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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康沃利斯侯爵查尔斯·康沃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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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沃利斯侯爵阁下
The Most Honourable The Marquess Cornwallis
KG PC
托马斯·根兹博罗绘于1783年。
威廉堡省总督
任期
1805年7月30日—1805年10月5日
君主乔治三世
前任韦尔斯利侯爵
继任明托伯爵
任期
1786年9月12日—1793年10月28日
君主乔治三世
前任沃伦·黑斯廷斯
继任约翰·索尔爵士
爱尔兰总督
任期
1798年6月14日—1801年4月27日
君主乔治三世
前任卡姆登伯爵
继任哈德维克伯爵
个人资料
出生(1738-12-31)1738年12月31日
 大不列颠伦敦
逝世1805年10月5日(1805岁—10—05)(66岁)
印度加济布尔
签名

第一代康沃利斯侯爵查尔斯·康沃利斯KGPC[?](英语:Charles Cornwallis, 1st Marquess Cornwallis,1738年12月31日—1805年10月5日),又译康华里康华利等,英国军人殖民地官员及政治家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于1778年至1781年出任北美英军副总司令,任内于1781年10月约克镇围城战役大败后率大军投降。战后他于1786年至1793年出任印度总督、1798年至1801年任爱尔兰总督、1805年再任印度总督,但同年因病客死当地。

康沃利斯生于贵族之家,早年曾参与七年战争,1760年至1762年一度担任下议院议员。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他前往北美作战,1778年起出任北美英军副总司令,1780年参与攻陷革命军在南卡罗来纳的据点查尔斯顿,其后又奉北美英军总司令亨利·克林顿爵士之命留守当地,并于同年8月的卡姆登战役击溃查尔斯顿的革命军余部。然而,他后来在1781年决定率兵转攻维珍尼亚,结果于同年10月约克镇围城战役大败后率大军投降,标志着英军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大势已去。康沃利斯与克林顿爵士战后互相将战败原因归咎于对方,使两人不和关系公开,康沃利斯批评克林顿不发兵救援,而克林顿则反指康沃利斯未经批准擅离南卡罗来纳,两方就此始终争论不休。

尽管如此,康沃利斯在美国独立战争后继续获得政府重用,在第一次出任印度总督任内,他于第三次英迈战争期间出兵迈索尔王国,1792年战胜后与蒂普苏丹媾和,增强英国在印度地区的影响力,另外他又在1793年颁布《康沃利斯法规》及其中的《永久协议》,当中《协议》试图厘清孟加拉地区的土地业权问题。卸任返国后,康沃利斯在1795年以军械总局局长身份加入内阁,1798年获任命为爱尔兰总督,前往当地平息大规模暴乱,其后确保大不列颠王国爱尔兰王国平稳地依据《1800年联合法令》,在1801年1月1日联结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卸任爱尔兰总督后,康沃利斯在1802年代表英国与法国拿破仑签订《亚眠和约》。1805年,他再度获委任为印度总督,但在同年抵达加尔各答后身体因病不适,未几病逝印度,遗体于当地安葬。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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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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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沃利斯在1738年12月31日生于英国伦敦高尚住宅区格罗夫纳广场,翌年1月15日受浸于汉诺威广场圣乔治教堂[1]父亲为第五代康沃利斯勋爵(1700年-1762年),而母亲伊丽莎白·汤森(Elizabeth Townshend,?-1785年)是前内阁重臣第二代汤森子爵之女,汤森子爵本身是前首相罗伯特·沃波尔爵士妹夫。康沃利斯祖居萨福克郡,家族为当地名门望族,祖上曾先后追随查理一世查理二世[1]家族屡有成员出任下议院埃尔(Eye)选区议员,[2]至于他的其中两位叔父腓特烈·康沃利斯(Frederick Cornwallis,1713年-1783年)及爱德华·康沃利斯(Edward Cornwallis,1713年-1776年)曾分别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直布罗陀总督[1]

康沃利斯在家中兄弟姊妹中排行第六,同时是家中长子,他的其中一位胞弟威廉·康沃利斯爵士(Sir William Cornwallis)为皇家海军上将。康沃利斯早年就读于伊顿公学,在校内曾玩曲棍球时遇上意外,弄伤眼部,以致终身视力轻微受损,他后来升读剑桥大学克莱尔学院[1][3][4]在1753年,其父获晋封成为第一代康沃利斯伯爵(1st Earl Cornwallis),他作为长子亦从父亲取得礼节性子爵封号,是为布罗姆子爵Viscount Brome)。康沃利斯毕业后旋即于1757年12月8日以准尉(Ensign)身份加入第1步兵围队,并且前往时值七年战争欧洲大陆,由此展开其军事生涯。[5]

军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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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大陆,康沃利斯曾于意大利都灵的军事学院接受军事训练,另外亦曾驻守德意志地区。1758年至1759年,他在当地担任英方将领格兰比侯爵(Marquess of Granby)的副官,后又于1759年参与明登战役。明登战役后,康沃利斯购得第85步兵军团上尉职务,并返回英国加入该军团。在1760年1月25日,他当选下院埃尔选区议员,[2]但他在下院的时间相当短暂,不久以后就随军重返欧陆,并于1761年成为第12步兵团中校[6]他在兵团中率领一支小队,曾带领小队于1761年7月参与威林豪森战役(Battle of Vellinghausen),此后他一直留守德意志地区,期间曾参与零星战事,还获擢升为中校

在1762年7月,康沃利斯得知父亲已在同年6月23日逝世而动身返回英国,世袭父亲的伯爵爵位,成为第二代康沃利斯伯爵2nd Earl Cornwallis)。他因其贵族身份而随即丧失下院席位,后于同年11月首次出席上议院会议。在上议院,康沃利斯成为辉格党罗金汉侯爵的支持者,但事实上他坚持独立形象,在议会内不随党派投票,[6]不过他仍在1765年3月连同另外五名贵族向政府的《印花法令》投反对票,反对向英属北美十三州殖民地开征直接税。尽管如此,康沃利斯仍然获得英王乔治三世的信任,并在同年7月获委为寝宫侍臣,至8月进一步获委为英王副官。[6]不过在1766年3月,康沃利斯投票反对罗金汉政府的《声明法令》,不满英国议会获得权力就任何事务为北美殖民地立法;他后来又在1769年下院米德尔塞克斯选举争议中支持激进派候选人约翰·威尔克斯的当选有效,但这都不减乔治三世对其信任。[6]

在1766年3月,康沃利斯获得第33步兵团的上校职务,同年停任英王副官,自1769年至1770年出任联合爱尔兰副司库(Joint Vice Treasurer of Ireland)。[7]在1770年11月21日,康沃利斯又获委任为枢密院顾问官,同年12月起出任伦敦塔总管,至1775年更获军方擢升为少将[1]

美国独立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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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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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康沃利斯一直同情北美十三州殖民地人民的情况,但当美国独立战争在1775年爆发时,他接受任命率部前往当地平乱,并在1776年1月1日获暂任美洲地区中将[8]在1776年年初抵达北美后,他最初担任英方将令亨利·克林顿(后为爵士)的副贰,曾在同年6月参与进攻南卡罗来纳查尔斯顿沙利文堡(Fort Sullivan),但以大败告终。此后,他转而效力北美英军总司令威廉·何奥爵士,期间曾在1776年8月参与长岛战役,并于9月15日参与基普湾登陆战,率领英军成功登陆曼克顿,继而占领纽约市。在攻克纽约市后,康沃利斯获何奥爵士指派到新泽西北部追剿革命军的乔治·华盛顿将军,但其部众在12月26日于特伦顿被华盛顿攻击,革命军在战事中取得胜利。双方之后继续展开追逐,但至普林斯顿的时候,康沃利斯一方再受挫,而他亦未能捉拿华盛顿。[8]

亨利·克林顿爵士

康沃利斯战后返回英格兰过冬,之后重返北美,获总司令何奥爵士指派统领两个师,以参与进攻费城一带的行动,期间他在1777年9月参与白兰地酒战役,10月再参与日耳曼敦战役,12月复与华盛顿在马特森浅滩(Matson's Ford)发生零星冲突。[8]在1778年初,康沃利斯第二度回英伦过冬,返国后被晋升正任中将。同年5月,英军在萨拉托加战事(Saratoga Campaign)败阵后,克林顿爵士获起用取代何奥爵士为北美英军总司令,而身在英伦的康沃利斯则得悉自己出任英军副总司令。然而,两人昔日在合作上曾出现过意见分歧,因此双方的关系并不融洽。[9]回到北美战场后,康沃利斯在1778年6月参与蒙茅斯县府战役,事后克林顿曾下令要他增援,但康沃利斯以妻子病重为理由,于同年年尾坚持返英伦过冬,并毅然从军中辞职。虽然如此,其妻于1779年2月病逝后,康沃利斯重新返回美洲参战,但这次克林顿却一度以辞职相要胁,以示不满。几经调解,最后两人一同在1779年12月向南部的北美殖民地进发,而康沃利斯继续出任副总司令。[8]

南方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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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80年5月,英军在克林顿爵士指挥下进军南卡罗来纳,并攻下革命军据点查尔斯顿,英军在战事中成功受降革命军逾5,000人,对革命军造成沉重打击。但同样在这个时期开始,克林顿与康沃利斯及其他同级将官的不和亦日益浮面,而事实上一众将领在围城战役中也没有充分合作。克林顿与其他同级军官出现分歧及不愿合作的问题在此后一直持续,军方领导层未能团结一致,成为英方后来在战争中败北的一大原因。[10]攻克查尔斯顿后,克林顿返回纽约市主持大局,并留下康沃利斯率领8,000军员驻守南方,同时命令他要守住查尔斯顿及位于格鲁吉亚萨凡纳。在康沃利斯的指挥下,英军一度在南部的战事取得胜利,当中包括在1780年8月的卡姆登战役击溃查尔斯顿的革命军余部,但其轻骑兵部队却于翌年1月的考彭斯战役中遭重挫,而随后在1781年3月的吉尔福德县府战役入面,康沃利斯所率的英军虽然取得最后胜利,但部队却在战役中损伤惨重,他的爱将伯纳斯特·塔尔顿(后为爵士)更在战事中失去右手两只手指[11]

美国画家约翰·达勒姆巴尔在1820年描绘康沃利斯(正中骑白马者)在约克镇投降的油画。但事实上康沃利斯称病而没有出席投降仪式。

克林顿爵士尽管在纽约继续遥距监控南方的战事,但从他对康沃利斯的通讯内容所见,他对南方战况仍相当关注。[12]然而,随着战事继续进行,克林顿与康沃利斯的关系却愈见疏离,他在后期通讯所用的措词也变得尖酸刻薄。这某程度上令曾与康沃利斯通讯的殖民地大臣乔治·热尔曼也认为,康沃利斯及其他军官不愿遵从克林顿,而克林顿也视自己为唯一独大的指挥。[13]自吉尔福德县府战役后,康沃利斯在未获克林顿批准的情况下撤离北美南部,转往北方的维珍尼亚,并在1781年6月试图突袭准备在夏律第镇开会的托马斯·杰斐逊,但杰斐逊等人及时逃逸。经过零星战斗后,康沃利斯率部到约克镇驻守,可是,驻守约克镇很快就注定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不久以后,革命军领袖乔治·华盛顿率大军由北面迫近约克镇,而华盛顿的法国盟友格拉斯伯爵更率领军舰从海路而来,对约克镇形成包抄之势,并于9月28日开始向约克镇进击,史称“约克镇围城战役”,战事持续近一个月,结果以英军大败收场,康沃利斯勋爵于10月17日决定率领8,000余名部下投降,标志着英军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大势已去,惟两国的和约则迟至1783年方才正式签署。[14]英方在约克镇的投降仪式在10月19日正式举行,分别由革命军的华盛顿将军及法军的罗尚博伯爵主持,但康沃利斯则称病没有出席。[15]他最后沦为战俘,并与交换人质的形式于同年年尾被遣返英伦,而英方交出的是大陆会议议员亨利·洛朗斯(Henry Laurens)。

战败返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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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纳斯特·塔尔顿爵士

康沃利斯虽然率大军在约克镇向革命军投降,但他返国后未有受舆论广泛谴责,[6]乔治三世及政府亦不减对他的信任。至于英国在北美败阵后,执政逾10年的托利党诺斯勋爵政府倒台,并由主和的辉格党政府在罗金汉侯爵带领下上台执政。新政府原本在1782年5月提名康沃利斯出任印度总督,但最终因为他的人质交换协定仍未失效,结果没有成事。另一方面,康沃利斯与克林顿爵士间的不和亦在战后随之公开,两人相互将英军战败原因归咎于对方。一方面,克林顿批评康沃利斯未经批准而擅自转守维珍尼亚,但另一方面,康沃利斯则指自己在约克镇曾多次发信要求身在纽约的克林顿增援,不过始终未有答复,才招致英军在约克镇大败。[16]在1783年,克林顿进一步出版Narrative of the Campaign of 1781 in North America(《1781年北美战事叙事》)一书,内容对康沃利斯多作指责,使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17]后在1787年,康沃利斯的前部下伯纳斯特·塔尔顿又出版名为Campaigns of 1780 and 1781 in the Southern Provinces of North America(《1780年及1781年北美南部地区战役》)的回忆录,内容多对克林顿有所回护,并将英军战败责任归咎于康沃利斯。外界对该书评价不一,但有康沃利斯的支持者对书中观点加以反驳,并出书回应,至于塔尔顿与康沃利斯的友谊亦因此决裂,而且从没有修复过来。[14]

康沃利斯在1784年2月一度辞任伦敦塔总管之职,但随后在1784年11月获重新委任,而且一直出掌该位至去世为止。[1]后在1785年8月至9月,他进一步获乔治三世任命为驻普鲁士特命全权大使,期间曾觐见腓特烈大帝[7]至翌年2月,时任印度总督沃伦·黑斯廷斯因涉嫌贪污而遭召回英伦接受调查,托利党小皮特政府遂提命康沃利斯接替黑斯廷斯,康沃利斯旋于同年9月12日到任,出发前在6月2日再获乔治三世授予属最高等级的嘉德勋章,以示英廷对其相当信任。

印度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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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英迈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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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普苏丹

康沃利斯在任总督期间发生的最重大事件是与迈索尔王国爆发第三次英迈战争(Third Anglo-Mysore War)。事缘在1789年,迈索尔王国的蒂普苏丹入侵英国盟友特拉凡哥尔,康沃利斯遂向迈索尔宣战,继而爆发持续三年的战争。康沃利斯最先在1790年发动进攻,惟有关行动并不成功,到1791年3月,他再次进犯迈索尔,除占领班加罗尔[6]并一度迫近该国首都塞林伽巴丹,可是最后因为高韦里河泛滥而被迫撤退。[16]翌年,康沃利斯攻陷塞林伽巴丹,蒂普苏丹求和,签订《塞林伽巴丹条约》。根据条约,蒂普苏丹将近一半国土割让英国,并且即时缴纳大笔赔款,同时承诺在未来继续进贡。为表诚意,蒂普苏丹又将两名儿子送交英廷看管,以作人质,英廷最终鸣金收兵。[6][16]

迈索尔王国原本是法国在印度的盟友,但由于第三次英迈战争时值法国大革命,法国无暇兼顾印度事务,没有施予援手,遂成为迈索尔战败的其中一个原因。另一方面,随着势力范围的扩展,英国在战后加强在印度南部的控制和影响力,数年后更在1799年的第四次英迈战争中征服迈索尔王国,使之降格为受英国控制的土邦。至于康沃利斯本人在战后则因功在1792年10月8日获英廷由世袭伯爵晋升为第一代康沃利斯侯爵

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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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康沃利斯还尝试对孟加拉地区推行土地改革,在1793年制定《康沃利斯法规》(Cornwallis Code)及其中的《永久协议》(Permanent Settlement),当中《协议》的目的是要试图解决前任总督未能有效处理的土地问题,和设法稳定当地的税收。在推行有关的土地改革以前,孟加拉地区一直有些叫“地税包收人”(Zamindar)的阶级,专门负责代表昔日的莫卧儿皇帝向农民收税,但由于缺乏监管,使不少地税包收人随着年月的增长,侵占受政府委托收税的产业,成为了这些产业的疑似业主。[18]这种收税的模式在东印度公司取得孟加拉地区的控制权后得到保留,但土地业权不清的问题却持续存在。[18]

康沃利斯本身甫上任就有意赋予地税包收人对土地的永久拥有权,但却为另一官员约翰·索尔爵士(Sir John Shore)反对。[19]索尔爵士表示,政府缺乏充足资料去落实《永久协议》,并谓政府需要20至30年的时间作准备,否则对各方都会构成损害。不过,康沃利斯认为政府透过过去多年的管治经验和所收集的数据,已足以推行新法,因此他建议立即实行改革。由于相方最后未能达成共识,再加上第三次英迈战争的爆发,使土地改革受到拖延。后来,康沃利斯及索尔惟有将他们的理据交由东印度公司董事局作最后定夺,但同时在1790年向地税包收人赋予为期10年的土地拥有权,而假如《永久协议》获得通过,10年时限的土地拥有权将立即改为永久土地拥有权。在1793年,董事局通过康沃利斯的方案,《永久协议》随即在3月23日颁布实施。[19]

根据康沃利斯的《永久协议》,地税包收人获赋予权力成为田产的永久性业主,惟一条件是他们要准时向政府缴纳固定的地税,而地税永远维持在同一水平,以期增大缴税的诱因。[18][19]虽然此一法例厘清有关土地业主的问题,而且康沃利斯又作出“永不加赋”的承诺,但地税包收人始终对新制度抱有各种不满。[19]至于对于在这些田产内生活的转借人及底层农民而言,他们在业权上的地位却没有被清楚界定,结果他们的权益往往在诉讼中亦没有获法庭承认。[18]孟加拉地区的农村土地问题始终未能有效解决,一直到1859年,政府才另外立法,为这类人士厘清他们的土地权利。[18]

卸任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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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5年的康沃利斯侯爵

康沃利斯在1793年10月28日卸任印度总督一职,返回英国,同年获得将军军衔。他在任印度总督的功绩备受朝野肯定,而当年在约克镇大败的经历也渐为舆论所淡忘。在1795年,他复获英国首相小皮特委为军械总局局长,并加入内阁供职,成为内阁入面唯一一位将军,向政府提供军事意见。未几于1798年,爱尔兰发生大规模暴乱,英政府有见康沃利斯具备军事及行政管理经验,遂即于同年6月委任他为爱尔兰总督兼军方总司令,前往当地平乱。[16]

康沃利斯在爱尔兰采用恩威并施的策略,对起事的叛乱分子首领加以严惩,另外又在1798年8月击退试图趁机在康诺特登陆的法国军队,至于参与乱事的一般百姓则予以宽大处理。[6][16]康沃利斯还与布政司卡苏里勋爵紧密合作,确保爱尔兰局势的稳定,又支持减少对天主教徒的打压,获得当地天主教徒新教徒居民的肯定。[5][6]康沃利斯在乱事后继续出任爱尔兰总督一职,任内确保大不列颠王国爱尔兰王国平稳地依据《1800年联合法令》,在1801年1月1日联结为单一国家,成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康沃利斯在两国正式合一后卸任,而爱尔兰总督一位则由哈德维克伯爵在1801年4月接任。[6][16]

此外,由于小皮特政府在1801年3月垮台,康沃利斯亦在同年6月辞任军械总局局长。[1]不过,继小皮特出任首相的亨利·阿丁顿在上任后积极与法国开展和谈,除了派霍克斯堡勋爵(后为利物浦勋爵)前往巴黎和谈外,另外又于1801年任命康沃利斯为全权特使,前往法国签署和约。[20]在1802年3月25日,康沃利斯与拿破仑两人签署《亚眠和约》,[16]以示英、法两国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的敌对局面暂时终结。而事实上,《亚眠和约》所缔结的和平局面相当短促,英、法战火复于1803年重燃。

客死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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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05年,东印度公司董事局因不满印度总督韦尔斯利侯爵的施政过分激进,于是邀请康沃利斯再度出任印度总督兼总司令。[6]康沃利斯在同年7月于加尔各答上任,但这时他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容乐观。他随后赶紧出发接管军队途中,在10月5日于瓦拉纳西地区内的加济布尔病逝,终年66岁。[6]他的遗体随后于加济布尔安葬,其坟墓规模钜大,位置可远眺恒河,现时仍由印度政府负责打理。[21]康沃利斯身后,其世袭侯爵爵位由其独子查尔斯继承,是为第二代康沃利斯侯爵。

经历
  • 格兰比侯爵副官
    (1758年8月-1759年)
  • 下议院埃尔选区议员
    (1760年1月25日-1762年6月23日)
  • 上议院议员
    (1762年6月23日-1805年10月5日)
  • 寝宫侍臣
    (1765年7月-1765年尾)
  • 英王副官
    (1765年8月2日-1766年)
  • 特伦特以南巡察法官
    (1767年-1769年)
  • 联合爱尔兰副司库
    (1769年-1770年)
  • 伦敦塔总管
    (1770年12月8日-1784年2月10日)
  • 北美英军副总司令
    (1778年-1781年)
  • 伦敦塔总管
    (1784年11月16日-1805年10月5日)
  • 驻普鲁士特命全权大使
    (1785年8月-1785年9月)
  • 印度总督
    (1786年9月12日-1793年10月28日)
  • 印度英军总司令
    (1786年9月-1793年10月)
  • 军械总局局长
    (1795年2月13日-1801年6月16日)
  • 爱尔兰总督
    (1798年6月14日-1801年4月27日)
  • 驻法国全权特使
    (1801年-1802年)
  • 印度总督
    (1805年7月30日-1805年10月5日)
  • 印度英军总司令
    (1805年7月-1805年10月5日)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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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沃利斯在1768年7月14日在萨福克郡卡尔福德(Culford)娶女子杰米玛·托丽金斯·琼斯(Jemima Tulikens Jones)为妻。琼斯约于1741年出生,是詹姆斯·琼斯上校之女。[1]她于1779年2月14日(另一说4月14日)卒于卡尔福德园(Culford Park),终年仅38岁。康沃利斯夫妇共育有一名儿子,名为查尔斯·康沃利斯,第二代康沃利斯侯爵(1774年-1823年)。[7]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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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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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尔斯·康沃利斯阁下 (1738年12月31日-1753年6月30日)
  • 布罗姆子爵 (1753年6月30日-1757年12月8日)
  • 陆军准尉布罗姆子爵 (1757年12月8日-1760年1月25日)
  • 陆军准尉布罗姆子爵,MP (1760年1月25日-1761年5月1日[1]
  • 陆军中校布罗姆子爵,MP (1761年5月1日-1762年6月23日)
  • 陆军中校康沃利斯伯爵阁下 (1762年6月23日-1766年3月21日[1]
  • 陆军上校康沃利斯伯爵阁下 (1766年3月21日-1770年11月21日)
  • 陆军上校康沃利斯伯爵阁下,PC (1770年11月21日-1775年9月29日[1]
  • 陆军少将康沃利斯伯爵阁下,PC (1775年9月29日-1776年1月1日)
  • 陆军中将康沃利斯伯爵阁下,PC (1776年1月1日-1786年6月2日)
  • 陆军中将康沃利斯伯爵阁下,KG,PC (1786年6月2日-1792年10月8日)
  • 陆军中将康沃利斯侯爵阁下,KG,PC (1792年10月8日-1793年10月12日[1]
  • 陆军上将康沃利斯侯爵阁下,KG,PC (1793年10月12日-1805年10月5日)

殊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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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命名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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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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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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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Edited by Charles Ross, Correspondence of Charles, First Marquis of Cornwallis, London: John Murray, Albemarle Street, 1859.
  2. ^ 2.0 2.1 "THE HOUSE OF COMMONS CONSTITUENCIES BEGINNING WITH "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eigh Rayment's Peerage Page, retrieved on 4 May 2009.
  3. ^ Cornwallis, Charles, Viscount Brom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in Venn, J. & J. A., Alumni Cantabrigiens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0 vols, 1922-1958.
  4. ^ 另有一说曾指他入读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但该院院长达汉姆博士牧师(Rev Dr Tatham,1839年-1857年在任)曾搜查书院历年学生名录,惟未曾发现康沃利斯之芳名。(Ross, p.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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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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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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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博林布鲁克子爵
寝宫侍臣
1765年
继任:
白金汉郡伯爵
(1767年起)
政府职务
前任者:
约翰·麦克弗森爵士
(署理)
印度总督
1786年 - 1793年
继任者:
约翰·索尔爵士英语John Shore, 1st Baron Teignmouth
前任者:
里士满公爵
军械总局局长
1795年 - 1801年
继任者:
查塔姆伯爵
前任者:
卡姆登伯爵
爱尔兰总督
1798年 - 1801年
继任者:
哈德维克伯爵
前任者:
韦尔斯利侯爵
印度总督
1805年
继任者:
乔治·巴罗爵士
(署理)
司法职务
前任者:
曼森勋爵
特伦特以南巡察法官
1767年 - 1769年
继任者:
弗莱彻·诺顿爵士
外交职务
前任者:
索色兰公爵
(至1792年)
英国驻法国全权特使
1801年 - 1802年
继任者:
惠特沃思伯爵
军职
前任者:
罗伯特·斯洛柏爵士
印度英军总司令
1786年 - 1793年
继任者:
罗伯特·阿培克朗比爵士
前任者:
拉尔夫·阿培克朗比爵士
爱尔兰英军总司令
1798年 - 1801年
继任者:
威廉·梅多斯爵士
前任者:
莱克勋爵
印度英军总司令
1805年
继任者:
莱克勋爵
荣衔
前任:
斯特拉顿的伯克利勋爵
伦敦塔总管
1771年 - 1784年
继任:
乔治·莱诺克斯勋爵
前任:
乔治·莱诺克斯勋爵
伦敦塔总管
1784–1805
继任:
莫伊拉伯爵
大不列颠贵族爵位
新头衔 康沃利斯侯爵
1792年 - 1805年
继任者:
查尔斯·康沃利斯
前任者:
查尔斯·康沃利斯
康沃利斯伯爵
1762年 - 18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