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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首次登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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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汽車首次登記稅

车辆首次登记税,又称汽车首次登记税,是一种向首次登记的汽车车主征收的一种项。它是一种间接税

香港,车辆首次登记税是由运输署征收。顾名思义,车辆首次登记税只是向第一次登记的车辆征税,故买卖二手车是不用缴税的。

一般来说,车辆的应课税值的釐定基准,会根据该车辆的生产商公布之零售价,或根据香港海关评估的临时应课税值来计算[1]

以下为香港汽车首次登记税税率[2]

汽车类别 税率
私家车
- 最初的$150,000应课税价值 46%
- 其次的$150,000 86%
- 其次的$200,000 115%
- 剩余的应课税价值(即$500,000以上的余额) 132%
摩托车及机动三轮车 35%
客货车以外的货车 15%
许可车辆总重不超过1.9公吨的客货车
- 最初的$150,000 35%
- 其次的$150,000 65%
- 余额 85%
许可车辆总重超过1.9公吨的客货车 17%
的士、小巴、巴士或特别用途车辆 3.7%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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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海關:汽車首次登記稅系統:常見問題. [2018-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0). 
  2. ^ 運輸署:進口及登記車輛指引. [2011-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