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仓场
外观
(重定向自倉場總督)
总督仓场,又称仓场总督、总督仓场侍郎,全称总督仓场户部侍郎,为明、清两朝专设的、由户部官员管理全国粮仓的职位。其官员往往由户部尚书、户部侍郎头衔兼署,故又称仓场尚书、仓场侍郎等。
明朝
[编辑]洪武初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全国设立军储仓二十所,并各设官员管理。永乐迁都后,明成祖单独设置京仓及通州仓等,并以户部官员进行管理。宣德五年,明宣宗命李昶以户部尚书衔专督其事,后成为定制。此后,或者以户部尚书衔、或者以户部侍郎衔,均不负责户部事,而专责管理仓场。嘉靖十五年,明世宗又命兼督西苑农事。隆庆初年,罢免兼理西苑之事。万历二年,明神宗另拨户部主事一人陪库,每日偕与管库主事收放银两,每季终更替。万历九年裁革,命本部侍郎分理。万历十一年再次恢复。万历二十五年,以户部右侍郎张养蒙督饷辽饷。万历四十七年,增设督饷侍郎。天启五年,又增设督理钱法侍郎。崇祯年间,有督辽饷、寇饷、宣大饷,增设三四人[1]。
清朝
[编辑]清朝设置总督仓场侍郎,分满、汉各一人,分别驻守通州、新城。掌仓谷委积,北河运务等,有笔帖式四人从属。其所管辖的粮仓,满、汉各一人,满族则由六部、理籓院郎员担任,汉员由六部郎员内选拔起用。掌管转运输仓,及通济库出纳等。大通桥监督,则有满、汉各出一人,担任十一仓监督,掌转大通陆运等职责[2]。
- 禄米仓,清初创建。
- 南新仓,清初创建。
- 旧太仓,清初创建。
- 富新仓,清初创建。
- 兴平仓,清初创建。
- 海运仓,清初创建。
- 北新仓,清初创建。
- 太平仓,清初创建。
- 本裕仓,康熙四十五年建。
- 储济仓,雍正六年建。
- 丰益仓,雍正七年建。
- 万安仓,后废。
- 裕丰仓,后废。
- 恩丰仓,乾隆二十六年建,隶属内府。
参考文献
[编辑]-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72):“总督仓场一人,掌督在京及通州等处仓场粮储。洪武初,置军储仓二十所,各设官司其事。永乐中,迁都北京,置京仓及通州诸仓,以户部司员经理之。宣德五年,始命李昶为户部尚书,专督其事,遂为定制。以后,或尚书,或侍郎,俱不治部事。嘉靖十五年,又命兼督西苑农事。隆庆初,罢兼理。万历二年,另拨户部主事一人陪库,每日偕管库主事收放银两,季终更替。九年裁革,命本部侍郎分理之。十一年复设。二十五年,以右侍郎张养蒙督辽饷。四十七年,增设督饷侍郎。崇祯间,有督辽饷、寇饷、宣大饷,增设三四人。天启五年,又增设督理钱法侍郎。”
- ^ 民国·赵尔巽等,《清史稿》(卷114):“总督仓场侍郎,满、汉各一人,分驻通州新城。掌仓谷委积,北河运务。其属:笔帖式四人。所辖坐粮,满、汉各一人,满员由六部、理籓院郎员,汉员由六部郎员内简用。掌转运输仓,及通济库出纳。大通桥监督,满、汉各一人,十一仓监督内补用。掌转大通陆运。十一仓监督,曰禄米、曰南新、曰旧太、曰富新、曰兴平、曰海运、曰北新、曰太平,俱清初建。曰本裕,康熙四十五年建。曰储济,雍正六年建。曰丰益,七年建。旧有万安、裕丰,后省。其恩丰仓,乾隆二十六年建,隶内府。俱满、汉各一人,各部院保送补用。掌分管京仓。中、西二仓监督,沿明制建。旧有南仓,后省。满、汉各一人,十一仓监督内调补。掌分管通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