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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谟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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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王朱谟塇(16世纪—17世纪),明朝永福恭靖王朱融燓之庶长子,明朝韩王府第三代永福王。[1]

万历十六年(1588年),朱谟塇以镇国将军晋封为永福王。[1]万历十七年(1589年)四月,明神宗遣阳武侯薛钲、修撰唐文献等为正使,检讨徐应聘、行人陈容淳等为副使,持节册封饶氏为永福王妃。[2]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九月,朱谟塇越关奏韩世孙朱逵𣏌不法事,礼部认为朱逵𣏌新亡,孤寡伶仃,朱谟塇横肆毒噬,请旨送回,听抚按勘奏。[3]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十月,朝廷查明朱谟塇各种不法事,神宗命将朱谟塇革去封爵,降为庶人,发闲宅居住。[1][4]

万历四十年(1612年)闰十一月,陕西巡按毕懋康上言朱谟塇被废后暂居的庙宇之类的闲宅应该令平凉府裁革。[5]

《明史》没有记载他的名字,将他的事迹误载在其父朱融燓名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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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诸王世表三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十》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四百五十》
  4.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四百八十八》
  5.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五百二》
前任:
父恭靖王朱融燓
明韩藩永福国国王
1588年-1611年

原因:获罪废为庶人,国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