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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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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九川(1494年—1562年),字惟濬,号竹亭,又号明水,江西抚州府临川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九年(1514年)登甲戌科进士,为同进士出身。王守仁门生。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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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母梦吞星而娠,年十九为李崆同所知。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联捷甲戌科进士,从王守仁游学。不久,授太常博士。明武宗南巡之争时,与舒芬夏良胜万潮连疏进谏,被绑跪午门五日,廷杖五十,削籍为民。再跟从王守仁完成学业。

之后,在明世宗即位后,被朝廷召回并恢复官职,进礼部员外郎,再升主客郎中。当时天方国向大明进贡玉石,陈九川简去其中不好的,而该国所求蟒衣,不为奏覆,又怒骂通事胡士绅等人,被诬陷,下诏狱。当时恰逢张璁桂萼欲排挤费宏,于是派人诬陷,并牵连陈九川。给事中解一贯论救,世宗仍不批准。陈九川被戍镇海卫,数年后放归[1]。之后游览各地台宕、罗浮、九华、匡庐等各地名山,并讲学当地,诸公谓明水辨驳甚严,令人无躱避处。卒年六十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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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陈九川,字惟濬,临川人。正德九年进士。从王守仁游。寻授太常博士。既削籍,复从守仁卒业。世宗嗣位,召复故官,再迁主客郎中。正贡献名物,节贡使犒赏费数万。会天方国贡玉石,九川简去其不堪者,所求蟒衣,不为奏覆,复怒骂通事胡士绅等。士绅恚,假番人词讦九川及会同馆主事陈邦偁。帝怒,下二人诏狱。而是时张璁、桂萼欲倾费宏夺其位,乃属士绅再讦九川盗贡玉馈宏制带,词连兵部郎中张羽惠、锦衣指挥张潮等。帝益怒,幷下羽惠等诏狱。指挥骆安请摄士绅质讯,给事中解一贯等亦以为言,帝不许。狱成,九川戍镇海卫,邦偁等削籍有差。久之,遇赦放还,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