。 就连政府也介入其中,奥尔登巴内维尔特站在抗议者这边,而拿骚总督莫里斯则站在反对者这边。 最终,多特主教会议谴责抗议者为异端,并将他们逐出国家公共教会。 范·奥尔登巴内维尔特和他的盟友吉尔斯·范·莱登伯格被判死刑,而另外两名抗议者盟友朗布特·霍格贝茨和雨果·格老秀斯则被判终身监禁。

最终阶段(1621-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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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的干预(1619-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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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 年至 1648 年是西班牙帝国与新兴荷兰共和国之间八十年战争(约 1568 年至 1648 年)的最后阶段。 它始于十二年休战协议(1609-1621)到期,并于 1648 年以《明斯特和约》结束。

尽管荷兰人和西班牙人在于利希-克利夫斯贝格的于利希王位继承战争(1609 年6 月– 1610 年10 月;1614 年5 月– 1614 年10 月)中都卷入了对立的双方,但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开对方,因此敌对行动从未蔓延回来。然而,谈判最终和平的尝试也失败了,战争如预期于 1621 年重新开始。从本质上讲,它成为了更广泛的三十年战争的一个侧面战区,这场战争已经随着1618 年神圣罗马帝国东部地区(波希米亚和奥地利)爆发的波西米亚起义而爆发,使中欧新教联盟与天主教联盟展开对立,尽管这两种冲突从未完全融合。经过几次来回——尤其是西班牙人于1625 年征服了布雷达,但荷兰人于1637 年将其夺回——荷兰共和国最终征服了东部边界的奥尔登扎尔(Oldenzaal,1626 ) 和格罗恩洛(Groenlo,1627) 堡垒,

围攻共和国(162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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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年,荷兰人乘西班牙卷入三十年战争之机,重新开战,并不断赢得胜利。

1626年斯皮诺拉侯爵率领的西班牙军队重占布雷达

1628年,荷兰舰队在古巴海面俘获一支西班牙装运银子的船队;

1632年,荷兰军队攻占马斯特里赫特;

1639年,马顿·特罗普率领的荷兰舰队在唐斯海战重创西班牙舰队。在荷兰军队不断打击下,西班牙被迫进行和谈。

战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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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威斯特法伦条约

西班牙共和国之间的谈判于1646年1月正式开始,这是交战各方在三十年战争中进行更为全面的和平谈判的一部分。总干事派出了来自几个省的八名代表,因为没有人相信其他省份能够充分代表他们。其中有上爱塞省的威廉·凡·里珀达(Willem van Ripperda),弗里斯兰省的弗兰斯·凡·多尼(Frans van Doni),格罗宁根的阿德里安·克兰特(Adriaen Clant tot Stedum)、阿德里安·鲍尔(Adriaen Pauw)和扬·凡·马森斯(Jan van Mathenesse)、巴特尔德·凡·根特(Barthold van Gent)、泽兰省的约翰·凡·诺伊特(Johan de Knuyt)。西班牙代表团由佩纳兰达伯爵加斯帕尔·德·布拉卡蒙特英语Gaspar de Bracamonte, 3rd Count of Peñaranda领导。谈判在明斯特的“尼德兰之家”举行。1648年,双方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结束了八十年战争和三十年战争。依约,尼德兰南方各省仍为西属尼德兰。

荷兰和西班牙代表团很快就“十二年停战”案文达成了协议。因此,它确认了西班牙对荷兰独立的承认。荷兰的要求(关闭斯海尔德河,切断Meierij,荷兰在印度和美洲的正式征服,以及解除西班牙的禁运)都得到了普遍满足。然而,主要政党之间的一般谈判仍在继续,因为法国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最终决定将共和国与西班牙之间的和平与全面和平谈判分开。这使得双方能够在技术上得出结论是一个单独的和平(法国认为这违反了1635年与共和国的联盟条约)。

该条约的案文(共79条)于1648年1月30日确定。然后将其送交校长(西班牙国王费利佩四世和国家将军)批准。 4月4日,五个省投票批准。乌特勒支最终屈服于其他省份的压力,但泽兰坚持并拒绝签署。最终决定在没有泽兰同意的情况下批准和平。和平会议的代表在1648年5月15日宣布了宣誓的和平。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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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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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战争(约 1568-1648)的后果对低地国家、西班牙帝国、神圣罗马帝国以及其他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军事、政治、社会经济、宗教和文化影响。欧洲地区和欧洲海外殖民地。 根据《明斯特与约》(1648 年5 月15 日),哈布斯堡王朝的尼德兰一分为二,北部新教统治的荷兰成为荷兰共和国,独立于西班牙和神圣罗马帝国,而南部天主教统治的西属尼德兰仍处于统治之下。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主权。 西班牙帝国和荷兰南部在财政和人口上都遭到了破坏,政治和经济都在衰落,而荷兰共和国却成为了全球商业强国,并为其上层和中产阶级实现了高度繁荣,被称为荷兰黄金时代,尽管仍然存在巨大的社会经济、地理和宗教不平等和问题,以及内部和外部政治、军事和宗教冲突。

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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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共和国在西班牙荷兰取得了一些有限的领土收益,但没有成功恢复1590年之前失去的整个领土。因此,战争的最终结果是哈布斯堡荷兰永久性分裂为两部分:共和国的领土大致对应现今的荷兰,西班牙荷兰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北部-加莱海峡。在海外,荷兰共和国通过其两家特许公司的中介机构获得了联合东印度公司(VOC)和荷兰西印度公司的重要殖民地财产,主要是以葡萄牙为代价。和平解决方案正式将荷兰共和国与神圣罗马帝国分开。在冲突过程中,由于其财政军事创新,荷兰共和国成为大国,而西班牙帝国则失去了欧洲的霸权地位。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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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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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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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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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随着1576 年11 月8 日的根特平定,除卢森堡之外的十七个省的总督成功地发起了一场天主教与新教联合的政治和军事叛乱,反对[1]但各种政治、宗教和军事情况导致这一联盟在1579 年崩溃,这一年荷兰被一分为二,南方的天主教省份于 1 月 6 日加入阿拉斯联盟,北部的新教省份(一般而言)于 1 月 23 日加入乌得勒支联盟。 南部省份将再次置于西班牙政府的控制之下,而北部省份将重申其针对西班牙的政治和军事联盟。[2][3]
  2. ^ 1576 年 11 月 8 日的根特平定之后,荷兰叛乱省份成功地对西班牙发起了政治和军事联合叛乱。[4]
  3. ^ 叛乱的北方省份与乌特勒支联盟于1579 年1 月23 日建立了新生的政治组织,[5][6] 之后是 1581 年 7 月 26 日的誓约法案,宣布“事实上”从西班牙独立,[7]1588 年 4 月 12 日批准“弗兰肯的扣除”,最终成为共和国。[8]
  4. ^ 1576年,在沉默者威廉安茹公爵弗朗西斯的建议下,总督致电请求他的保护。 1578年安茹在荷兰南部与法国军队进行干预,但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并撤退。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再次入侵荷兰南部,并于 1581 年 1 月 23 日,安茹和总督批准了普莱西莱图尔条约,同意他在该地区的统治。 1583 年,他的军队多次遭到失败,他对荷兰的干预结束.[9][10]
  5. ^ 1640 年葡萄牙叛乱爆发后,1641 年 6 月 12 日,荷兰共和国和葡萄牙在损害西班牙利益的情况下达成了停战和联盟协议海牙条约[11] 但这项协议仅限于欧洲,从而使荷兰人和葡萄牙人在殖民地的斗争继续下去[12]
  6. ^ 1580年代与西班牙建立王朝联盟后,葡萄牙卷入了与英国、法国和荷兰共和国的冲突,这些国家也开始向海外扩张。[13]
  7. ^ 三十年战争期间,神圣罗马帝国于1629年、1632年和1635年在低地国家前线以帝国军队支持西班牙,尽管它从未直接对荷兰共和国发动战争。[14]
  8. ^ 荷兰共和国前身,荷兰(Holland)当时是联邦七省之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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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van der Lem 1995,第第四章页.
  2. ^ Marek y Villarino de Brugge 2020b,v. II pp. 95-124.
  3. ^ van der Lem 1995,第Chapter V页.
  4. ^ van der Lem 1995,第Chapter IV页.
  5. ^ Groenveld 2009,第16–17页.
  6. ^ Groenveld 2009,第10 –11页.
  7. ^ Groenveld 2009,第18–19页.
  8. ^ Groenveld 2009,第21页.
  9. ^ Gallegos Vázquez, Federico. La dimensión internacional de la guerra de los Países Bajos. Guerra, derecho y política: Aproximaciones a una interacción inevitable (España). 2014: 45–64 [2024-02-15]. ISBN 978-84-617-1675-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22) (西班牙语). 
  10. ^ Francisco de Alençon. Diccionario Biográfico Español. Real Academia de la Historia. [10 October 2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22) (西班牙语). 
  11. ^ Fernández Duro, Cesáreo. Armada española desde la unión de los reinos de Castilla y Aragón IV. Madrid, España: Instituto de Historia y Cultura Naval. 1900: 269 [2024-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4) (西班牙语). 
  12. ^ Aleixandre Tena, Francisca. La revolución portuguesa de 1640. Saitabi: Revista de la Facultat de Geografia i Història (Valencia, España). 1967, (17): 95–96 [2024-02-15]. ISSN 0210-998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22) (西班牙语). 
  13. ^ Anderson, James Maxwell. The History of Portugal. 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 2000: 105. ISBN 0-313-31106-4. 
  14. ^ van Nimwegen, Olaf. The Dutch Army and the Military Revolutions, 1588-1688. Woodbridge, UK: The Boydell Press. 2010: 217–234, 247–248. ISBN 978-1-84383-575-2. 
  15. ^ 决战勾西荷80年战争史 荷兰国歌竟是纯正反西主题歌. 新浪网. 2010-07-11 [2020-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1). 
  16. ^ 臺灣歷史的十個轉捩點:(一)1568年.荷蘭與八十年戰爭. 故事. 2015-08-01 [2016-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4).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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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engoa, José. Historia de los antiguos mapuches del sur. Santiago: Catalonia. 2003. ISBN 956-8303-02-2 (西班牙语). 
  • Gelderen, M. van (2002), 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the Dutch Revolt 1555–159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0-521-89163-9
  • Glete, J. (2002),War and the State in Early Modern Europe. Spain, the Dutch Republic and Sweden as Fiscal-Military States, 1500–1660, Routledge, ISBN 0-415-22645-7
  • Israel, Jonathan (1989), Dutch Primacy in World Trade, 1585–1740, Clarendon Press, ISBN 0-19-821139-2
  • Israel, Jonathan (1990), Empires and Entrepôts: The Dutch, the Spanish Monarchy, and the Jews, 1585–1713, 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 ISBN 1-85285-022-1
  • Israel, Jonathan (1995), The Dutch Republic: Its Rise, Greatness, and Fall 1477–1806, Clarendon Press, Oxford, ISBN 0-19-873072-1
  • Koenigsberger, H.G. (2007) [2001], Monarchies, States Generals and Parliaments: The Netherlands in the Fifteenth and Sixteenth Centuri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978-0-521-04437-0
  • Parker, G. (2004) The Army of Flanders and the Spanish Road 1567–1659. Second e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978-0-521-54392-7 paperback
  • Scammel, G.V. (1989) The First Imperial Age: European Overseas Expansion c. 1400–1715. Routledge.
  • Tracy, J.D. (2008), The Founding of the Dutch Republic: War, Finance, and Politics in Holland 1572–1588,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SBN 978-0-19-920911-8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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