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劳资争议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勞資糾紛

劳资争议(英语:Labor dispute, Labor unrest)或称劳务纠纷,泛指劳方资方双方当事人基于法令集体协商劳动契约之规定所为权利义务之衍生的种种争议。

常见的劳资争议种类

[编辑]
  • 资遣争议:积欠薪水或资遣费
  • 职业灾害:积欠职灾的赔偿金
  • 逼退
    • 资方非法终止与劳方之劳动契约,并阻止劳方赴工作场所工作
    • 未经预告,闪电资遣
    • 单身条款
    • 三等亲,禁在同行任职(防间谍条款)
    • 恶意调职(新工作场所的距离过远,或明显与原工作性质不相符的工作)
  • 离职后
    • 同行竞业禁止条款
    • 在职期间,因公费支出的在职训练或参与研讨会等费用,因故离职,是否需赔偿?
    • 已离职之员工,是否对于离职前的工作,有善后处理之义务?(这里是指无偿的“义工”行为。)
    • 因原职位而取得第三方的馈赠之物品,是否该于离职时退还?(例如:免费赠与的杂志、试用版软件……等。)
  • 权利义务之变更
    • 年终之尾牙摸彩,未到场之员工是否具有领奖资格?
    • 员工旅游不去者,是否应照常上班工作?

劳资争议主管机关

[编辑]
  • 国际:国际劳工组织
  • 中国大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台湾:行政院劳动部、各直辖市及县市劳工局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