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共和国一级行政区列表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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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共和国由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于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11月22日发动闽变建立。12月1日,成立厦门市;10日,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第39号训令,改为厦门特别市[1]。12月12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陈铭枢提出划分福建为四省、二特别市(福州和厦门)的审查案,划分原则为按天然界限划分、不违背地理。四省初定为闽海省、闽上省、泉海省、龙漳省,后来作出了一些改动。翌日,人民革命政府第12次会议的议决案第五项、第六项正式划分命名四省,并公布正副省长名单和辖属县份。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1月21日,中华共和国覆灭,其一级行政区全数取消建置。[2][3]
省
[编辑]省名 | 省会 | 辖县数(名义上)[注 1] | 现属 | 省长 | 副省长 | 附注 |
---|---|---|---|---|---|---|
闽海省 | 闽侯 | 15 | 福州、宁德 | 何公敢 | 阮淑清 | |
延建省 | 南平 | 16 | 南平、三明(部分地区) | 萨镇冰 | 郭冠杰 | 初称“闽上省”。 |
兴泉省 | 晋江 | 12 | 莆田、泉州 | 戴戟 | 陈公培 | 初称“泉海省”。 |
龙汀省 | 龙溪 | 21 | 漳州、龙岩、三明(部分地区) | 许友超 | 徐名鸿 | 初称“龙漳省”。 |
特别市
[编辑]特别市名 | 现属 | 附注 |
---|---|---|
福州特别市 | 福州市 | 中华共和国首都;后迁漳州。[4] |
厦门特别市 | 厦门市 | 初称厦门市[1];许友超为厦门特别市市长,兼思明县县长;后又被任命为龙汀省省长,惟许力辞。[5] |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厦行政建置和政区演变. [2023-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1).
- ^ 2.0 2.1 2.2 郑澄桂. 一九三三年福建事变若干史事徵考. 档案与史学. 1998, (6).
- ^ 3.0 3.1 3.2 3.3 卢美松 (编). 福建省历史地图集.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2004. ISBN 9787805166537.
- ^ 林南中; 陈平. 见证“闽变”的侨批. 福建侨报. 2017-01-19 [2019-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 施雪芹. 华侨与“闽变”. 八桂侨史. 1993, (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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