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都会自治市镇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都會自治市
英格兰行政区
主权国家 英国
构成国 英格兰
大区 大区
郡级(上层) 伦敦城  伦敦郡  都会郡 非都会郡 单一管理郡/区
(单一层)
锡利群岛
区级(下层) 伦敦区 都会区 非都会区
教区 (无) 民政教区
英国的都会自治市镇

都市自治市镇(英语:Metropolitan borough)又译都会区大都会区英格兰都市郡细分的市区,英格兰地方政府的一种。1974年4月1日通过的《1972年地方政府法案》(Local Government Act 1972)新设“都市自治市”行政单位。英格兰法律只定义过“都市区”(Metropolitan district),但《皇家宪章》(Royal Charter)核准大部分“都市区”,给予它们自治市地位(有些更给予城市地位),成为都市自治市。

根据《1985年地方政府法案》,在1986年废除了都市郡郡理事会,将其大部分职权下放各都市区,使得都市自治市在某种程度都是单一管理区的地位;但废除郡理事会的部分职权被其他联合法人机构所取代,如:消防与警政联合机构、运输旅游机构等。

1974年至今的都市自治市镇

[编辑]
都市郡 都市自治市镇
大曼彻斯特郡 曼彻斯特市沙福特市博尔顿区贝里区奥咸区罗慈地区斯托克港区泰姆河谷区奥脱福区韦根区
默西赛德郡 利物浦市塞夫顿区诺斯利区圣海伦斯区威勒尔区
南约郡 锡菲市唐卡士打市班士利区洛达咸区
泰恩-威尔郡 纽卡斯尔市新特兰市盖茨黑德区北泰恩河谷区南泰恩河谷区
西密德兰郡 伯明翰市高云地利市和夫咸顿市梳利侯区西布朗区华素尔区史度桥区
西约郡 列斯市域菲市巴拉福特市却利士区英语Kirklees科尔德河谷区英语Calderd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