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行政长官
外观
(重定向自台灣省行政長官)
中华民国台湾省行政长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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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邸 |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 |
任命者 | 国民政府主席 |
先前职位 | 台湾总督 |
设立 | 1945年8月29日 |
首任 | 陈仪 |
末任 | 陈仪 |
废止 | 1947年5月16日 |
后继职位 | 台湾省政府主席 |
台湾语言写法及拼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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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 台湾省行政长官 |
注音 | ㄊㄞˊ ㄨㄢ ㄕㄥˇ ㄒㄧㄥˊ ㄓㄥˋ ㄓㄤˇ ㄍㄨㄢ |
台语罗马字 | Tâi-uân-síng Hîng-tsìng-tióng-kuann |
客罗 | Toi11-van11-sen31 Hang11-ziin55-zong31-gon24 |
台湾省行政长官是1945年8月29日间1947年5月16日台湾省的实际统治者官职,也是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的主官。该官职只短暂维持不到两年,唯一一任是陈仪。在此短暂统治台湾期间,台湾省行政长官还间接导致了影响后世甚钜的二二八事件。
成立
[编辑]1943年开罗会议中,声明台湾应归还中华民国,这仅是与会各国中,中国单方面的主张与说法。1944年4月在重庆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委由中央设计局设立“台湾调查委员会”,并任命陈仪为主任委员。该调查委员会对当时日治下台湾的经济、政治、民生、军事等各方面作出颇为详细的调查。
台湾省行政长官沿革
[编辑]- 1945年8月29日,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任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
- 1945年9月1日,国民政府在重庆宣布成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警备总部”,同时命陈仪兼任台湾警备司令。
- 1945年9月20日,国民政府补行发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
- 1945年10月25日,依据盟军太平洋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布的《一般命令第一号》,台湾地区举行受降典礼,于上午十点在台北公会堂举行。降方为大日本帝国所属第十方面军,陈仪将军则代表盟军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介石将军受降。同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运作,机关处所设于原台北市役所(即现在行政院院址)。
- 1946年2月20日,行政长官公署对原台湾总督府完成全台各地的军事交接。
- 1947年2月28日,全台发生动乱,史称二二八事件。
- 1947年4月22日,行政院会议决定撤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组为台湾省政府。
- 1947年5月16日,撤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成立台湾省政府,首任主席为魏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