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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基勒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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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基勒条约》(丹麦语、瑞典语:Freden i Roskilde)是1658年2月26日,丹麦瑞典于丹麦城市罗斯基勒签订的和约。丹麦于1657年-1658年的丹瑞战争中战败,被迫将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南部的省份和挪威的一部分割让于瑞典。

丹麦在条约中失去的领土:
浅绿色部分割让予瑞典
斜线部分原割让予瑞典,后于哥本哈根条约回归丹麦
青色部分(哈兰)战前已受瑞典所占,条约确认其属于瑞典

条约细节包括:

  1. 丹麦割让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南端的斯科讷布莱金厄哈兰博恩霍尔姆四省给瑞典;
  2. 丹麦割让挪威的特伦德拉格郡布胡斯给瑞典;
  3. 丹麦解散一切反瑞典同盟;
  4. 丹麦保证禁止同瑞典敌对的战舰通过其水域进入波罗的海
  5. 丹麦恢复荷尔斯泰因-戈托普公爵领地;
  6. 丹麦向瑞典支付占领军军费;
  7. 丹麦向瑞典提供兵员,参加瑞典国王卡尔十世·古斯塔夫发动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