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翔
外观
(重定向自诸青来)
诸翔(1880年—?),字青来[1],室名求是斋,江苏省上海县[2]人,宣统二年工科进士,曾留学日本东京高等工业学校(今 东京工业大学),国家社会党党员。
生平
[编辑]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二日,内阁奉上谕:诸翔著赏给工科进士[3][4]。
民国1年(1912年)9月21日,派充工商部总务厅工务司第四科佥事[7]。
民国2年(1913年)11月1日,呈请辞职工商部佥事[8]。
民国5年(1916年)9月13日,派农商部佥事上任事[9]。
民国5年(1916年)11月2日,派充农商部工商司第一科佥事上任事[10]。
民国5年(1916年)12月27日,开去农商部佥事上任事[11]。
曾任上海神州大学总务长、大夏大学、持志大学、光华大学及中国公学等校教授。1933年参与创立中国国家社会党。1940年任汪精卫政权中央政治委员会聘请委员,交通部部长,1941年任水利委员会委员长,1942年任立法院副院长[12][13]。
著作
[编辑]- 《战后之中外财政》(著),上海良友,1932年,57页。
- 《中国财政问题》(合著),上海商务,1933年,118页。
- 《中国经济问题》(合著),上海商务,1933年,63页。
- 《求是斋经济论集》(著),上海著者刊,1938年,262页。室名求是斋
- 《社会改造问题》(著)。
- 《三民主义商榷》(著)。
- 《建国大纲评论》(著)。
参考文献
[编辑]- ^ 《词林辑略》卷十一,第4页
- ^ 《宣统四年春季职官录》,内阁印铸局编印,京师翰林院,第7页
- ^ 诸翔,年28岁,江苏附生,游学日本毕业,“阿穆尔灵圭等为请分别给予游学毕业生等第及出身事奏折”,《历史档案》1997年第2期
- ^ 《政治官报》,宣统二年九月初三日,第1055号,第2页
- ^ 上谕:此次引见之廷试游学毕业生进士江古怀、何育杰、锺世铭、刘冕执、俞同奎、高胜儒、凌春鸿、吴乃琛、孙昌润、罗忠诒、刘国珍、刁作谦、陈祖良、梁赉奎、陈训昶、董如奉、林葆恒、叶可梁、朱天奎、韩楷均著授职翰林院编修;诸翔、王蔚文、谢培筠、季新益、罗听余、汪果、孙多钰、薛宜琪、崔潮、吴鼎昌、刘先鸷、沈王桢、方擎、刘庆绶、赵世瑄、廖炎、杨寿桐均著授职翰林院检讨;朱公钊、张嘉森、胡骧、黄曾铭、唐在贤、锺伟、薛楷、方时简、韩振华、江顺德、屠密、严恩棫、彭炳、张修敏、杨德森、朱葆勤、黄瀛元、席聘臣均著改为翰林院庶吉士。“宣统三年五月十一日”,《两广官报》
- ^ 《政府公报》,第129号
- ^ 《政府公报》,第145号
- ^ 《政府公报》,第538号
- ^ 《政府公报》,第274号
- ^ 《政府公报》,第301号
- ^ 《政府公报》,第353号
- ^ 孙大权著.《中国经济学的成长 中国经济学社研究:1923~1953》.上海三联书店,2006.8.第485页
- ^ 陈玉堂编著.《中国近现代人物名号大辞典》.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05月第1版.第788页
- ^ “明令通缉江苏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呈称之汉奸诸青来并查封财产,附通缉书及通缉汉奸案件人犯表”,统(一)字第178号(37.11.25),总统府公报第166期,民国37年12月1日
- ^ “明令通缉首都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呈称之汉奸诸青来并查封财产,附通缉书及通缉汉奸案件人犯表”,渝统(一)字第15号,总统府公报第245期,民国3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