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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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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王朱常浩(1590年—1644年),是明神宗庶五子,母周端妃

常浩笃信佛教、不近女色,仅贪财,很不得神宗的欢心,因此二十五岁还尚未结婚。群臣们都上奏章请明神宗完成常浩的婚事,但明神宗都不理睬,常浩每天都向户部要结婚的费用,拿了十八万两白银藏在宫中,还说这点钱买冠服都不够。

1627年到了封国汉中,除了上缴朝廷的税外,再加课盐税等各种名目的税,加重人民的负担。

1637年王斌在汉中发动农民起事,朱常浩为逃避大顺军的追捕,由陕西佥事陈𫄸护送,南逃四川避难,受到总兵侯良柱援助到重庆。1644年张献忠攻破重庆,走投无路的朱常浩及随行人员被俘。张献忠先斩四川巡抚陈士奇,欲斩朱常浩时,天无云却雷电大作三次,献忠照样斩了朱常浩及家属与幕府官员与地方官吏等。然后,再砍断了被俘明军与居民三万多人的手臂[1]。瑞王遇害无血渍,有气一道直冲云端,瑞王端坐其中,冉冉而上,人皆以为是异相[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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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二百六十三》:城陷,王、士奇及副使陈𫄸、知府王行俭、知县王锡俱被执。士奇大骂,贼缚于教场,将杀之,忽雷雨晦冥,咫尺不见。献忠仰而诟曰:“我杀人,何与天事!”用大炮向天丛击。俄晴霁,遂肆僇。士奇骂不绝口而死,王亦遇害,贼集军民三万七千余人,斫其臂。遂犯成都。
  2. ^ “王锡,……时瑞王自汉中至被执,天无云而震者三,遇害无血渍,有气一道直冲云端(云端二字原缺据邬本补),王端坐其中,冉冉而上,人皆以为异”。《明四朝成仁录》卷五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瑞国国王
1601年-1644年
继任者:
朱由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