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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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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处分是属于刑法刑罚学中以替代自由刑之方式,避免犯罪行为人再犯措施的总称,例如要求犯罪人进行强制治疗,或是将犯罪之青少年交付保护管束。 一般概分为感化教育(三年以下)、监护处分(五年以下)、禁戒处分(一年以下)、强制治疗(治愈为止)、保护管束(三年以下)与驱逐出境等。

各国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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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非刑罚性处置措施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之一特别针对教师等特殊行业设立了终身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