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一鹏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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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一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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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少保南京吏部尚书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长洲县 |
字号 | 字南夫,号白楼 |
谥号 | 文端 |
出生 | 天顺四年(1460年) |
逝世 |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二月初一日 |
配偶 | 元配宣氏;继配姚氏、薛氏 |
亲属 | (子)吴子忠、吴子孝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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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一鹏(1460年—1542年),字南夫,号白楼,直隶长洲人。明朝礼部尚书。
生平
[编辑]生于明英宗天顺四年(1460年),弘治六年(1493年)中进士[1][2],选庶吉士,八年授翰林院编修,预修《大明会典》,丁父忧归。正德二年(1507年),晋升为翰林院侍讲,充任经筵官。因得罪刘瑾,贬为南京刑部员外郎,后升任南京礼部郎中。刘瑾被诛后,恢复为翰林院侍讲。此后加为翰林院侍讲学士,历任国子监祭酒、太常卿[3]。世宗初年,累擢礼部左侍郎。与尚书毛澄、汪俊力争大礼[4]。汪俊去官,一鹏署部事,累进礼部尚书,入内阁典诰,为张璁、桂萼所忌,出任南京吏部尚书,两年后,朝廷弹劾王琼等人,吴一鹏等一并被弹劾,他于是请求致仕归乡。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去世,年八十三岁。谥文端[5]。
家族
[编辑]曾祖吴敬;祖父吴琮;父吴行,母司氏;继母赵氏[6]。
有子吴子孝,官湖广参政。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 《国朝献征录·卷之二十七》,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出自《明史》
参考资料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1):吴一鹏,字南夫,长洲人。弘治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户部尚书周经以谗去,上疏乞留之。正德初,进侍讲,充经筵讲官。刘瑾出诸翰林为部曹,一鹏得南京刑部员外郎。迁礼部郎中。瑾诛,复为侍讲。进侍讲学士,历国子祭酒、太常卿。并在南京。母丧除,起故官。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1):世宗践阼,召拜礼部右侍郎。寻转左。数与尚书毛澄、汪俊力争“大礼”。俊去国,一 鹏署部事,而帝趣建献帝庙甚亟。一鹏集廷臣上议曰:“前世入继之君,间有为本生立庙园 陵及京师者。第岁时遣官致祀,寻亦奏罢。然犹见非当时,取议后代。若立庙大内而亲享 之,从古以来未有也。臣等宁得罪陛下,不欲陛下失礼于天下后世。今张璁、桂萼之言曰 ‘继统公,立后私’。又曰‘统为重,嗣为轻’窃惟正统所传之谓宗,故立宗所以继统,立 嗣所以承宗,统之与宗初无轻重。况当我朝传子之世,而欲仿尧、舜传贤之例,拟非其伦。又谓‘孝不在皇不皇,惟在考不考’,遂欲改称孝宗为皇伯考。臣等历稽前古,未有神主称 皇伯考者。惟天子称诸王曰伯叔父则有之,非可加于宗庙也。前此称本生皇考,实裁自 圣心。乃谓臣等留一皇字以觇陛下,又谓‘百皇字不足当父子之名’,何肆言无忌至此。乞 速罢建室之议,立庙安陆,下璁、萼等法司按治。”帝报曰:“朕起亲藩,奉宗祀岂敢违越。但 本生皇考寝园,远在安陆,于卿等安乎?命下再四,尔等欺朕冲岁,党同执违,败父子之情, 伤君臣之义。往且勿问,其奉先殿西室亟修葺,尽朕岁时追远之情。”时嘉靖三年四月也。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1):比还朝,则廷臣已伏阙哭争,朝事大变,而给事中陈洸诪张尤甚。一鹏抗疏曰:“大礼 之议断自圣心,正统本生,昭然不紊。而洸妄谓陛下诞生于孝宗没后三年,嗣位于武宗没 后二月,无从授受,其说尤为不经。谨按春秋以受命为正始,故鲁隐公上无所承,内无所 受,则不书即位。今陛下承武宗之遗诏,奉昭圣之懿旨,正合春秋之义。而洸谓孰从授受, 是以陛下为不得正始也。洸本小人,不痛加惩艾,无以杜效尤之渐。”不听。其年九月,一鹏以本官入内阁专典诰敕兼掌詹事府事。武宗实录成,进尚书,领职如 故。寻以省墓归,还朝仍典诰敕。未几,出理部事。前此典内阁诰敕者,皆需次柄政。而张 璁、桂萼新用事,素衔一鹏异己,乃出为南京吏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居二年,南京官劾诸大臣王琼等不职,一鹏与焉,遂乞致仕。给廪如故事。卒赠太子太保,谥文端。子子孝,湖广参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六年癸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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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罗钦顺 |
明朝礼部尚书 1527年 |
继任: 桂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