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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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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宿迁县 (唐朝)

宿迁县中国名。

唐朝时本宿预县,隶泗州宝应元年(762年),改名宿迁县,当是为唐代宗李豫名讳,隶徐州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以徐州下邳县淮阳军,并以宿迁县属之。元朝时,至元十二年(1275年),复置宿迁县,属淮安府。十四年,分置桃园县。十五年,属邳州明朝时,属淮安府清朝雍正时,属邳州直隶州。州废,隶徐州府

中华民国时期,属江苏省抗日战争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运河以东为宿豫县,运河以西属泗宿县。1946年,宿迁县(包括运东和运西)和宿北县新沂河以南地区,合为宿迁县。1949年5月,中共政权析宿迁沭阳东海邳州四县边区新安县,即今徐州市新沂市。同年,属淮阴专区。1970年属淮阴地区。1983年属淮阴市。1987年,中国国务院批准撤消宿迁县,设立宿迁市县级市)。1996年,升为地级市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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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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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唐书·志第二十八·地理二》
  • 宋史·志第三十八·地理一》
  • 元史·志第十一·地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