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
外观
(重定向自樣品屋)
样板房(英语:Show House),是建筑师、地产发展商以(一比一)比例建筑物模型,展示其建筑发展项目的美好概念,又名陈列品。内容或许包括云石厨房、实木房门、意大利家具、水晶吊灯、仿烟花海景等;亦有一些样板房会展示收楼业权转让时的物业单位面貌又称收楼标准。目的是吸引未来买家支持或购买该物业单位。样板房通常设置于交通方便的市区,而该建筑工地未必在同区。也有些是“地盘样板房”,通常在该楼盘所在的地盘临时搭建。
样板房的出现即是该建筑物项目未曾准备实物参观,即是例如楼花销售。以样板房卖楼有可能是其后的烂尾楼、缩水楼之类陷阱,若果发展商有此意图,又或者有心无力。
各地状况
[编辑]- 针对常见条款中“样板屋不作为收楼和代为装修标准,仅供参考”此一引发纠纷案例甚多条款,2019年起市场监管局统一明确解释为违反消保法,视同霸王无效条款,消费者可以用拍摄的样板房实况与用料材质作为收房标准,与实际出入时控告地产商。[1]此法规为世界少见,多数国家并无相关先例将样板房“强制”列为消费者保护承诺[2],多数采取参考论如港台地区也是采取参考论[3],港台只在特别重大夸张的案例中有个案司法判决买方胜诉,例如样板房有两层楼中楼而交房只有一层、呈现有百坪花园却无花园等。[4]
- 在香港,大多数的物业单位均是楼花,所以需要设立样板房以供买家观看。准买家首先到达一个俗称“洗脑区”的前厅,透过播放广告片和动画增加顾客的购买欲。其后为行内俗称的“沙盘区”,该处展示不同大小的楼盘和会所模型,让经纪可以推销楼盘四周的配套与各大楼的坐向。而样板房区可分为清水房和经过装修的精装房。最后为空间比较宽敞签约区,大部分地产代理的高级经纪都会进驻此处。部分样板房亦提供免费穿梭巴士来住主要地区和样板房,有些更提供免费食物和饮品供参观者食用。
- 中华民国(台湾)
- 样板房运作为附设在售楼处旁的模型屋或在已盖好部分择选一间装修而成,所有在销售处的过客都可以直接进入参看。多数样板房纠纷以公平法及消保法作为控告法规,由打官司解决,但若契约内消费者一时不察签下内含样板屋只做参考不作为履行内容的条约,则多数会败诉,台湾法院并无霸王条款一说用以推翻契约内容,所以签字不细看者多数会入陷阱,[4]但若合约内无条款叙述则样板房会被直接认定为广告一部分视同合约承诺,此时可能对买方有利,因此条约内容变得格外重要。
- 美国地产商样板房(Show house)为邀请制,意向顾客在销售员处经过过滤后会在家收到聚会邀请函,持邀请函在统一时间集合于地址上的样板房[5],销售员会在内接待并招待餐饮,类似鸡尾酒会,一边参观一边推销介绍。
- 日本以木造独栋住宅居多,屋主和承造商签约设计自己想盖的房屋,市政府多数在郊区规划一块较便宜的专用地当住宅展示场,各承造商将自己样板房统一建造至该处成为一种独特的“住宅公园”景观,参观者一次进入该地区可以浏览众多建造商的样品[6],而公寓和大楼住宅建商也有以单户模型屋方式在此建造,目前全国约有380处住宅展示场。由于独栋住宅的一户一订制特性日本较少样板房纠纷。
VR样板房
[编辑]自2015年以来兴起的新型样板房。指挥家VR的VROOM作为领先的虚拟现实场景化营销工具,应用于地产、家装、家居、城市规划、旅游等多个行业领域为项目的营销推广提供有力保证。VR样板房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VRoom能够实现8名用户在多达200平米的超大空间内同时体验,实现虚拟空间内人与人、人与物极其逼真的交互。通过内置混合现实技术,实现VR体验场景的直观展现。加上注意力大数据系统的应用,还能够收集用户在虚拟空间中的行为数据。
-
Park YOHO现楼样板房
-
部分发展商会设升降机大堂样板供准买家参考
-
发展商在样板房中标明该物品并非随楼附送
常见问题
[编辑]- 样板房展示的室内装置和设备,未必全部随楼附送,其唯一目的是引诱买家产生美好错觉,当中部分发展商更会在样板房作出不少改动,如拆墙以扩大房间空间、将原有的墙改为玻璃间隔、采用缩小了的家具等。
- 部分发展商的样板房未必容许参观者拍摄。
- 样板房未必展示楼盘的真相地址及外围环境位置。
- 与发展商高层有关的造市行为未必公布[7]。
相关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 杭州衛視-20條霸王條款. [2019-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7).
- ^ 住宅展示場協議会. [2019-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6).
- ^ 三立官方頻道-樣品屋陷阱多. [2019-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7).
- ^ 4.0 4.1 pchome-买房陷阱多
- ^ 远见杂志-美国历险[失效链接]
- ^ 展示場は便利で楽しい. [2019-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14).
- ^ 明報:樓花示範單位常見問題. [2010-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