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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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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管理(英文:Disaster Management),又称应急管理(英文:Emergency Management),是涉及多部门的运筹帷幄,包含规划、计划实施、预警、紧急应变、救助等措施,以减少或降低天然灾害人为灾害对于社会所造成的影响及冲击。灾害管理可分成灾前的减灾整备,灾时的应变,以及灾后的复原四阶段。

各地灾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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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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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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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灾害防救法》通过后,台湾开始有系统地建立灾害防救体系。政府的灾害管理系统分中央、县市、乡镇三个层级。中央最高主管单位为行政院直辖之灾害防救办公室,该办公室于2010年2月1日正式揭牌,系将原行政院灾害防救委员会并入中央灾害防救会报而成立。

灾害防救的执行工作主要由消防系统负责,中华民国国军亦扮演重要角色。此外,民间团体也活跃于灾时的应变及灾后复原阶段的救助,主要民间团体如慈济等。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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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的灾害管理系统分联邦、州、地方三个层级。联邦政府的灾害管理机构为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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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的最高灾害管理单位为内阁府中央防灾会议

学术著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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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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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leti, D.S., 1999, Disasters by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