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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1925臺灣文化協會講演團攝於協會新竹州支部《臺灣民報》批發處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 Speakers at Min Bao office in Shinchiku Prefectur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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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臺灣):大正14年(1925年)10月10日臺灣文化協會講演團攝於文化協會新竹州支部臺灣民報批發處,前排坐者右五葉榮鐘,右六陳滿盈、右八王敏川、右九林呈祿、右十林獻堂、右十一蔡惠如、右十二楊肇嘉、右十三莊垂勝、右十四蔡式穀。此為文協在新竹舉行的第一次講演會,自此開啟新竹市之文化運動。
日期
来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29/5b/a2.html
作者 未知Unknown author
授权
(二次使用本文件)
English: According to the Copyright Ac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Economic rights for photographic works, audiovisual works, sound recordings, and performances endure for fifty years after the public release of the work (Article 34).
中文(臺灣):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 34 條: 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许可协议

Public domain 这张图片由于其版权期限在中华民国台湾)已经到期,故现在这张图片在该地区属于公有领域。根据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30到34条,在中华民国政府的管辖下所有非摄影的著作将在其创作者逝世50年后进入公有领域(若在有复数创作者的情况下,以最后一位逝世者为准),摄影作品则在公开50年后进入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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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2018年7月26日 (四) 02:352018年7月26日 (四) 02:35版本的缩略图1,772 × 1,334(403 KB)Dquaifrom https://scontent.ftpe7-4.fna.fbcdn.net/v/t1.0-9/37562907_10156449172128618_4968755885586251776_o.jpg?_nc_fx=ftpe7-3&_nc_cat=0&oh=747385f87920bd5ae387e3c418cfdaee&oe=5BCB3F80
2013年7月17日 (三) 11:002013年7月17日 (三) 11:00版本的缩略图1,586 × 1,277(326 KB)Wildcursive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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