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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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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签证
美国驻广州领事馆于1993年对中国公民颁发的J-1访问签证

签证(英语:Visa)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行政机关在非本国或地区的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附文(如另纸签证),以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其国境前往第三国)的手续。一国政府会对另一国家的公民推出签证优惠政策,有时是单方面的,以便于进行人员交流。

签证的英语名称中,“Visa”取自拉丁语所称的“charta visa”(看到的文件)。

签证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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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政府为了便于管理,通常会根据外国人的入境目的颁发不同的签证,包括:

  • 过境签证(Transit Visa):用于中转交通工具回国或前往第三国,此种签证需要检查下一航班的机票,通常允许持证人停留72小时至7天以内不等,并禁止从事工作,有些会允许城市旅游,部分国家则是限制活动范围。有些国家会发放一般的旅游、商务签证代替。
  • 旅游签证(Tourist Visa):用于旅游观光,此种签证通常允许持证人停留15到90天以内,并禁止从事工作。有些国家会接受以团体旅游的方式集体为每个人申请,而个人自由行则视各国额外规定申请。
  • 商务签证(Business Visa):用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如商务洽谈、合作、表演)等,其属性与旅游签证类似,但有些可能会有获取报酬的情况。
  • 工作签证(Working Visa):允许外籍人士从事工作,此类签证有效期通常较长。部分国家不签发此类签证,需要由申请人向劳工部门申请工作准证。
  • 学生签证(Student Visa):允许外籍留学生在本国接受教育使用,此类签证有效期一样会较长,可以滞留到毕业。对于持证人是否允许打工,各国规定不一。
  • 工作假期签证(Working Holiday Visa):允许旅行者出于弥补其旅行资金的目的而在签证颁发国受雇工作,一般是双方均有签订协约才会提供。
  • 配偶签证(Spousal Visa):用于公民的外籍配偶入境之用,不过若是女性则可能会检查是否怀有身孕。
  • 外交签证(Diplomatic Visa)或公务签证(Official Visa):供外国国家元首、外交官或眷属使用。
  • 礼遇签证(Courtesy Visa):用于政府邀请的外国客人或杰出人士。
  • 记者签证(Journalist Visa):用于重大活动邀请的外国记者媒体。
  • 居留签证移民签证(Immigrant Visa):得到该签证后才能申请该国国籍
  • 退休签证(Pensioner Visa):提供给老年移民或依亲使用
  • 特别类签证(Special Category Visa):战争的难民等等可能会获取此类特殊签证
  • 电子签证:最早出现在澳大利亚;此外还有香港曾经办理过的“网上快证”等类似措施。
  • ID身份证(ID Card)
  • 落地签证(On-arrival Visa):在抵达该国时向移民部门申请,短时间就可得到,不能跟入境卡混淆。
  • 另纸签证
通常都是独自发放的纸张,入境时边检机关会将戳章盖到此签证及入境卡上而非盖到护照上,出境时收回;如朝鲜签证、以色列签证、古巴签证(仅限旅游签证及部分商务签证,古巴留学签证及探亲签证仍贴在护照签证页)、新加坡签证(仅限旅游)、老挝签证、越南签证(仅针对中国大陆护照持有者,参见“中国电子普通护照争议”)、中国政府向来自有主权争议的印度阿鲁纳恰尔邦(中国称藏南地区)的居民发放的装订签证及日本的渡航证明书等。
此类型签证不能跟入境卡混淆。

签证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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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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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高度互信时,各国政府有时会允许对来自特定国家的公民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停留特定的日期,所以可以持任何理由直接进行短期停留,不需要依照规定预先填写签证申请表或缴纳签证费用,唯国家仍然可以透过海关当面检查,决定是否允许入境,以及保留进行指纹采集的权力。此外拥有免签权利的旅行者,还可以进出任意外国口岸,方便出入境的安排。

  • 无限制逗留类型:此种情况常见于区域性合作组织或签订了相关外交条约的国家。多个国家组成一个区域性组织,各成员国的国民,可免签证入境其它成员国旅游观光,甚至就学、就业、投资营商、永久居住。
    • 例一:欧洲有签署申根公约之国家(包括欧盟多数成员国与非欧盟成员国的瑞士列支敦士登冰岛挪威)的国民,可以免签证入境其它成员国旅游观光、就业、就学、投资营商,亦无逗留期限,可永久居住。申根成员国之间亦没有任何边境检查。
    • 例二:根据1950年印度尼泊尔签订的《印度-尼泊尔和平与友好条约》,双方公民可免签证进入对方国家无限期停留居住,也可以从事工作。
    • 例三:根据1949年印度不丹签订的《1949协议》,双方公民可免签证进入对方国家无限期停留居住,也可以从事工作。
    • 例四:根据1920年斯瓦尔巴条约,缔约国可免签证进入斯瓦尔巴群岛无限期停留居住,也可以从事工作。
    • 例五:根据1997年俄罗斯白俄罗斯签订的《白俄罗斯和俄罗斯联盟条约》,双方公民可在俄白两国间无限制逗留,自由生活和定居。
    • 例六:根据1973年澳大利亚新西兰签订的《环塔斯曼旅游协议》,新西兰公民入境澳大利亚时凭借护照会直接发予“特殊种签证”,可凭此签证快速通关。澳大利亚公民则可直接入境新西兰。但双方公民皆可在纽澳两国间无限制逗留,自由生活和定居。
    • 例七:英爱共同旅行区于1922年成立,英国公民和爱尔兰公民只需要最低限度的证件就可以自由移动到对方国家,并可无限期在当地工作、定居及自由生活。
  • 互免签证,限制居留类型:当两国关系良好互信、人员交流频繁、摩擦冲突不多、商业上具有重要关系时,双方互予对方国民免签证入境待遇。但此类免签证通常有一定限制,例如免签证入境者,入境目的只限观光旅游、探视亲友、转驳航班或其它交通工具等,不可受雇工作、就学、投资营商等;亦有居留期限,一般为从15天至180天不等。如须长期居留、或/及入境目的为受雇工作、就学、投资营商等,通常仍须申请并获批签证。有时虽然两国互免签证,但免签证可居留的期限却不相同。互免签证时,两国通常签订了相应的外交条约。
  • 单方面给予他国免签证,有规定限制居留:甲国不予乙国免签证待遇、严重者甚至不接受乙国国民入境,但乙国却单方面予甲国免签证待遇,造成甲国国民可免签证入境乙国,反之乙国国民须申请并获批甲国签证,方可进入甲国,严重者甚至不可进入甲国的不点对点不公平情况。这可能是因经济原因,通常是发展中国家为吸引发达国家的国民前来观光旅游及投资,逐单方面容许发达国家的国民可免签证进入本国;但发达国家通常会忧虑发展中国家的国民涌入作非法就业、非法滞留、并带来治安恶化等问题,故较少会给予发展中国家免签证待遇,反之更会对发展中国家国民的签证申请作较严格审查。有些国家则因政治或宗教取向,较为封闭内向,对他国国民进入本国的态度较为保守、甚至抗拒,故不允许他国国民免签证进入;亦有些国家十分重视收取他国国民签证申请费所带来的金钱收入。凡此种种原因,都有可能促成这种单方面给予他国免签证的不点对点不公平待遇。另外,即使某国单方面予他国免签证待遇,通常也有一定限制——例如免签证入境者只可短期居留,目的只限观光旅游等,和前述互免签证的情况类同。
    • 例一:牙买加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免签证进入牙买加停留30天,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没有为牙买加公民提供签证优惠政策,因此牙买加公民如需前往中国仍需提前办理签证。[2]
    • 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日本公民可以免签证进入中国大陆停留15天,但是日本政府并没有为中国公民提供签证优惠政策,因此中国公民如需前往日本仍需提前办理签证。[3]
  • 特殊情况下的免签证:在特殊时期或因特殊原因采取的对部分或全部外国公民采取的免签证措施,此类政策大多是一国政府单方面实施的。

落地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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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签证也称口岸签证,是指申请人无需在出发前获得目的国的签证,出于发展旅游业、促进国际交流等目的,虽然方式已经类似于免签证,但因为并非真正的免签证,详细规定仍然较为严苛,且需填写和查验资料以报备入境,符合的护照持有者在抵达目的国口岸时,需向其移民部门申请签证并接受审查,政策通常是针对短期入境旅客要求,故需准备好出示现钞或是旅游项目、信函等相关物品,此外落地签证通常需要旅客付费,并在特定的入境口岸办理。相对于通过驻外机构(大使馆等)办理签证,在机场港口办理落地签证很方便,所需的时间相对较短且通过率较高,特别是团体旅游入境的时候就可以很容易地获得。

落地签证通常是一国政府单方面实施的,在办理时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有效护照、证件照、签证申请表、联系方式、住宿证明、离境机票以及财力证明(如足量该国货币)等充分的材料,有时还会对申请人提出特别要求(比如需要持有当地邀请函或各式证照等),若非以旅行团名义,最好需要在充分了解政策详情之后,方可准备充分的申请文件,在海关展示旅行规划等资料来顺利获取入境许可,以免耽误行程甚至被拒绝。

泰国为例,泰国允许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等国的国民可以现场办理落地签证直接入境泰国,可停留15天。落地签证不能延长逗留日期。[5]2016年9月27日起,泰国落地签证的办理费用将由1,000泰铢增加至2,000泰铢。为刺激泰国的旅游业,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20年4月30日,办理落地签证的旅客可免付签证费。[6][7]

电子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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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证是通过互联网签发的签证,方式比较简单,有利于政府部门提高审批效率,也可以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申请电子签证时申请人需要在目的地国家架设的网站上填写个人信息并线上缴纳签证费即可获取。另外,电子签证通常不需要被粘贴在护照上,省去了办理签证时信件寄送的麻烦,入境时边检部门凭借网络上预存的信息即可作出判断,或者允许采用自助通关。有些国家的电子签证并不要求申请人满足特殊条件,与落地签证类似;但有些则需要申请人提供诸如收入、发达国家的定居证明等额外条件。目前提供电子签证的国家有澳大利亚新西兰斯里兰卡马尔代夫越南柬埔寨马来西亚新加坡土耳其等。

护照限制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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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ley & Partners每年根据国际空中交通协会的数据发布护照限制指数,2022年第1季的排名如下。[8]

护照限制指数2022年第1季
(节录)
排名 普通护照所属的国家和地区 免签、落地和电子签证的国家和地区数
1  日本 新加坡 192
2  德国 韩国 190
3  芬兰 意大利 卢森堡 西班牙 189
4  奥地利 丹麦 法国 荷兰 瑞典 188
5  爱尔兰 葡萄牙 187
6  比利时 新西兰 挪威 瑞士 英国 美国 186
7  澳大利亚 加拿大 捷克 希腊 马耳他 185
8  匈牙利 波兰 183
9  立陶宛 斯洛伐克 182
10  爱沙尼亚 拉脱维亚 斯洛文尼亚 181
18  香港 171
32  中华民国 145
33  澳门 144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 阿曼 80
111  阿富汗 26

签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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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限制通常包括拒发签证(拒签),即一国对特定国家的公民不发予签证,此外有些国家对来自特定国家的公民会采取更严格的签证审查措施。对外国人拒发签证以及拒绝入境属于国家的主权行为,并且不一定要对外公开拒绝的理由。

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上的中华民国出境章
  • 政治隐私(情报管制,国家安全等):
    • 例一:中国大陆政府对对其有批判报道的外国媒体抵华有时不予发行签证;除了中国大陆签证、回乡证与台胞证外,进出西藏的台湾地区居民和外国人仍需向自治区旅游当局申办入藏函,方可进出西藏,而入藏函的审查会在进出西藏与他省的检查站、各地机场或青藏铁路列车上实施。
    • 例二:利比亚在自2007年11月11日以后的一段时期,对护照上无阿拉伯文并记的外国人不予通关。
    • 例三:由于英国海外领地阿森松岛设有大量军事及情报设施,自2015年5月起不再向部分有争端国家/地区的公民发放入境签证。首批被禁入境的包括白罗斯、中国大陆、埃及、伊朗、利比亚、朝鲜、俄罗斯、叙利亚、乌克兰和越南;2017年起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也被剥夺了获得入境签证的机会。
  • 宗教因素
    • 例一:沙特阿拉伯对非穆斯林的个人观光访问限制性发行签证。对穆斯林,只限“巡礼签证”,而在每年朝圣月期间,世界各地穆斯林会大举前往麦加朝觐,沙国当局会发放仅于朝圣月有效的朝圣签证,顺便筛选穆斯林身份入境至邻近麦加的吉达国际机场;对非穆斯林来观光则有限发行旅行签证;但同为伊斯兰国家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土耳其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为了吸引外来投资与观光客,签证上对宗教层面的限制较少。
    • 例二:以色列当局针对海外犹太人实施“回归法”,一律推定海外犹太人皆为以色列侨民,并减少海外犹太人进入以色列的限制;然而,以国当局对非犹太人,甚至是穆斯林的入出境有差别待遇(外交人员除外),参见上文“敌对国之间的情况”。
  • 社会因素:甲国有众多来自乙国的非法就业、非法滞留者,并带来治安恶化等问题:甲国对乙国国民的签证申请的审查通常会严格化,如果措施不当,乙国或会对甲国实行报复性实行严审发证。
    • 例一:美国方面在美墨边界或其他出入境口岸,会针对拉丁美洲的人民进行较严格的出入境审查,因为墨西哥巴拿马哥伦比亚等地盛行走私毒品;此外美国法律规定不论父母国籍为何,凡在美国出生的婴儿皆为美国公民,因此美方会严格限制临盆孕妇入境生产使小孩一生下来就成为美国人。这也是美国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为何说将要取消美国属地主义的缘由。[15][16]
    • 例二:香港于2000年代起面临从中国内地大举南下的水客(跑单帮者)、双非家庭与孕妇所带来的问题,造成奶粉、食品和医疗资源被南下内地人攫取,故在香港各口岸会严审大陆人来港目的。同时,中国内地也会严厉打击来自香港的水客(跑单帮者)。不过随着深港口岸的电子通道的普及,加上陆港双方的强力执法,现在香港各口岸严审内地人来港目已经大大降低。
    • 例三:台湾由于大量吸引了外籍劳工外籍配偶抵台工作和定居,却也产生了非法移民及劳工的问题,故每年有一定数量的非法外劳与假结婚真卖淫者被递解出境。
    • 例四:2018年越南旅行团至台湾旅游集体脱团事件之中,由于当时旅客的签证还没到期而无权留人也无法遣返,直到同年12月22日将他们的签证注销才得以介入。
    • 例五:为预防旅客脱团,持旅游签证者会有可能要求看旅客的回程机票,才准入境。

出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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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某些国家可能需要出境签证。许多国家会限制部分如欠款、疑似犯罪个人的出境能力[17][18][19]。尽管如此,出境签证这一术语通常仅限于对公民实施系统性限制离境政策的国家,在这些国家,离境权并非自动获得。系统性地要求获得出境许可可能会被视为侵犯《世界人权宣言》所规定的行动自由权,该权利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部分[20]

实施出境签证的国家对获得出境签证的要求各不相同。有些国家允许外国人自由流动,但限制本国公民[21][22];其他国家可能会将出境签证要求限制在持有工作签证在该国居住的外国人,例如卡法拉制[23][24][25][26]

乌兹别克斯坦于2019年废除出境签证,是最后一个废除该制度的前苏联国家[27]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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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签多行:亦称为多次签证,持证人可以一次申请获多次边境出入权,较“一签一行”方便。
  • 出入境自由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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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但其中的脱北者,因大多逃亡,一般不会被禁止入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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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人民网. 中国巴哈马互免签证协定2月12日生效. 新浪新闻. [2014-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7). 
  2. ^ 新华网. 牙买加对中国游客免签政策正式实施. 凤凰新闻. [2014-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05). 
  3. ^ 关于对短期来华日本公民实行免签的通知. 中国驻福冈总领事馆. [2014-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4. ^ The Torres Strait Treaty. 澳大利亚外交及贸易部. [2021-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8). 
  5.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Kingdom of Thailand. Thailand's Visa Information : Visa on Arrival. [2014-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26). 
  6. ^ (英文)Jitcharoenkul, Prangthong. Visa-on arrival fee doubles. 曼谷邮报. 2016-08-20 [2016-08-20]. 
  7. ^ 中国新闻网. 泰国将中国游客免落地签证费措施延长至明年4月底. 新浪新闻中心. [2019-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0). 
  8. ^ The Henley Passport Index: Q1 2022 Global Ranking (PDF). Henley & Partners. [2022-03-11]. [失效链接]
  9. ^ 國人加持第二本護照相關規定. [2018-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0). 
  10. ^ EU to refuse Schengen visa to Crimeans who received passport after annexation of the peninsula. 112.international. 2019-07-23 [2019-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8) (美国英语). 
  11. ^ UAWire - Volker: US will not recognize Russian passports issued in Crimea and Donbas. www.uawire.org. 2019-05-29 [2019-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8). 
  12. ^ Blanchfield, Mike. Canada seeks international support to ban Russian-issued passports in Ukraine | CTV News. www.ctvnews.ca. 2019-07-03 [2019-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8). 
  13. ^ Starting from Today, Russians Are Banned from Entering Estonia with Estonian Schengen Visas. 18 August 2022 [2022-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8). 
  14. ^ Norway to block entry for most Russian tourists, Moscow says it will respond. 路透社. 2024-05-23 [2024-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4). 
  15. ^ Da Silva, Chantal. Trump Says He Plans to Sign Executive Order to Terminate Birthright Citizenship. CNN. 2018-10-30 [2018-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2).  Includes video.
  16. ^ Schroeder, Robert. Trump Today: President says he’s preparing order to end birthright citizenship. Market Watch. 2018-10-30 [2018-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30). 
  17. ^ Jill Elaine Hasday. Family Law Reimagine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6 June 2014: 58–. ISBN 978-0-674-36985-6. 
  18. ^ Robert, Stuartt. Media release: Child Support and welfare debt. servicesaustralia.gov.au. Australian Government Services. 24 October 2019 [2021-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4). 
  19. ^ Essential information for New Zealanders travelling overseas (PDF). safetravel.govt.nz. New Zealand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2021-02-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1-16). 
  20. ^ Harvey, Colin; Barnidge, Robert P. Jr. The right to leave ones own country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PDF) (报告). Global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September 2005 [2024-06-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04-06) (英语). 
  21. ^ Cuba/United States: Families Torn Apart: II. Cuba's Restrictions on Travel. www.hrw.org. [2021-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6). 
  22. ^ Rolando García Quiñones, Director del Centro de Estudios Demográficos (CEDEM), Cuba: International Migrations in Cuba: persisting trends and changes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6-10-05.
  23. ^ Saudi Arabia: Labor Reforms Insufficient. Human Rights Watch. 25 March 2021 [30 April 2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5). 
  24. ^ Montague, James. Desert heat: World Cup hosts Qatar face scrutiny over 'slavery' accusations. CNN. 1 May 2013 [30 March 20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 December 2017). 
  25. ^ The Middle East's migrant workers: Forget about rights. The Economist. 10 August 2013 [2024-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25). 
  26. ^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The right to leave a country (报告). France: Council of Europe. October 2013 (英语). 
  27. ^ Uzbekistan Scraps Exit Visas - Transitions Online. www.tol.org. [2024-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