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坛
显教寺和雷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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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甘肃省永登县 |
坐标 | 36°35′24.277″N 102°50′0.139″E / 36.59007694°N 102.83337194°E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明 |
编号 | 第六批合并第44项 |
并入 | 第四批第164项(鲁土司衙门旧址)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简介
[编辑]雷坛位于永登县连城镇鲁土司衙门建筑群的西北侧,距离鲁土司衙门建筑群后墙约80米,是第六世鲁土司鲁经及其子鲁东于明朝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所建。原来有山门、过殿、大殿、厢房等建筑,坐北向南,占地面积1617平方米。现存过殿、大殿(雷坛殿)两座建筑。1958年,大殿内的塑像遭破坏。[1]
1985年,雷坛被永登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永登县文物保护单位。[1]后来,“显教寺—雷坛”被列为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2]2002年,天津大学教授王其享考察并测绘鲁土司衙门时,十分欣赏雷坛的建筑、壁画、塑像,乃提议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6月10日,雷坛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鲁土司衙门旧址中。[1]
建筑
[编辑]雷坛是为祀奉道教龙门派雷部尊神而兴建。现存的过殿、雷坛殿(大殿)的构件、悬塑、壁画等保存完好,为中国西北地区道教建筑精品。原来,雷坛建筑群与院内的花园组合为一个“雷”字。现存过殿进深一间,面宽三间,前后出廊,硬山顶式卷棚顶。现存大殿进深三间,面宽一间,单檐歇山顶,山花厚达0.77米,式样特别;檐下补间并转角铺作施五朵,山面施六朵,均是五铺件作重拱出双抄;正面及山面层中的铺作增出45度斜拱,用以承接抹角梁;老角梁平出,尾端扣抹角梁,上施短柱以承采步金,隐角梁尾端扣于采步金、金檩之间。过殿建筑面积26平方米,大殿建筑面积102平方米。[1]
雷坛大殿建于明朝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为中国西北地区兴建年代较早的道教建筑遗存之一。大殿门上刻有对联:“掌卅六部之赫权长生保命众姓同登寿城域,司亿万物之造化施雨行云连城共享丰年”。大殿内原有36尊雷部尊神塑像,均在1958年破除迷信时遭毁灭。如今,大殿门楣上部仅存7尊小型彩塑,均为立像,足踏祥云,衣带飘举,神态安详,是明代道教彩塑精品。最东侧的一尊彩塑身着明代官衣及官帽,仪貌似俗人。大殿内东、西两侧的前部,各绘雷部神庞元帅、刘元帅和苟元帅、毕元帅。壁画与妙因寺万岁殿内的佛传故事画很相似,为明代宗教建筑画精品。东壁有落款:“大明龙飞嘉靖三十四年岁次乙卯正月二十二日起首,八月十五日完毕,吉祥如意。”西壁有落款:“钦差前军督都府同知鲁经,男鲁东修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