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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弘 (六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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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王弘 (南朝宋)
王弘
性别
出生379年
东晋
逝世432年
刘宋建康
国籍刘宋
职业政治人物
活跃时期5世纪
亲属祖父 王洽
王珣
经历
  • 骠骑主簿
    镇军咨议参军
    大司马从事中郎
    宁远将军、琅邪内史
    尚书吏部郎中
    豫章相
    中军咨议参军
    大司马右长史
    吴国内史
    太尉左长史
    尚书仆射
    抚军将军、江州刺史
    侍中、车骑将军、江州刺史
    司徒、扬州刺史、录尚书
    太保、领中书监、扬州刺史、录尚书
荣誉
  • 华容县公

王弘(379年—432年),休元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人。东晋末官员,亦是刘宋的开国功臣,在刘宋官至太保。东晋丞相王导曾孙,卫将军、东亭侯王珣之子。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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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弘少时好学,与当时的尚书仆射谢混友善,以清静恬适闻名。王弘二十岁成年后任会稽王司马道子的骠骑主簿。当时农业受阻,杂役频繁,故王弘建议实行屯田。隆安四年(400年),王弘父王珣去世后不久,司马元显就以其为自己的咨议参军,加宁远将军,知记室事,但王弘辞让。后司马道子又用其为咨议参军,加建威将军,领中兵,王弘亦都拒绝受命。当时司马道子正与桓玄相争,又有孙恩之乱,内忧外患下,很多人都不能完成丧期,但王弘就始终坚持。元兴元年(402年),桓玄率兵攻下建康,收捕司马道子到廷尉议罪,当时众官员都因恐惧而不敢送他,但尚在丧期的王弘却在路边拜送,更攀扶在道子车上哭泣,此举得当时人称许。

元兴三年(404年),刘裕起义兵击败篡位的桓玄,攻陷建康,升镇军将军,召王弘补镇军咨议参军,封华容县五等侯,历官琅邪王大司马从事中郎、宁远将军、琅邪内史、尚书吏部郎中、豫章相。义熙六年(410年),徐道覆进攻南康庐陵豫章三郡,王弘于是出奔寻阳(今江西九江市)。后刘裕再命其为中军咨议参军,后历大司马右长史及吴国内史。义熙十一年(415年),刘裕征王弘为太尉长史,后又转左长史,并于次年(416年)随刘裕出发北伐。义熙十三年(417年),北伐前锋攻陷洛阳,刘裕派王弘随使者回朝,要朝廷给他九锡。至义熙十四年(418年)刘裕班师彭城(今江苏徐州市),王弘领彭城太守。刘裕班师同年受封宋公,受九锡,又加王弘尚书仆射,领选。不久又迁监江州豫州西阳新蔡二郡诸军事、抚军将军、江州刺史。王弘在江州减省赋税及力役,安定当地人民。

永初元年(420年),刘裕篡晋,建立刘宋,加王弘散骑常侍,更因其是佐命元勋,封华容县公。永初三年(422年)正月,王弘进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景平二年(424年),司空徐羡之等人图谋废黜宋少帝,召了王弘及檀道济入朝告知[1][2]。同年废宋少帝为营阳王,改立宋文帝刘义隆为帝。宋文帝即位后为安社稷,以王弘为司空,但王弘辞让下,改加使持节、侍中、改都督江州豫州西阳新蔡二郡诸军事、江州刺史、开府仪同三司,进车骑将军。

元嘉三年(426年)正月,宋文帝诛杀主导废立的徐羡之及傅亮,当时王弘既非废废立主事者,其弟王昙首亦很得宋文帝宠信,故此在行事以前就已获通知。事后王弘被征召入朝为侍中、司徒、扬州刺史,录尚书,更得赐班剑三十人的礼遇。不久宋文帝亲征另一主导废立的荆州刺史谢晦,王弘就与彭城王刘义康留守。

元嘉五年(428年),王弘以大旱为由引咎求退,时平陆成粲写书建议王弘减少权力,并推时为荆州刺史的刘义康入朝主政,以求安身长寿,名垂万代。范泰亦因王弘兄弟权重朝廷,曾建议王弘藉征刘义康入朝,共参朝政,削减权势[3]。宋文帝原本不允,但在王弘坚持下降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4]。次年(429年)正月又上表荐刘义康,终令刘义康入朝接替自己任司徒,共录尚书。

王弘深愔治国之策,留心庶事,考虑当时需要的,所作每每都显得寛和公允。当时士人犯罪都会有很多上诉,产生寛贷则枉法,依例则士人有怨的情况;又以当时监守自盗者偷五匹布、平常偷窃者偷四十匹布都要处死是过重,于是建议修改为监守者偷十匹、平常偷窃者偷五十匹才处死,四十匹则是发配去做兵役而已。又认为这刑罚不应分士庶,庶人小吏偷窃可能只是无知而一时贪心,或由于轻怠而犯错,所以将稍稍提升赃物数量以寛饶其命,但作为高官的士人以身试江,乱了法纪以取利,偷了五匹才判死则已经是寛大了,不必怜悯。王弘又曾上奏修改十三岁服半役,十六服全役的制度,以当时四方无事,且平民苦于力役,已经在想办法逃避,建议将半丁年龄升至十五及十六,全丁年龄升至十七。宋文帝都同意王弘的建议。

后王弘因病而屡请告老,都不被允许,至元嘉九年(432年)三月进位太保,本官加领中书监。王弘于同年五月壬申(7月12日)去世[5],享年五十四岁,获赐谥号文昭,以本官加赠,并给节,加羽葆鼓吹,及加班剑至六十人,更得在刘裕庙廷祭祀的礼遇。同年宋文帝又下诏增王弘食邑一千,赐其家一百万钱,一千斛米。

性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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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父王珣爱储积财宝而财物都散布在民间。王弘在其父去世后将那些散布在外的财宝的凭证都烧掉了,不再打算收回了,又将余下家产留给其他弟弟管理。后来王弘虽然在刘宋位高权重,但都不去理财,至死后家中都无产业,故宋文帝曾下诏称:“闻王太保家便已匮乏,清约之美,同规古人。言念始终,情增凄叹。可赐钱百万,米千斛。”
  • 一次刘裕与大臣宴会,对众人说:“我本来只是平民,没想过能有今天。”傅亮等人当时就想写一篇辞去称讼刘裕,而王弘很直率就说:“这就是天命,求不到,也推却不了。”当时人都称他说话简要而且完备。
  • 王弘聪明机敏而且有才思,在当时甚有民望,故何时何刻都会遵守礼法,由此其一举一动,书信礼仪都得后人模仿。而那些轻率不庄、心胸狭隘、违逆人心的人都会被王弘当面斥责。不过他年轻时曾经在公城子野家中赌博,当权后就有一个人来求个县官,言辞急切。王弘知这人曾经因为赌博获罪,故特意诘问他:“你会在赌博中赚钱,还要做官的俸禄做什么!”谁知那人答:“不知公城子野在哪呢?”王弘无言以对。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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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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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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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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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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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建康实录》:“夏五月,江州刺史王弘、南兖州刺史檀道济来朝,执政讽之。”
  2. ^ 《宋书·少帝纪》:“始徐羡之、傅亮将废帝,讽王弘、檀道济求赴国讣。”
  3. ^ 《宋书·范泰传》:“时司徒王弘辅政,泰谓弘曰:‘天下务广,而权要难居,卿兄弟盛满,当深存降挹。彭城王,帝之次弟,宜征还入朝,共参朝政。’
  4. ^ 《宋书》卷5:六月庚戌,司徒王弘降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5. ^ 《宋书》卷5:九年春三月庚戌,卫将军王弘进位太保,加中书监。……五月壬申,中书监、录尚书事、卫将军、扬州刺史王弘薨。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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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书·卷42》,出自沈约宋书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南史·卷21》,出自李延寿南史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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