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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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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宪章
The ASEAN Charter
绿色为成员国
签署日2007年11月20日 (2007-11-20)
签署地点 新加坡
生效日2008年12月16日
生效条件全体成员国的批准
签署者10
缔约方10( 文莱 柬埔寨 印度尼西亚 老挝 马来西亚 缅甸 菲律宾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保存处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长
语言英文

《东盟宪章》,全称是《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于2007年11月20日在新加坡签署,签订者为东盟十国的元首。该宪章的签订,将使东盟从宪章签署前的松散组织,转变成为一个更具正式及有约束力的国际组织,此宪章之签订,也象征东盟成为单一市场或经济共同体的未来走向。

《东盟宪章》的签署不但为是东盟于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政治行动,也为东盟首度正式签署的法律文件。俟各国立法或国会机构通过该宪章,将成为整合东盟的法律基础。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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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护并加强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
  • 保持东盟无核武化
  • 支持民主法制和宪政
  • 提供公正、民主与和谐的和平环境
  • 致力于经济一体化建设构建稳定、繁荣和统一的东盟市场和生产基地
  • 实现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流动
  • 增强东盟会员国内合作互助
  • 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
  • 加强开发人力资源、鼓励社会各部门参与
成员国 政府批准 交存批准书 签署者
 新加坡 2007年12月18日 2008年1月7日 总理
 文莱 2008年1月31日 2008年2月15日 苏丹
 老挝 2008年2月14日 2008年2月20日 国家主席
 马来西亚 2008年2月14日 2008年2月20日 外交部长
 越南 2008年3月14日 2008年3月19日 外交部长
 柬埔寨 2008年2月25日[1] 2008年4月18日 国民议会
 缅甸 2008年7月21日 2008年7月21日[2] 外交部长
 菲律宾 2008年10月7日[3] 2008年11月12日[4] 参议院
 印度尼西亚 2008年10月21日[5] 2008年11月13日[4] 总统和人民协商会议
 泰国 2008年9月16日[6] 2008年11月14日[4] 国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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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Cambodian National Assembly approves ASEAN Charter. News.xinhuanet.com. [16 Dec 2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 December 2008). 
  2. ^ Burma ratifies ASEAN charter | The Australian. Theaustralian.news.com.au. 22 Jul 2008 [16 Dec 2008]. [失效链接]
  3. ^ "Philippine Senate ratifies ASEAN Charter", 7 Oct 2008.
  4. ^ 4.0 4.1 4.2 Malaysian National News Agency: BERNAMA. Bernama.com.my. [16 Dec 2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14 January 2009).  已忽略未知参数|df= (帮助)
  5. ^ "ASEAN Secretariat: ASEAN Charter fully ratified", 21 Oct 2008.
  6. ^ "Surin welcomes Thailand's ratification of Asean charter"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4 September 2008., 16 Sep 2008.