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7年3月20日) |
此条目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2017年3月20日) |
劳工 |
---|
集体谈判是指劳方集体性地透过工会,与资方谈判雇佣条件,而资方必须参与,而谈判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其目的是希望劳资双方能够在一个较平等的情况下订立雇佣条件,以保障劳方应有的权益。而集体谈判权就是一些国家及地区赋予劳工的一种权利。
各地情况
[编辑]在香港英治末期,英国殖民香港时期英方恐怕工会权力日增,损害英资在港利益所以一直不承认集体谈判权,香港立法局于1997年6月26日通过由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提交的《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例》(简称《集体谈判权条例》)及多条与劳工权益有关的私人条例草案。条例当中提及,集体谈判权安排适用于五十名雇员以上企业,同时工会在企业内会员人数需超过雇员人数15%及取得逾五成雇员的授权,才可获得集体谈判权。[1]惟香港主权移交16日后,条例却被临时立法会冻结,到10月29日正式废除,声称代表工人的工联会当时亦有份推翻条例。。[2] [3] [4] [5]
台湾
[编辑]在《劳动基准法》中定义了劳资会议及团体协约等劳资协商方式,并另行订立《劳资会议实施办法》及《团体协约法》
团体协约
[编辑]团体协约是公司与依法成立之工会之间,以约定劳动关系及相关事项为目的所签订之书面契约。
劳资会议
[编辑]劳资会议由劳资劳资双方同数代表组成。
澳洲
[编辑]澳洲联邦政府早在1904年,即澳洲联邦成立后第3年,设立一个独立的劳资仲裁机关。这个机关以法庭的形式运作,其主席和成员都是澳洲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这个法庭获赋予司法权力,可处理工业关系法例以内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由于澳洲人普遍带有非常强烈的平等原则意识[6][7][8],随后,很多该国的政治领袖都不敢削弱或废除这个仲裁机关。所有尝试削弱或废除这个保障工人权益的总理,都相继被选民唾弃[9][10][11][12],其后更被逐出政坛。 随后,这个仲裁法庭的角色转变,其权力被更清楚地介定,司法方面的权力被除去。 但基本上,这个仲裁机关的职责包括有:
参考文献
[编辑]- ^ 集體談判權廢除26年 勞動三權還剩多少? - Hong Kong Labour Rights Monitor 香港勞權監察. 2023-10-28 [2024-05-01] (中文(繁体)).
- ^ 存档副本. [2014-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28).
- ^ http://www.legco.gov.hk/yr97-98/chinese/counmtg/floor/970716cd.doc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废除《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例》临时立法会 ─ 1997年7月16日 投票记录在P.167 开始
- ^ http://cdehk.com/%E7%AB%8B%E6%B3%95%E6%A9%9F%E9%97%9C/%E5%8A%9F%E8%83%BD%E7%B5%84%E5%88%A5%E8%AD%B0%E5%93%A1%E8%83%BD%E5%90%A6%E4%BF%9D%E9%9A%9C%E5%85%AC%E7%9C%BE%E5%88%A9%E7%9B%8A/%E6%94%B9%E5%96%84%E6%B0%91%E7%94%9F/%E9%9B%86%E9%AB%94%E8%AB%87%E5%88%A4%E6%AC%8A/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废除《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例》投票记录
- ^ http://www.legco.gov.hk/yr97-98/chinese/bills/a135-c.ht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997年雇佣及劳资关系(杂项修订) 条例 本条例旨在修订《雇佣条例》及《职工会条例》, 废除《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例》, 使暂时终止实施的若干成文法则恢复实施,以及就 附带事宜作出规定。 [1997年10月31日] 由临时立法会制定。
- ^ 老友,你真捧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雪梨晨锋报2003年5月17日, 2008年6月24日查阅 (英文)
- ^ 平等原则的误解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雪梨晨锋报2003年5月17日, 2008年6月24日查阅 (英文)
- ^ 玻璃天花板都碰不到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澳洲人报2007年8月22日, 2008年6月24日查阅 (英文)
- ^ 工业关系重要选举议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墨尔本时代报, 2008年7月29日查阅 (英文)
- ^ 自由党内部调查揭发工业关系隐忧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雪梨晨锋报2007年6月21日, 2008年7月30日查阅 (英文)
- ^ 碧什为《工作选择》辩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澳洲广播公司2007年11月28日, 2008年7月30日查阅 (英文)
- ^ 党魁宣布《工作选择》已死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澳洲广播公司2007年12月19日, 2008年7月30日查阅 (英文)
- ^ 工业关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澳洲工业关系委员会, 2008年7月29日查阅 (英文)
- ^ 我们的角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澳洲工业关系委员会, 2008年7月29日查阅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