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副职
外观
(重定向自副厅级)
厅局级副职,中央机关称司局级副职(又称副司级、副局级[注 1]),地方机关称地厅级副职(又称副地级、副厅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体系中第六级别的干部,对应级别为15级至10级[1][2]。厅局级副职对应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的二级巡视员、事业单位的管理四级职员。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通称正局级,俗称正局副厅级)对应15级至10级,等同于厅局级副职。
相应职务和机构
[编辑]中央单位
[编辑]地方单位
[编辑]- 副省级城市下属各区政府正职
- 地级行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和政治协商地方委员会副职(除副省级城市以外)[3]等
- 县委书记、县长高配副地级的县级行政区正职(57个)
- 高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纪委书记
- 地级行政区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正职
- 二级巡视员、二级总监、督办、二级警务专员、二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检察官
待遇
[编辑]住宿时,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4]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 ^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副省级城市的副局正处级低于普通机关(地方)的副厅级、高于正处级。
参考资料
[编辑]- ^ 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 [2021-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9).
- ^ 黄宏. 《公务员法》刚修订 6月1日施行 有两段话最易被忽略. js.zjol.com.cn. 浙江在线. 2019-01-02 [2020-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志. 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4-06: 282 [2019-05-03]. ISBN 7-228-08827-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2) (中文(中国大陆)).
- ^ 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出台 含离职退休后待遇. 搜狐新闻. 2014-10-11 [2020-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