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常浩
外观
(重定向自瑞王)
瑞王朱常浩(1590年—1644年),是明神宗庶五子,母周端妃。
常浩笃信佛教、不近女色,仅贪财,很不得神宗的欢心,因此二十五岁还尚未结婚。群臣们都上奏章请明神宗完成常浩的婚事,但明神宗都不理睬,常浩每天都向户部要结婚的费用,拿了十八万两白银藏在宫中,还说这点钱买冠服都不够。
1627年到了封国汉中,除了上缴朝廷的税外,再加课盐税等各种名目的税,加重人民的负担。
1637年王斌在汉中发动农民起事,朱常浩为逃避大顺军的追捕,由陕西佥事陈𫄸护送,南逃四川避难,受到总兵侯良柱援助到重庆。1644年张献忠攻破重庆,走投无路的朱常浩及随行人员被俘。张献忠先斩四川巡抚陈士奇,欲斩朱常浩时,天无云却雷电大作三次,献忠照样斩了朱常浩及家属与幕府官员与地方官吏等。然后,再砍断了被俘明军与居民三万多人的手臂[1]。瑞王遇害无血渍,有气一道直冲云端,瑞王端坐其中,冉冉而上,人皆以为是异相[2]。
注释
[编辑]无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瑞国国王 1601年-1644年 |
继任者: 子朱由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