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东盟宪章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东盟宪章

《东盟宪章》,全称是《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于2007年11月20日在新加坡签署,签订者为东盟十国的元首。该宪章的签订,将使东盟从宪章签署前的松散组织,转变成为一个更具正式及有约束力的国际组织,此宪章之签订,也象征东盟成为单一市场或经济共同体的未来走向。

《东盟宪章》的签署不但为是东盟于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政治行动,也为东盟首度正式签署的法律文件。俟各国立法或国会机构通过该宪章,将成为整合东盟的法律基础。

内容

[编辑]
  • 维护并加强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
  • 保持东盟无核武化
  • 支持民主法制和宪政
  • 提供公正、民主与和谐的和平环境
  • 致力于经济一体化建设构建稳定、繁荣和统一的东盟市场和生产基地
  • 实现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流动
  • 增强东盟会员国内合作互助
  • 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
  • 加强开发人力资源、鼓励社会各部门参与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