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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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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复(1607年—1644年),贞子,号见元,山东莱州府平度州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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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山东乡试第四十一名举人,七年(1634年)甲戌科会试三百二十三名,廷试三甲第七十名进士。通政司观政,本年六月授河南嵩县知县,有击退农民军之功。因忤逆上官,被弹劾谪戍。后因廷臣多有推荐,崇祯十五年(1642年)起用为英山知县,累迁工部主事,进员外郎。十七年(1644年)二月,擢升为保定知府。[1][2]

农民变军李自成攻陷山西,遣副将军刘方亮由固关向东进犯,京畿震动,真定游击谢嘉福又杀了巡抚徐标,遣使迎接李自成,人情愈发惊惶。摄府事邵宗元赶紧聚众商议守城,何复听说后也兼程骑马入城,邵宗元授以官印。何复认为邵宗元部署已定,建议官印仍由邵宗元佩带,自己只求尽力一同守城。于是去拜访文庙,对诸生讲《见危致命章》,词气激烈。讲完后,分别登城防守。[2]

李自成攻陷北京第三天就大举进攻保定府,军队绵延三百里。攻城数日后,何复亲自去点燃西洋巨炮,着火了,自己被烧伤,差点丧命。李自成军用火箭射中城西北楼,何复于是被烧死,城破。[2][3]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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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九十五》,出自《明史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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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三代履历便览》:何复,曾祖慧,饮介;祖谦,寿官;父宗范,庠生。见元,字贞子,诗二房,丁未年二月十六日生,莱州府平度州人,庚午乡试四十一名,会三百二十三名,三甲七十名,通政司观政,六月授河南嵩县知县,戊寅奉旨纪录。壬午补英山知县。
  2. ^ 2.0 2.1 2.2 《明史》卷二百九十五列传第一百八十三忠义传七
  3. ^ 《明史》卷二百五十三列传第一百四十一李建泰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