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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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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行刑者
一名刽子手正在用斩首的方式处决犯人。照片摄于晚清时期的中国。

刽子手处刑人行刑者是古代对于从事直接处决犯人职业的人的一种称呼。现在世界各国大多以法警警员或是宪兵作为处决犯人者。

汉语中的“刽子手”一词,也可以用来骂人,当作“残忍”、“作恶多端”、“杀人如麻”的意思。(参见杀手

世界各国的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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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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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教宗国著名刽子手乔瓦尼·巴蒂斯塔·布加迪为临刑的男犯人递鼻烟
欧洲的刽子手经常戴头套

法语中的死刑执行人名叫“Bourreau”。1787年1月12日,在当时就职的处刑人夏尔·亨利·桑松的请愿下,死刑执行人的正式名称被修改为“Exécuteur de Jugements Criminels”,意思是“有罪判决的执行者”,并禁止使用Bourreau的用法。不过在现今的法国,依然会使用Bourreau来代称死刑执行人。

在首都巴黎就职的处刑人被叫做巴黎先生(Monsieur de Paris)。法国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处刑人世家是桑松家族,该世家连续取得了六代“巴黎先生”的职位,其中第四代的夏尔·亨利·桑松由于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就职而知名。

断头台这个处刑工具藉夏尔·亨利·桑松之手开始被运用之前,法国使用绞刑斩首火刑车裂死亡轮等处刑方式,另外死刑执行人也会使用鞭刑这类不会剥夺生命的刑罚。

在法国死刑制度中,会将“哪个人在什么时间在哪里被谁处刑”等死刑执行纪录全面对外公开,连带的死刑执行人的姓名也会被一并公开。在当时那个隐私权观念还没发展起来的年代,有时候连处刑人的家系图和履历书都会落到大众媒体手中被大肆公开,在死刑执行人的家族与亲族中也常出现自杀的案例。

1981年,随着法国死刑制度的废止,死刑执行人这个职业也成为历史。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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