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鹗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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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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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议大夫刑部右侍郎 | |
籍贯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台州府黄岩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一鹗 |
谥号 | 恭肃 |
出生 | 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 |
逝世 | 成化十二年(1476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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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鹗(1423年—1476年),字一鹗,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台州府黄岩县(今浙江省黄岩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浙江乡试第二十六名。景泰二年(1451年)进士,授监察御史,监京畿乡试[1]。
成化初年,升为江西按察使,之后任江西布政使[3]。成化六年(1470年),任南京刑部右侍郎,后改本部刑部右侍郎[4]。成化十二年(1476年)病卒。赠刑部尚书,谥恭肃。[5]
家族
[编辑]曾祖父林养民;祖父林廷赞;父亲林纯,曾任湖口县学训导[6]。
参考文献
[编辑]注释
[编辑]- ^ 《明史》(卷157):林鹗,字一鹗,浙江太平人。景泰二年进士。授御史,监京畿乡试。陈循等讦考官,鹗邑子林挺预荐,疑鹗有私,逮挺考讯。挺实无他,得白。”
- ^ 《明史》(卷157):英宗复辟,仿先朝故事,出廷臣为知府。鹗得镇江。召见,赐膳及道里费,谕所以擢用意。鹗感激,革弊举废,治甚有声。漕故经孟渎,险甚。巡抚崔恭议凿河,自七里港引金山上流通丹阳避之。鹗言:“道里远,多石,且坏民庐墓。请按京口闸、甘露坝故迹,浚之令通舟。春夏启闸,秋冬度坝,功力省便。”恭从其议,遂为永利。居五年,以才任治剧,调苏州。
- ^ 《明史》(卷157):成化初,超迁江西按察使。有犯大辟贿达官求生者,鹗执愈坚。广东寇剽赣州急。调兵御之,遁去。广信妖贼妄称天神惑众,捕戮其魁,立解散。历左、右布政使。岁饥,奏减民租十五万石。
- ^ 《明史》(卷157):成化六年,擢南京刑部右侍郎。母忧服除,召为刑部右侍郎。执法不挠。十二年得疾卒。
- ^ 《明史》(卷157):鹗事母孝谨,对妻子无惰容。不妄交与,公余辄危坐读书。殁不能具棺敛,友人为经纪其丧。鹗在苏州,先圣像剥落。鹗曰:“塑像,非古也,昔太祖于国学用木主。”命改从之。嘉靖中,御史赵大佑上其节行,赠刑部尚书,谥恭肃。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