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尸
外观
(重定向自屍檢)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7年3月10日) |
验尸[1](necropsy)亦称尸检[2](autopsy)、相验[3][4]、尸体剖检[5][6]、尸体解剖、尸体剖验[7](obduction),是一个彻底检查尸体的医疗程序,运用病理解剖学知识,对患病死亡人类或动物尸体进行解剖,观察病死者各器官的病理变化,判断死亡原因和方式,并评估任何可能存在的疾病或损伤。通常由病理学家、法医或验尸官等专门人员行验尸工作。
中国
[编辑]中国古代负责检验尸体的人员系为仵作。但中国民间习俗讲究全尸,地方官除非迫不得已,一般不愿意施行剖尸、蒸骨、开棺验尸等破坏性检验。仵作是衙役中的一种,但其地位低,多借机骚扰百姓、敲诈勒索[8]。宋慈为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仵作,于南宋时期(1247年)写成了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朝廷经常限制胥吏的作用,《庆元条法事类》卷五十二《公吏门》中,朝廷对吏人差补、解试出职和停降都作了细致的规定,但效果不明显。叶适则把这一现象概括为“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9]。清末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的关键点在于初审时仵作的疏忽大意,将骨头发霉视为中毒死亡事件,事后翻案的关键竟仍依赖于在刑部任职六十年的老仵作,案件才得以扭转,参考的仍是宋代出版的《洗冤集录》一书。清末改称检验吏,北洋政府时期仍沿用。
参考文献
[编辑]- ^ 驗屍. 乐词网. 国家教育研究院. (繁体中文)
- ^ 尸检.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
- ^ 吴景钦(2021)。到底谁来相验。台湾法医学志,13(1),1-1。https://doi.org/10.6134/tjfm.202106_13(1).0001
- ^ 屈保庆(2019)。基层公职法医师相验与解剖。台湾法医学志,11(1&2),54-55。https://doi.org/10.6134/tjfm.201912_11(1_2).0010
- ^ 尸体剖检.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
- ^ 屍體剖檢,剖檢. 乐词网. 国家教育研究院. (繁体中文)
- ^ 《英汉汉英医学大词典》编委会. 英汉汉英医学大词典. 学苑出版社. 1997: 504. ISBN 9787507711585.
- ^ 《无冤录》上卷格例《省府立到检尸式内二项》评:“其仵作行人南方多系屠宰之家,不思人命至重,暗受凶首或事主情嘱,捏合尸伤供报。”宋慈在《洗冤集录·序》中说:“重以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
- ^ 叶适:《水心集》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